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女子散步晕倒 4个月大儿子失踪 亲属怀疑其母被下药”。
看到这样的新闻莫名觉得揪心,边仔细了解了下事情经过:
昨日中午在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公园附近,一名女子晕倒后,4个月大的男婴就不见了。
孩子家属说,虽然孩子的母亲身体虚弱,之前有眩晕史,但是正常情况下晕倒10分钟左右,但是这一次从晕倒到被发现叫醒达到1个小时。
现场邻居议论说,可能是有人临时见财起意,自己没有孩子,看到母亲晕倒,顺便抱走了孩子。
哎,可悲,见财起意、孩子,这两个词放在一起真是让人难受。
活生生的生命被人拿去贩卖,甚至有的孩子被拐后,被窃取器官、被打断胳膊腿,太残忍了。
可承受恶果的却是无辜的家庭:一个孩子被拐,父亲母亲及亲人会不惜全力找孩子,精神上承受痛苦,工作肯定受影响,有的可能辞了工作专职找孩子;而因无心疏忽导致孩子丢失的家庭成员压力更大,被埋怨,自责难过,家庭关系也变得敏感脆弱。
从大的角度说,孩子丢失,家长辞职找,中年劳动力减少、家庭不稳定影响社会和谐,尤其是在出生率低,老龄化即将到来的时代,孩子被拐被害,不仅影响一个家庭,更是影响整个社会20年后的正常运转。
所以,三五年的判刑,真的不足以还清人贩子造下的孽!
人贩子真的是罪该万死,凭什么拿别人只有一次的生命去换钱花,还逍遥法外?
愿今日被拐的婴儿早日找到!愿天下早日无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