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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配角:李小烽林秀英

简介:敢说这种话,显然是不差钱的主瞧他那副明明已经焦急到满头大汗,却又生怕哪句话唐突到自己,只能小心翼翼赔着笑脸说话的模样,恐怕是身边亲近的人遇上问题了不然绝对不会如此作态出什么问题,需要用到豺狗子?李小烽割了块野猪肉丢给追风,心里大概有数了“是不是家里有人得了冷痹?”李小烽的话却让中年人一愣“就是四肢痉挛,抽抽的痛,尤其腿上关节水肿的厉害”李小烽随口解释...

把远处还在哼哼唧唧的老舅背到杨树下,李小烽赶紧给他快速检查了一遍。

这是他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学到的野外救护知识,一直都没用上,没想到今儿个给老舅招呼上了。

“哎呦~我滴胳膊肘啊~”

“哎呦~我滴波棱盖儿啊~”

“哎呦~我滴腰间盘呐~”

“哎呦~嗯?好像都不太疼啊......”

里里外外检查了半天,老舅除了后脑勺被磕了个大包,也就右胳膊擦破了点皮儿,就他那点儿伤,还没自己钻荆棘窝子受的伤多。

感情扶他的时候又是手软又是腿软又是脚软,整的那么严重,全都是被炮婪子给吓的......

“汪——汪!”

就在这时,一连串微弱的狗叫忽然从远处传来。

李小烽拱起右手遮在眉梢上,循着声音的方向远远望去,但见一条条黄的、黑的、花的猎狗正从沿着山脊朝他这里飞奔而来。

李小烽了然。

应该是他开枪时候的动静被山上的猎户们听到了,怕出事儿,直接先把猎狗给放过来了。

这些猎狗逢沟大跳,遇坡飞跃,动作非常敏捷,跑的相当快,按照后来专业的划分,应该大多都属于指示猎犬。

盏茶的功夫,就乌泱泱一大群气势汹汹的跑了下来。

看见地上五百多斤硕大无朋的炮婪子,这些猎狗顿时一个个跃跃欲试,汪汪大叫着远远的就要开始迂回包抄,试图围上来。

“去!”

李小烽赶紧挥手呵斥,提着挂管枪站到炮婪子尸体旁。

这些猎狗经常和猎户们配合,可以说是久经沙场了,经验非常丰富,一见李小烽这副模样,立刻就明白这只野猪已经被打死了,一个个的都开始低下头使劲儿摇起了尾巴,小跑过来围着李小烽不断转圈,流着大哈喇子乞食。

一般这时候猎户们就得赶紧割上几块野猪肉或者拿脏器下水来喂猎狗了。

要是你舍不得,或者只顾着自己嘴里的那两口,那这些猎狗的捕猎积极性就会下降很多,几次三番后,再好的猎狗也都废了。

不过李小烽身上没带刀,割肉啥的肯定是做不了了,只能看好这群嘴馋的小东西,防止有哪个憋不住,偷摸上来咬两口。

几分钟后,猎户们也都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

小胖怕李小烽出事,一脸焦急的跑在最前面,瞧见没事人一样的李小烽后,这才舒了口气,走过来拍拍炮婪子尸体,难以置信的比了个大拇哥。

“老舅没吹牛哈,枪法确实厉害,这么大一头炮婪子都被他给干挺了!”

“诶?老舅人儿呢?”

话还没说完,他的余光就扫到了靠在杨树下半死不活的老舅以及肠子流了一地,身体都已经僵了的大笨狗。

“这......”

“是......我家......旺财?”

小胖狗熊般高大的身体猛的一阵趔趄,只觉得头晕目眩,心跳都瞬间顿了一下。

旺财可是他老爹在他小时候就抱回家的,从小养到大,老爹老娘不在,就是大笨狗旺财看他,陪他玩,感情不是一般的深厚。

整个秃顶子屯儿谁不知道他老刘家最疼这条大笨狗?

“明明刚刚分开的时候还生龙活虎的,怎么一转眼就.....”

小胖喃喃自语,眼睛都红了,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豆大的眼泪瞬间就夺眶而出。

“柱子,要不是你家狗,现在流肠子的该是我......”

“你家狗......它是替我死的!”

老舅揉了揉酸涩的眼睛,难受的给小胖解释旺财的死因。

众人全都认真听着,当听到旺财舍身挡下炮婪子的撞击时,心都跟着揪了起来。

这不是寻常狗能够做到的事。

哪怕是他们养的这些聪明凶悍又听话的猎狗,一样也做不到。

须是那种经年累月跟人呆在一起,通了人性的老狗,方才有可能做到。

跟强壮与否聪明与否无关。

“这是条真正的好狗!”

水生大爷吧嗒吧嗒抽着旱烟,感叹不已,伸手把挎在背上的绿色军用扁壶拽过来,拧开盖子,浇了半壶大酒在旺财身上。

壶里是他从供销社打来的好酒,平日里他都舍不得喝,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抿上一两口,今天他直接倒出去了大半壶。

这是他身为老猎人,对这条好狗最无上的敬意。

原本众人想帮着小胖把大笨狗埋在山上,但小胖执意要把旺财带回去,李小烽便脱了自己的外套,帮他把旺财的身体仔细包好。

做完这一切,众人才开始回头给炮婪子开膛。

这玩意儿实在太重了,最少也有五百斤,抬回去得累死,不如就地放血开膛取肉。

马大爷拿出猎刀,在衣服角上擦了擦,朝李小烽沉声问道:“李家老三,会卸猪不?”

“要是不会,就让我来。”

马大爷是秃顶子屯儿有名的杀猪好手,每年过年都有人请他杀年猪,平时围猎时获得猎物,也大都由他掌刀。

这么问,也是围猎时的规矩。

不管猎物的主人会不会割,你都得先问过才行,猎物的主人允许了,你才能动刀子。

李小烽却大手一挥,直接接过了马大爷的猎刀。

一群猎户顿时目露奇色。

在他们的印象里,李家小子成天游手好闲不学无术,会打枪就够奇怪的了,啥时候连开膛取肉都会了?

杀猪分肉的手艺,那得正式拜师才能学到,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会的。

肉割不好,那是会脏了肉的,比如开肚的时候刀头不小心划破了肠子,那周围的肉可就全都完蛋了。

尤其是野猪,开肚的时候更是得加倍的小心。

家养的年猪在挨宰前是要空两天肚子的,只喂清水,是为了尽量排干净肠子里的东西,但野猪不一样,一肚子的猪屎,一个不留神就是“汤汁淋漓”。

不仅肉坏了,还会弄的自己一身骚臭。

“可别逞强啊李家小子,这么老大一头炮婪子,杀坏了怪可惜的。”

有人不放心的喊道。

李小烽微微一笑,没有答话,而是转过去拍了拍侧翻的炮婪子,觑准野猪脖子下方的位置,毫不犹豫的就一刀捅了进去。

噗嗤一声,猎刀除了刀柄,整个刀身都精准的没进了野猪脖子下方的那一小块。

随着猎刀快速抽出,炮婪子的大猪头也跟着晃了两晃,片刻后,猎刀捅出的刀口处,猪血就开始像消防栓漏水一样,一条血柱往外直喷。

马大爷下意识的点了点回头。

这一刀,又快又准,又稳又狠,力度还把握的正正好。

这手法,比起他这个老杀猪匠都不遑多让!


大雁,其实就是野鹅。

和野鸭子一样,大雁也是群居性迁徙鸟类。

如果在迁徙途中遇到大型栖息地,大雁群就会落脚休息,捕食打尖儿。

如果栖息地的食物资源恰巧还很丰富的话,甚至还会有一小部分的大雁会选择主动脱离雁群,直接留在当地猛吃。

用不了几个月,这些离群的大雁就能把自己吃的和家养的大鹅似的,个个膘肥体壮,体格健硕。

当然,这些大雁的下场通常也比较惨,基本上落单以后,用不了多久就都进了猎人们的肚子里~

腚沟子河的野生资源还是相当丰富的,所以这里同样也留有大雁群,不过数量不算多,只有二三十来只左右,基本上都是脱离雁群留下来的吃货。

不过有归有,但大雁可并不是那么好打的。

和野鸭子不同,大雁生性非常谨慎,而且十分聪明,视力还出奇的好,据说一双眼能够清楚的看到四五百米外的动物。

腚沟子河的这些大雁从别的地方一路迁徙而来,早就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枪林弹雨,性格分外机警。

因此李小烽他们这伙猎人刚一靠近河边,就被藏在芦苇丛里放哨的孤雁发现了,呼扇着翅膀在河里头呷呷大叫。

大雁群一听到示警声,就立刻全都跑到腚沟子河最里面去了,和岸边保持了非常远的距离。

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了猎枪的有效射击范围,而且大雁群还一直在十分警惕的观察着他们这伙人。

打第一轮鸟围的时候,这伙大雁一听到枪声响起,立刻就头也不回的往山里头飞,没有丝毫的迟疑。

显然是对枪声非常熟悉。

当时李小烽看到这一幕后,登时就没了任何想打大雁的计划。

结果这群大雁绕着不远处的一座山徘徊了一阵子,居然就那么直挺挺的落到山坳子里去了,而且再也没有飞起来!

而那时候,一轮鸟围的枪声还在继续。

当时李小烽就留了个心眼儿。

按理来说这是极少发生的事情,大雁群一般被枪声惊起来以后就很难再落地了,除非看到他们这伙猎人离开。

现在出现了提前落地的情况,那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在他们之前就有不止一批的猎人来这里打过野鸭子了,导致这群大雁对枪声没有那么的敏感害怕。

二,就是它们落脚的那块山坳子里,也有类似腚沟子河的湿地栖息地环境。

这才是李小烽敢跟老舅夸海口,说去去就回的原因。

……

打个口哨,追风就立刻飞奔了过来,紧紧的跟在李小烽的身后。

一人一狗,朝着之前观察到的大雁落脚地小跑而去。

若是其他的狗,李小烽自然是不敢带的,大雁群很警惕,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放哨的孤雁逮到。

但追风极有分寸,单独出去狩猎的时候基本不张嘴叫,都是通过动作、神态、姿势来提醒他有所发现。

有追风在,他才能更快的搜寻到这伙大雁的踪迹。

听说在别的地方,还有专门以打大雁为生的雁翎队儿,由一个枪法好,深知飞禽习性的雁把式带头,一晚上就能收拾一百多只大雁,非常赚钱。

他没那个本事,他所能倚仗的,只有自己的一手枪法以及灵性十足的追风。

最主要的是有追风在,能很好的防止他被大型野生动物偷袭。

不过那群大雁落脚的地方并不是在深山老林里,危险性要小很多,所以李小烽他才敢大着胆子背枪带狗单人去寻。

那片山坳子就在腚沟子河的左侧,不过并没有路,放眼望去遍地都是荒草。

李小烽伸手指示了一下方向,追风就立刻心领神会,摇着尾巴跑在最前面,朝山坳所在地儿一路嗅了过去。

沿途还看到了只足有七八斤重的大黄肥野兔在啃野草,见到李晓峰这一人一狗,那肥兔子当场就吓得一个哆嗦,出溜一声钻进了草丛子里。

追风歪着头看向李小烽,发现主人没有让它去追的意思,于是便立刻回头,继续往山坳子的方向小跑。

李小烽摸了摸背上的挂管枪,心里也是怪痒痒的。

这么大的野兔可不多见,不打了带回家真是可惜~

不过现在要是开枪的话,那大雁就肯定打不成了。

为了早上出门时答应英子的话,他只能忍痛放走那只肥肥胖胖的大黄野兔。

一人一狗沿着山腰快速前进,约摸半小时后,前方东跑西跑的追风忽的停了下来,迎着吹过来的风使劲嗅了两嗅,就立刻加速往前面跑。

李小烽顿时心头一喜,赶紧跟上。

这是迎着风,从空气中闻出猎物的味道来了!

虽然不能确定是什么猎物,但看追风奔跑的方向,恐怕八九不离十,就是那群落在山坳子里的大雁!

以极快的速度翻过长满了荒草的山坡,李小烽往山坡下一瞅,赶紧就蹲了下来,同时在自己的大腿侧边儿上使劲儿拍了两拍。

这个动作他在家里和追风练习过很多次了,一听到拍大腿的声音,追风立刻就掉头跑了过来,在李小烽的脚边安静伏下。

李小烽躲在荒草丛里,悄悄探头观察。

但见坡度陡峭的山坡下方,赫然出现了一片被郁郁葱葱的矮树遮挡住的,泥泞不堪的黑土水洼地!

这片洼地不算大,面积只和三四个农家小院差不多,但可以看出洼地的中间部分很深,都呈现出深黑色了,目测最起码也有十来米深!

这就是典型的山塘,隐藏在山峰之间,凭借自己的纵深,即便天气多旱都很难干涸,是山里面的野鸟们最喜欢躲藏的地方。

几十只大雁正惬意的在塘面中间游曳,有的在互相给对方梳理毛发,有的在啄水草吃,看起来颇为悠闲。

一只稍小一些的孤雁站在塘边的黑泥地里,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李小烽估测了一下距离,微微皱了皱眉头,然后就趴在荒草丛里,一点一点的往下摸。

虽然是上打下,但从山坡到水塘的距离还是有些太远了,完全不在挂管枪的射击范围内。

他得摸近一些,才好射击。

追风想要跟过来,但却被李小烽一个手势阻止了。

他还没教追风如何长时间匍匐前进,让它这样贸然跑过来,必被下面放哨的孤雁发现。

往前足足爬了有一百米后,李小烽方才停下。

略微调整了调整呼吸,李小烽趴在地上,从草丛里悄然探出黑洞洞的枪口!

李小烽的眼睛半眯。

准星里,赫然出现了那只左顾右盼的孤雁!

人熊看到李小烽拿枪指向自己,直接就从阴影里人立而起,呼呲呼呲喘着粗气,一双黑眼珠牢牢的盯着塘对岸的李小烽。

霎时间,那肥硕而又庞大的熊躯就超过了周围的矮树丛足有一半还高,压的周围的矮树丛咔嚓咔嚓直响,不知被人熊这一下弄断了多少根!

那堆满了脂肪的硕大熊腹如流水一般来回上下蛄蛹,两只鼓鼓囊囊无比厚实的熊掌举在胸腹前,比李小烽的脑袋还要大上许多,又尖又长的嘴巴猛的大张开,露出嘴里满口的獠牙。

尤其是嘴前边儿的那两颗大犬齿,更是比李小烽的半个手掌还要长!

那人熊目露凶光,盯着李小烽,人立着往前走了一步,“吭”的一声长嚎。

那声音极为恐怖渗人,令人不寒而栗,非常具有压迫感!

这种恐怖的低频咆哮,瞬间就让李小烽身体浑身发僵,心悸心慌,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巴尖儿一路滚到后脑勺,浑身的血液都好似要被这一声熊吼吓的凝固住了。

这是避免不了的,是人类刻在基因里的恐惧!

而且说起来,这也是他第一次在野外直面棕熊,心慌在所难免。

李小烽赶紧握了握手里的挂管枪,凉凉的钢铁触感登时就让他那僵硬的躯体舒缓了许多。

果然,人的一切恐惧都来源于火力不足。

李小烽拿枪对准人熊的脑袋。

只要这人熊再敢靠近一步,他就直接开枪!

这时候跑是不可能跑的,你一跑,人熊就知道你怕了,直接把你撵死。

故事书里说的什么躺下装死、赶紧爬树什么的更不能信,这玩意儿又不傻,而且论爬树,就是再给你加上两条腿,你也比不过人家的爬树速度。

狭路相逢,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对峙!

一步不退的对峙!

人熊见远处那个比它矮上不少的家伙一点儿都不怕自己,到底也没敢贸然发动进攻。

一人一狗一熊,就这么僵持了足足两分钟后,那人熊谨慎的缓缓趴下,做出一副攻击的姿态,蛄蛹着一身肥肉往左右两边试探着跑动了几步。

发现对方不退也不跑,毫不畏惧自己,人熊顿时就不爽的咆哮了起来,挥着大爪子一顿发泄后,最终也没越过山塘,而是选择挪着大肥屁股,一步三回头的退进了山里。

直到追风慢慢放松下来,不再保持警惕,吐着舌头转头看向自己以后,李小烽方才松了口气。

这应该是只吃饱了的公棕熊,又亲眼目睹了自己在山坡上打大雁的全过程,对自己手里的这杆枪充满了忌惮,因此才没敢过来攻击自己。

不然若是平时在林子里遇到,此刻恐怕早已打成了一片狼藉!

当然,李小烽没开枪,不是说他就怕了这只公棕熊。

步枪弹之下众生平等,哪怕这公棕熊再肥上个一两百斤,这么近的距离被打中,该死也得死。

只是李小烽觉得在这里杀了它太可惜了。

公棕熊的领地很大,不是那么容易能遇到的,此时杀了它,啥也取不走,除了白浪费子弹以外,还纯在便宜别人。

再者棕熊虽然危险,但同样也是行走的宝库,记住它活动的这片区域,等以后装备齐全了,再过来收拾它也不迟!

……

带着追风返回腚沟子河时,众猎户都已经休息完了。

看到李小烽带着大雁回来,老舅也没多说,只是招呼他赶紧收拾东西准备回去。

已经习惯了......这小子空手回来才会让他觉得稀奇......

三十六只野鸭子,吃了三只,还剩三十三只,都被老舅用水草搓的草绳绑了个结结实实。

野鸭蛋则由小胖小心翼翼的拿衣服包起来捧好。

一行人集合完毕,而后浩浩荡荡的往回走。

依旧是过夹皮沟,穿松柏林,翻秃顶子山,因为时间的原因,一行人路上根本就没敢休息,一直都在急行。

饶是如此,到达莽林子时,天也已经大黑了。

好在人手够多,众人大声说话壮胆,一路哄哄吵吵,没遇到啥危险,八点左右,终于平安的回到了秃顶子屯儿。

一一告别之后,老舅三人先去了李小烽家。

追风先进家门,随后林秀英赶紧就跑了出来。

看到满载而归的三人,林秀英肉眼可见的舒了一大口气,整个人都在一瞬间放松了不少。

“怎么每次都回来的这么晚?”

“知不知道,家里人都担心的吃不下饭。”

林秀英远远的迎过来,一边帮着拿货,一边小声埋怨道。

“下次一定,下次一定!”

李小烽嘿嘿一笑,把大雁递给英子。

家里人听到动静也都赶紧跑了出来,看到三人肩扛手提的,顿时发出一阵惊呼,脸上的担忧之色迅速变成了满脸的惊喜。

“他舅,还有柱子,我去给你俩盛饭,你俩就搁这儿吃,吃完饭再回去!”

老妈不由分说的把两人拉进屋,招呼李小烽端过来一碗炉果,而后就笑呵呵的去给三人盛饭。

老舅眼尖,进门儿就看到了平柜上摆着的一对鹿茸,赶紧背起手凑去过看。

“二杠茸啊,害挺新鲜!”

“品质不错,就是这切茸的手艺不行,底下都给切坏了。”

“哪个瘪犊子玩意儿祸祸的?欠揍!”

老舅摇摇头,又转过头来,狐疑的李小烽下半身上扫了两眼。

“你这年纪轻轻的,咋就开始吃起这玩意儿来了?”

小胖闻言顿时绷不住了,咧开大嘴乐的不可开交。

“瞎说啥呢老舅!”

李小烽无奈,赶紧跟两人解释了这鹿茸的来历。

老舅听了后若有所思,沉默了会儿,忽的道:“这对儿鹿茸你打算怎么处理?”

“拿去镇上卖吧,国营店收的价格不高,我看看能不能卖个高价。”

李小烽一边啃炉果一边道:“有了钱才能给自己淘上身儿好装备。”

“你看我这一穷二白的,打个猎天天用你们的东西,太磕碜了!”

老舅闻言,摇摇头道:“你这鹿茸底子被锉坏了,卖的时候肯定要被压价,不一定能卖出好价格。”

“不过......”

老舅看了看院子,凑过来,沉声道:“我倒是知道有个人需要这东西。”

“弄不好,你能从他那里换条枪!”

翌日,清晨。

李小烽悠悠睁开眼,神清气爽的抻了抻胳膊。

日常伸出左手在旁边抓了一把,结果想象中温润柔软的手感并没有出现,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捞摸到。

“?”

李小烽诧异的扭头,却发现平日里最能睡懒觉的英子,今天居然早早的就起床了,床铺都是凉的。

“起这么早啊......”

李小烽穿好衣服,推开门看看天,不是特别亮,应该才五点左右。

拎着搪瓷盆准备去打水洗漱,刚到院子,就看到灶房里到处烟熏火燎的。

追风和棒槌俩狗并排蹲在灶房门口,吐着舌头,朝里头不住的张望。

瞧见李小烽过来,追风顿时就呜呜的小声叫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李小烽身边使劲儿摇起了尾巴,一副馋的要死急吃急喝的模样。

棒槌则纹丝未动,高高昂着头,显然对追风这幅狗腿子的模样极为不屑。

但那僵硬摆动的尾巴以及挂在嘴角的一丝涎水,已经出卖了它内心的真实想法~

还是个倔脾气的傲娇狗~

李小烽好笑的摸了摸俩狗的脑袋。

往灶房里一看,原来是英子,正坐在小板凳上守在柴火灶前,单手拖着香腮,一栽一栽的,正在打瞌睡。

原本白皙干净的小脸蛋儿,此刻被熏的是黑一道儿黄一道儿的。

再看那灶房里头的短杆子上,已经用铁钩子挂满了收拾好的野鸭子,整整齐齐的排成一排。

李小烽蹑手蹑脚的进来。

只见灶台上正用小火煨着个盖的严严实实的大铁锅,锅边缝儿正咕嘟咕嘟的往外直冒热气儿。

灶边旁的搪瓷盆里,则堆满了密密麻麻的鸭件儿,全部都洗的干干净净的,足足有一大盆!

轻轻掀开大铁锅的锅盖,霎时间,一股无比浓郁的雁肉香就伴随着水气扑面而来!

香味传出的一瞬间,李小烽肚子里的馋虫登时就被勾的咕咕直叫。

灶房外的俩狗更是躁动不已,尤其是追风,直接人立而起,眼巴巴的看着主人的背影,尾巴摇的前所未有的勤快,跟个大扫帚似的。

待到水气散去,李小烽定睛一看,只见大铁锅里的篦子上,正炖着只剁好了的大雁。

雁肉已经炖的非常烂糊了,沸腾的热汤往上一咕涌,肥硕的雁肉就会随之小幅度的左右蠕晃。

形软烂而不散,味香醇而不腻。

李小烽赶紧把衣服脱下来,披在打瞌睡的林秀英身上。

想要炖出这种效果,需要大火小火配合着使用,而且要非常注意火候才行,尤其是小火慢煨肉的时候,得一刻不停的守在灶边上,防止糊底。

这个过程,最少最少也需要四个钟头!

李小烽搬个板凳过来,坐在一旁,把一栽一栽的林秀英轻轻搂到自己肩膀上靠着,心里颇为心疼。

这哪儿是早起来的,这分明是忙活了个通宵,根本就没睡啊!

处理野鸭子用不了多长时间,洗干净拿盐抹均匀,腌好了以后挂起来就行。

英子这一晚上没睡,纯粹是给他炖了一晚上的大雁,想让他一大早起来就能喝上喷香热乎的老雁汤。

李小烽心里蛮不是滋味的。

自己何德何能,能娶到这么温柔贤惠,肤白貌美还贴心的好媳妇儿啊!

刚想把英子叫醒让她回屋去睡,结果英子自己却突然惊醒了。

一睁眼,她就立刻噌的一声着急忙慌的站起来,要去掀开锅盖看锅里的大雁炖的咋样了。

结果由于起的太快,林秀英忽的一阵头晕目眩,仰天就往后栽。

幸好李小烽就站在旁边,赶紧一把捞住英子那单薄的身子。

“还熬夜不!”

李小烽伸手,轻轻擦去林秀英脸上的锅灰,佯装恼怒。

“你啥时候过来的?”

林秀英把头靠在李小烽胸膛上,伸出手大胆的搂住李小烽的脖子,迷迷糊糊地道。

“我再不过来,你就要一头栽进柴火灶里头去了!”

李小烽没好气的道。

想要把英子扶起来,结果英子却耍起了赖皮,把头拱在李小烽怀里死活不起来,身子还一个劲儿扭啊扭的。

“干啥玩意儿~”

李小烽无奈,只能一只手搂着英子,一只手拿碗拿筷子,从铁锅里挑出两只大雁腿,外加几块儿软烂喷香的雁腩,而后在英子挺翘的屁股上轻轻拍了一拍。

“赶紧吃了回屋休息去!”

“爸妈可是快起来啊,要是被他们看见了,看你臊不臊得慌~”

“就知道拿爸妈吓唬我!”

一提老妈,英子立刻就老老实实的从李小烽怀里钻了出来,嘟着嘴乖巧的坐回板凳上,但却把大雁汤推给了李小烽。

“这是我给你炖的,你快吃~”

英子两只手托着香腮,朝着李小烽吃吃的一笑,明亮的大眼睛瞬间弯成了月牙。

四目相对。

不知怎的,李小烽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在这一瞬,猛的漏掉了一拍。

脉脉眼中波,盈盈花盛处。

李小烽偏了偏头,从碗里夹起块儿雁腩,轻轻放进了英子红润柔嫩的嘴唇里。

……

堂屋的门缝后面,陈秀娥努努嘴,收回目光,乐呵呵的走回屋内,满脸都是笑意。

她从来都是全家起得最早的。

早上起来,看到小儿媳妇儿在忙活,还炖了大雁,她就没推门出去,而是站在门板后面,悄咪咪的等小儿子起来。

看到俩人亲密无间的动作,还做出了些让她都老脸一红的举动后,陈秀娥这才心满意足的收回目光。

小儿媳妇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了。

这是好事~

刚二十的小年轻你就得这样儿才对!

俩人儿关系都不咋亲密,那日子哪儿能过的火红起来!

喜滋滋的回到屋内,看到炕上如电锯一般在猛打呼噜的李爱民,陈秀娥脸上的笑容登时就消散一空。

咬着后槽牙在李爱民的胳膊上使劲儿拧了两圈儿,陈秀娥掐腰就骂。

“小声点!吵的我睡不着!”

“再搁这儿打呼噜,小心我拿麻绳把你捆起来!”

“这么老大个人儿了,还不如你儿子会疼媳妇儿!”

李爱民正在梦里蘸着口水狂数大团结呢,突然就胳膊一痛,被人给硬生生拧醒了。

皱着眉头还没来得及张嘴,他被自家媳妇儿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李爱民擦了擦脸上的口水,一脸懵逼。

这啥情况?

这呼噜他都打了几十年了,平时也没见媳妇儿有啥意见啊!

难不成是昨个哪儿招惹到她了?

李爱民挠挠头,百思不得其解。

想了半天,他也没能想明白,只能心惊胆颤的躺下继续睡觉。

“彪老娘们儿!”

李爱民侧转身,暗暗磨牙,腹诽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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