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写作故事

写下这个题目,我就去百度了,不过我不是没有目标,我是奔着余华去的。

这话说起来应该有十多年了,我一直很喜欢一个作家——余华。我读的他第一本书就是《活着》,他的文字通俗明朗,给我的画面感极强,包括同期的《许三观卖血记》到后来的《兄弟》、《第七天》、《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都是我非标喜欢的余华老师的作品。值得若干年后一读再读。

百度描述余华前职是一名牙医(在以往的自序里其实也提到过),因为向往文化宫的工作,觉得自己相比画画,写作可能是他敲响文化宫的一块砖。于是他开始投稿,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人,他很快就被赏识并挖掘,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今天的日更比较短。像是一个快品。但不能否认余华——我是真爱。

余华一直在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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