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幸福是件简单的事,长大后,简单是件幸福的事”。特别喜欢这一句话,因为里面有你的名字,“简单”。
此时城市里的灯光,早已照亮每一个角落,因今晚下雨,街道上的路人和小贩们都早早的回去了,使的夜色格外的清凉与静寂。踮起脚尖把身体和头使劲的探出窗外,除了看到灯光,还是灯光。这样静寂的夜,让我开始害怕起来,是的,害怕又想起了你,又再写你。
现在的你有了一个很好的工作,还有一个在一起多年的女友,听说你们打算要宝宝了,我真替你高兴,闭上眼睛都能想象出你逗孩子的样子。我不难过,一点都不难过,知道你越来越好,内心真的无比的高兴,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因为爱所以才觉得高兴。
爱不是拥有,而是放手,愿你是画,我永远欣赏,但不会再作画中人。
自从那天晚上你拒接我电话之后,就删掉了我的一切号码,其实你误会我了,不是想打扰你。而是,还记得吗?那是我曾承诺你的,哪天买手机了,就会第一个给你打电话。四年了,这是我刚买的手机,就是想履行我的承诺而已,你的拒绝我知道是善意的。
本来从那以后就决定不再想你,不再写你的,看来我是一个口是心非,说话不算数的人,深夜,坐在台灯前,还是想你,还是拿起笔写你,写了一页又一页。似乎只有把你写进我的文字里,你才能一直在我身边,让我不孤单也不惶恐。
发现只有想你,写你时。笔尖才像那奔流不息的小溪,原来我的满腹才情是你赋予的,你是我每篇文字里的所有灵感与源泉。以前是不喜欢文字的,直到认识你,才发现我竟然因为文字而爱上你,一个不知道长什么的人。后来就慢慢的喜欢上文字,买了一本又一本笔记本,把对你的一切思念都写在一张一张白纸上。
曾经也曾幻想过你长的是什么样?不怕你认为我肤浅,其实我喜欢,帅气又有才情的男孩。
后来因为脚痛,你在网络外的另一端,不分昼夜的陪着我,鼓励着我。
在第一次踏入社会的种种不适应,你的文字成了我的依赖,成了我坚持下去的力量。无论白夜班你都准时的充当我的闹钟,使我每天的心情都格外的踏实与兴奋。
第二次接听你的电话时,准确的说应该是第一次,你的声音温柔极了,我听着都忘记了寒冷,忘记了那是冬天,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衣在走廊上,等你挂掉电话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冻的直打哆嗦。
过年回家后,你给我寄来一本你亲手写的笔记本和我最喜欢的世界名著《简.爱》。你说我像一个孩子,所以笔记本才选了封面是喜洋洋与灰太狼。第一次看到你的字迹,工工整整,但特像是女孩子的字。每一页你都精心设计,内容一眼看过去,就很清新,很有韵味。我爱极了这本笔记本。
我不再纠结于你是否帅气,是否有才情,只要是你我就喜欢,我喜欢的是你的灵魂,而不是你的样子。但我终于还是决定要去看你,在桂林出站口我见到了。你高高的个子,头发微卷着,青涩又腼腆的笑着,脚上还是穿着一双拖鞋,在拥挤的人群显得特别另类。跟我想像中的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但并不影响我喜欢你。
在那里和你相处了四天四夜,去了你的老家,爬了八角寨,见到了你的父母,还有你家乡那群可爱的孩子,还有那个独特的小秋妹。我从来没想过那便是我们之间第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见面。也从来没想过,那短暂的四天四夜记忆竟成了我们之间最美的回忆。也从来没想过,它会在我脑海里一直记忆犹新到现在,也从来没想过要到那年那月才能忘记,或许终其一生都不会忘。
放了一首轻音乐,是你曾经推荐给我的第一首歌,《在心里从此永远有个你》熟悉的旋律。在昏黄温暖的灯光下,让人恍惚迷离,斑驳的往事也随之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一丝一缕交织在心头,就像唱的是我们。
其实你也是个口是心非,说话不算数的人,你还是偷偷的来空间里看我,却每次都把访客记录给删了。可我还是在兴趣部落里看见你来了,但我也是个自私的人,故意假装看不见,好让你依旧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看过我。
桌子上的小闹钟在滴滴答答地走着,夜深了,声音格外响亮,分秒时针的追赶像一场游戏,来不及说我爱你。
秒针走的路最多,追上分针时,想细诉思念 ,已匆匆擦肩而过,一次又一次,终于盼到,停止在记忆的某个片段,却只有一秒钟的停留,过后咫尺天涯,想说一句我爱你,却要在尘埃中,等待“一万年” 。
不得已我把思念揉碎,让记忆暂停,落笔成殇,埋藏在文字里,字字句句都是情。来不及说的也是我爱你。
此时的你应该早已熟睡吧,如果在睡梦中梦见我,请你抱紧我好吗?
一张苍白的纸,一页萧瑟的字,是我零零乱乱的心事,清清浅浅的情愫,断断续续的思念。
我折成千纸鹤,站在窗边。风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丝丝凉意沁人心脾。撩起我挽在耳后的短发,难道它也听到了我的思念?短发因君剪,长发才为君留。
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生一世。暮雪千山,都不能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