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湖桥在两晋以前隶属湘南县管辖,南北朝齐代撤湘南县,并入湘西县,梁代始置湘潭县,为侯国,属湘东郡。
尔后,云湖桥一直属三十九都。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编县域为二十都,分为八乡二坊二厢十九里,云湖桥属移风乡。
清代属七都管辖,清末明初,湘潭县按地域大小、人口多寡以山水地形分为四乡十七区,涟水西域为西乡,原七都属二区管辖。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实行保甲制,西二区全部并入第九区,云湖桥乡隶属第九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六月,区被废除,扩并乡、镇区域,云湖桥属银田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三月一日起裁缩乡、保,银田乡与清溪乡合并为清田乡,云湖桥为清田乡第一保。
1949年8月,湘潭和平解放,废除旧的乡政权,仍保留旧的保甲区划,改保为村,改甲为组,清田乡隶属黄龙区管辖,云湖桥称清田乡第一村。
1950年6月民主建镇,云湖桥称云湖乡,属第三区管辖。
1951年5月,全县改划为24个区(含今韶山市、株洲县),云湖乡属第五区管辖。
1953年5月,区按地名命名,第五区称为楠竹山区,原云湖乡则划分为云湖、飞轮两个乡,均属楠竹山区管辖。
1956年撤区并乡,将原楠竹山区的云湖、飞轮两个乡与姜畲区的新里乡、建中乡合并为七里乡。
1958年下半年撤乡镇,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将泉塘子乡、清泉乡、七里乡、姜畲镇合并为姜畲金星人民公社。
1961年4月,将姜畲金星人民公社划为云湖桥、姜畲、泉塘子三个公社。
1961年5月,恢复区一级体制,云湖桥、楠竹山、良湖、烟山4个公社均隶属姜畲区管辖。
1984年2-4月实行政社分开,以公社的范围成立乡人民政府,云湖桥、楠竹山、良湖、烟山4个公社即分别称乡人民政府。
1985年1月,云湖桥乡改建为云湖桥镇。
1995年4月撤区并乡,将云湖桥镇、楠竹山乡、良湖乡、烟山乡合并为云湖桥镇,属湘潭县辖镇。(湘潭市区划地名专家智库:赵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