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指出,要把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作为组工干部,要始终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目标要求,夯实理论根基、增强纪律意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成长为对党和国家忠诚可靠的好干部。
以学纪正心,在常学常新中筑牢思想根基。人并非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我们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对党规党纪不了解,从而导致触碰国法“高压线”,最终害人害己。这根本原因是我们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掉了队”“欠了账”。我们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原原本本、逐句领悟、逐段体会《条例》在内的党章党规,坚持边学边思考,弄清楚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做到学到要处、思到远处、做到实处、悟到深处,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通过常学常新,不断提升自我净化锤炼“政治定力”,坚定理想信念,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切实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
以知纪明道,在知行知止中厘清纪律要求。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一心扑在工作上,时间和精力安排的“满满”的,就觉得不会“破圈”“踩线”,也觉得不会“炸雷”。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对纪律规矩、纪律要求出现了“抛锚”。我们要通过学深悟透,准确理解《条例》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紧紧围绕“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扎实开展专题研讨,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谈体会、谈认识,谈感悟,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学习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
以明纪怀德,在见微知著中涵养崇高境界。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党员干部要以严明纪律为保障,自觉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我们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警示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时刻牢记纪律是干事创业的“通行证”,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纪律的底线和红线。坚持在“长”和“常”上再聚力再用劲,自觉带头净化自己“生活圈”“朋友圈”,在“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以外”都要慎初慎微慎独,破“潜规则”,立“明规矩”,让“浮夸之气”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无处藏身,让清风浩然之气成为党员干部向善向好的最大底气,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老实人。
以守纪自重,在慎独慎行中巩固长效成效。纪律规矩的生命力在于在于执行和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是让党员心有所惧、守住底线。只有将纪律切实落实到行动中,才能真正体会纪律的意义和价值。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们不能只顾“按喇叭”醒脑子,还要“打棍子”长记性,要把遵规守纪刻在心,内化于言行,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一言一行、体现在一点一滴,将纸面上的“学纪”转化为行动中的“守纪”,常怀自省之心、常思克己之道,严格遵守和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六不准”纪律和“五不”教育要求,树立组工干部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