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情无非你和对方,再复杂一点,就是你和对方的合意,要第三方的介入才能完成。
只有双方当事人的,好办,所有的沟通交流围绕双方的规则展开即可,凡是已涉及对方规则禁区或雷区的,切忌不可用想当然的思维或经验去以身试探一下,即使想去试探对方的底牌,也应该考虑一下社会普遍性的做法,不要让对方勉强,更不要让自己勉强接受,对双方留余地,留余地,是学会沟通和能够继续下去的第一步。如上下班时间、规章制度。
尤其是需要或依赖于第三者介入时,研究的不仅仅是对方的规则,还需要了解和研究第三方规则对对方和对你产生的影响,这时,更不能勉强,不然容易做出格的事情,人品掉尽。
做人做事不可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