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感
这个词我一直不擅长,不,是不怎么喜欢,
或许因为我做不好,所以他成了讨厌鬼。
我的存在为何要被不相关的感知?
哲学家贝克莱说,存在即被感知(To be is to be perceived)
即,社会化的人在进行交往过程中,他人对我们行为的回应才证明了我们所发出的信号是存在的,信号存在,所以我们也存在。
所以我自己就不能证明存在么?
我更信服心灵哲学笛卡尔的一句名言:I think, therefore I am.
思考的主体是我,因为思考存在,所以我必须存在,如果我怀疑我的存在,怀疑本身就是一种思考,所以我也必须存在。
无需回应和牵绊,我们都是各自的独立。
并不是反社交,只是约么着知道自己要干嘛,然后把我们的思考,有质感的东四抛到社交环境里去。当思考碰撞到一起,要么水到渠成风花雪月,要么火花四溅唇枪舌剑。至少这样是完整的,可以战斗下去的。我希望被人用强大的逻辑,学识,胸怀,信念凌迟,那是非性的生活高潮,爽到爆。
此外,我坚信过渡“被感知的存在”,不装逼了,就是嘚瑟的人,他们永不满足,所以他们永不幸福。
这么想来,我可以安心的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