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
这是一首流行了几十年的经典儿歌,唱红了大江南北,唱大了几代中国人,就连我这个过了花甲之年的人,也听了几十年。
非常简单的一首儿歌,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弘扬的是拾金不昧的精神,是人性的真善美的一个小小缩影。
在人们纷纷质疑人性变得沾满铜臭味的今天,是否还有拾金不昧的人和事。
今天,我讲的是一个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事,而且,它就发生在昨天。
和往常一样,我一大早就来到了地处上海闵行区程家桥支路的虹六菜市场,购买一家人需要的蔬菜和肉食品。当我驻足卖牛肉的摊位时,被那里的牛尾骨吸引,它那么新鲜,用来熬汤既营养,还美味,当即决定买下来。
卖肉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手脚麻利的称好重量,一共105元钱。她在柜台里面帮我砍骨分装,我在柜外准备需要付给她的钱。
我出门时放了200元在衣服口袋,其他一些钱在平时买菜的小钱包里。我先拿出衣服里的200元,抽了一张放在柜台上,然后在钱包里找5元零钱,找到零钱发现柜台上的100元没有了,我有点纳闷,钱去哪儿了?我明明放在柜台上的,而且我手里只有100元钱了。我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别人,因为店里只有我和卖肉的女子,那个卖肉的也没有可能拿那100元钱,她始终没有离开砍肉的菜墩,菜墩里肉柜有一定的距离。
我看了一下钱包,见里面有一张百元大钞,我觉得我可能是找零钱时把那张100元钱放进钱包了。于是,付好钱就准备离开肉店。
刚跨出肉店大门,卖肉的女子大声呼唤我:“阿姨,你快回来,地下墙角有100元钱,应该是你掉的”。我回头一看,地下的确有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在墙角躺着,仿佛在埋怨我的粗心大意。原来作案的是一阵风,是它们吹走了我的一百元大钞。
因为早,我是店里唯一一位顾客,所以店家判定是我丢的,果断的叫住了我。
我非常开心,一方面为我那失而复得的一百元钱,而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一百元钱,我看到了人性的真诚和善良。
100元钱,对我这个每月拿着几千元养老金的人来说,可能不算太大的事情,但对于靠一斤两斤卖肉的她来说,可能就是卖半天或者一天肉的收入。
当时没有任何人看见这张躺在墙角的钱 ,她完全可以等我走后堂而皇之的把它据为己有。而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卖肉女子,却选择了拾金不昧,我除了感谢,更多的是赞许和感慨。
失而复得的100元大钞,感谢你让我再次看到了人性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