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为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指明方向,我们要准确领会《办法》精神,着力在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教育管理、永葆党员队伍纯洁性上下实功夫、狠功夫,让党的每个“红色细胞”更具生机活力。
把控源头,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不挠定力。“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发展党员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更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将政治标准作为党员发展的“生命线”,坚持“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结合实际开展“联合审查”等战略性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带病入党”。要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坚实储备支撑,突出“选、育、筛”三环节,坚持“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持续为党组织输送高质量的“新鲜血液”,确保源头清、来水活。
靶向施教,深化党员教育管理要有“滴水穿石磨砺功”的恒心毅力。“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员教育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从根本上促进党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途径。要因人施教、多维施训,在党员教育“深度”“广度”“精度”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办法》,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按照《办法》规定管理党员,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教育作为管理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将《办法》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对症下药,维护纯洁党员队伍要有“刮骨疗毒除祸根”的整饬胆力。“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党员队伍的先进和纯洁,是党执政能力的基础和依托,而不合格党员是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症结”所在。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客观公正作出处置决定,打通党员管理出口关,保持党的肌体正常新陈代谢。要健全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对把动机不纯、操守不洁者“放”进党内的,有报必查、查实即处,无论是谁,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下狠手、出重拳,处理一起、打击一批、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