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赶上《少女时代》的开头,就像当年青春也迟到得理直气壮一样,没有起因,莽莽撞撞。本来嘛,“长得帅的人才有青春,丑的人只有左手右手慢动作”。这句话适用于男生,女生们好像大多都在好好学习,或者看起来在好好学习。我不是少女,但青春我也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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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早餐、小纸条,我都没收过。只一次一个低一年级的明媚女生在教室门口托人找我出去相见,单单拿眼瞅着,半天无话,于是我搔着头说“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进去了”,然后我就真进去了,把所有美好的可能性留在了教室门外。
哦,那是初中的事,我瘦得骨骼惊奇,喉结突起,像一节上下移动的脊椎骨,并早早就在鼻子上架上了一副老气横秋的半框眼镜;而那女生马尾编成辫,斜躺在一侧的锁骨上,玻璃弹珠般明亮剔透的眼睛外面是没用刷子夹子就自然弯曲的密长睫毛,发育良好的身体散发着自信的信息素,衬得校服也没有那么难看,眼睛没有躲闪,而嘴唇因为腼腆不自觉地呡起。
那是个秋后的黄昏,阳光从三十度角照射着走廊,把她的一侧涂成金黄,眼神比太阳还灼灼,画面美得我直想躲,于是我顺利地躲开了。真羡慕那时候的喜欢,没有配不配得上的条条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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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是在高中毕业后才在一起,而且顺利逃过了“大学毕业就分手”的魔咒,因为我们大二就分手了。
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迎来那几秒钟的大脑空白,而我却不是她的第一次,所有的。
这本来就是不对等的关系,即使我吃着馒头和方便面过活,把省下的钱全都花在和她见面的时候,她还是不说一声再见就领着新认的干哥哥出现在我面前。
“恋爱里本来就不是个讲理的地方”,这道理我两年后才想通。于是一个高中同学的婚礼上我们又相遇,圆桌那么多位子,我们偏偏落坐正对面,开席后不久我就率先端起酒杯,敬她和她带来的新男伴,一杯红酒就再见了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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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某个同学的婚礼上,总能遇到几个真后悔当年跟她做了哥们的女同学。你都怀疑她们当时是故意扮丑,好让你不要有非分之想。这样看来,青春真像只只肯露出鱼鳍的美人鱼。
还有些男生们不知道的有关青春的定义,比如:沈佳宜对男生来说是女神,而在女生眼里只是个煽风点火的二叉矮挫女,并且“校花=心机婊”这是当然的了。
只是,青春也同样有女生不了解的事实:女人们都以“少女”自居,但男人却不想一直被当作“男孩”,从男孩时就不想。
最后的最后……
那些年错过的大雨,和落在青草地的雨滴,都会在下课铃声响起后默默渗进泥里,蒸发到空气里,等着被循环成下给别人的雨。时代背景故事情节人物设定都会有差异,唯一不变的,是遇见了你,这件生命里最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