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果说制度是一座“智能大厦”,那么自动控制则是“智能监控”、“数据通信”、“信息处理”、“自动报警”等设施设备。因此,给制度内建一套智能控制系统,是制度“精巧、灵动、自运行”的关键。
无论多么周详的制度,也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毫无破绽,但只要有了智能控制机制,制度就是自适应的,即便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也会在实际运行中自动应变和调整,从而在出现偏差时纠正偏差,出现问题时解决问题。
正如导弹之所以能够精确命中千里之外的目标,并不是飞行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事先都安排得恰到好处、完美无缺,而是依靠信息反馈与系统控制。
那么,怎样才能让制度具有“智能控制机制”呢?
先来看一个简单的制度控制框架,以了解传统的制度控制方式。
由图可知,制度控制说到底,还是一种状态控制,通过对人施加作用和影响,以达至预定目标。
当然,与机械、电子控制相比,还是有诸多不同:
一、制度控制的操作对象是人,而被操作的人,仍然是其自身行为的控制主体,因而在设计控制机制时,必须高度重视人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二、制度控制的方式多种多样,从人、财、物控制到信息控制,从目标控制到过程控制,因而在设计控制机制时,可以多角度入手,多手段并举,以达到控制效果;
三、制度控制有其特殊原则,譬如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两个相邻控制环节合在一处,就会导致舞弊行为完整发生,这两个环节就要由两个人来分担,所以会计要与出纳相分离,系统管理员要与操作员相分离。
图9-3中的制度控制框架,采用的是开环控制方式,结构简单,成本低,但只适用于控制精度要求不高的场合,
譬如,企业通知所有员工休假1天,至于休没休,休得怎么样,那就管不着,也管不了。
与之对照的是闭环控制,即增加一个反馈环节,将制度运行结果回馈给控制机构,然后与制度规定进行比较,针对偏差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制度运行达到预期效果。
譬如,企业通知所有的员工改为早上8点钟上班,并安排一个专门机构记录各人的上班时间,然后将结果反馈给领导,对迟到者予以训诫甚至惩罚,从而保证所有员工都能在早上8点准时到岗,这种控制方式就属于闭环控制,也叫做反馈控制。
只有一条反馈回路的制度控制框架,虽然简便易行,实践中也被广泛运用,但可靠性不高,任何一个环节出故障,制度控制就会失灵,制度运行就会失效。
譬如说,执行机构不作为或乱作为怎么办?信息反馈不畅怎么办?反馈回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怎么办?
如果再为制度增设一个监管机构,将控制与执行相分离,并引入第三方监督,情况是否会得到改善呢?
如图所示,增设监管机构,执行部门被置于监督之下,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可能性减小,但总体效率将会降低,可靠性变得更差,而且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谁来监管监管者?
所以,某些专家动辄祭出的“法宝”——“设立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否为制度设立监管机构,要权衡利弊,视具体情况而定。
至于“第三方监督”,其实是“第三方反馈”,是为制度控制提供一条新的信息反馈通道,譬如360度考核,就把客户评价纳入进来。不过“第三方信息反馈”渠道并不可靠,而且或有或无、时断时续。
单一信息反馈方式不可靠,则可以考虑设置多条信息反馈通路,建立多点信息采集、多路信息反馈的“情报体系”,你这儿不报告,他那儿报告,主渠道不反馈,旁通路反馈,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信息获取渠道足够充分,就能破解“信息屏障”。
而且制度控制的信息收集方式,不光可以被动接收,还可以主动采集,前者是坐等被执行者来汇报,如请示报告、情况汇编、统计数据等,后者是执行者主动出击去发现,如听到、看到、感受到的形象信息。主动出击,采集信息,正是制度控制中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具体体现。
当然,信息采集网络愈完善,花费就愈不菲,而且许多公司违规违纪量化考核制度中的多路反馈控制系统,仍然是靠人为努力去维持的,如果人“失效”,控制就会“失灵”。
有没有办法提高它的自动化程度,甚至变成自动控制的?
所谓制度的自动控制,不是指无人参与,而是指不需要更上级的主管领导和监管部门直接干预。
要想实现制度控制自动化,须从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应尽量将制度中的人工操控环节,改造成机器操控或人/机集成操控,如用指纹考勤取代人工考勤,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代替人工信息管理;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遵循“三自”原则——自激励、自约束、自协同,将无法替代的人工操控环节改造成“可自动执行”的,让他在所处岗位上,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自动”地履行起职责。
案例:
某大学的培训学院,遇到外地老师来校授课时,原来的规定,是由教学秘书通知司机接机,司机接机后通知行政秘书安排食宿,行政秘书安排后通知教务秘书布置教室,环环相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可问题是,这条信息链(教学秘书→司机→行政秘书→教务秘书)只是一条单向信道,可靠性非常差,万一哪个环节没有及时往下传,整条信息链全断了,就会酿成教学事故,事后追责已然于事无补。
对此,我们给出的制度改进建议是:不可能要求这四位同志百分之百不出纰漏,与其事后追责,不如事前防范,通过建立多路信息通道和增加反馈回路来提高信息链传输的可靠性,亦即将相关规定修改为:
“教学秘书在通知司机接机时,还应当同时通知行政秘书、教务秘书做好准备;各环节履行完职责后,既要通知后续环节跟进,也要及时反馈给教学秘书,由其与授课老师联络确认”。
总结:综上所述,制度控制包含四大组成部分:组织、设施、信息链与控制机制。控制机制是核心,组织是为控制机制配套的,“无组织”则“无纪律”;设施是控制机制的技术保障,“无设施”即“无手段”;信息链是把诸环节连结起来的信息通路,也要围绕控制机制来设置,尽管看不见、摸不着,但在制度设计中却须格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