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思考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的发展情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而人居环境作为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越来越受到重视。一系列政策文件循序渐进地提出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期待与要求,首要补齐基础设施层面的短板,大力提高绿化建设质量;通过卫生清洁行动,建立健全人居环境管理机制;通过环境提升进一步培养村民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形成观念升级,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乡镇工作繁杂的性质使得规划工作需要尽可能地提供专业指导、技术服务和组织协调,帮助其高效、高质量地做出决策。拆解当下基层政府、村民的诉求,开展乡村建设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治理目标:(1)改善乡村地区的公共品供给状况;(2)促进乡村地区的持续发展。规划咨询报告在完成传统空间性的工作内容外,更需要在编制过程中有意识地将如何提升基层政府管控能力、治理能力、组织能力,引导村民自发参与建设等方面作为新的工作目标。
理想的农村人居环境应该集合生态性、地域性、文化性,运用设计思维统筹全要素空间资源,推动大尺度的整体性规划设计。结合政策、理论与实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需要全过程、多层次、强特质,才能达到较为理想的实施效果。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视为集国土空间规划、施工建设和维护管理于一体的全过程项目。规划阶段重点落实控制与引导,强调对现状要素的综合分析、村庄整体的空间布局和环境风貌控制等工作。建设阶段侧重协调与实施,注重调动各方力量协同合作参与建设,共同完成建设成果;管理阶段关注维护与日常管理,不仅需要政府及相关组织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更重要的是发动群众自发爱护、维护建设成果。这一过程需要政府认识到统筹的重要性,设计施工团队充分与村民集体沟通取得共识,并且持续投入跟进,不断强化全过程的沟通协调。
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不平衡发展,地处大都市边缘地区的乡村由于其特殊的区位,显著的城乡过渡性、边界不稳定性和动态变化性等特征,逐渐成为政策制度、资金等要素交织影响作用的空间场域,空间异化明显。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人地关系矛盾,如何解决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乡村空间的有序发展?乡村地区的建筑和环境与城市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也需要注意避免过度设计和对不当研究方法的过度解读等问题,不能套用城市的解决方案和研究方法,应该注重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利用,保护和维护乡村的特色和风貌,多元主体农民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更好的乡村人居环境,保护好乡村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同时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避免城市化的设计。农耕文明的生活智慧和生态智慧源远流长,古代农村选址对地形、气候、土壤、水源等自然因素的理解和运用,农民们在生产过程中对土地的保护方法,遵循自然规律,以确保土地的肥沃和生态平衡。对传统文化和生态智慧的尊重和理解,让乡村人居环境更加宜居,符合人们的需求和期望,是我们共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