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影《十二怒汉》是一部以少数人反抗多数人的影片。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孩子被指控谋杀亲生父亲,有目击者和凶器作证。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陪审团,他们若达成“有罪”的意见后,少年将被判处死刑。
十一个人都认为少年是杀父凶犯,只有一个人提出怀疑,他对证人和证据提出疑问。在他的据理力争和层层分析下,十一人都转向“无罪”的阵营,最后十二个人达成一致意见——“少年无罪”。
美国法律的民主,从此片可以窥见一斑。
《杀死一只知更鸟》同样也讲述了一个“个人”对“众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芬奇是一位律师,镇上的黑人青年汤姆·罗宾逊被指控殴打强奸白人女子马耶拉。法庭指派芬奇为汤姆的辩护律师,可这一辩护行为却遭到镇上大多数白人的忿恨和嘲弄。
芬奇律师为了内心的坚守和对孩子正直与勇气的教育,他顶着众多压力为汤姆辩护。芬奇律师精彩的法庭辩论为汤姆赢得清白,但是却无法改变人们内心偏见的审判结果,汤姆被陪审团宣判为有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作者哈珀·李一生就创作这一部小说,它赢得1961年的普利策奖,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三千万册。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给自己女儿公开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此书。
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已经是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也被搬上银幕,美国著名演员格里高利·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在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名列英雄第一位。
小说发表时期是美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对黑人种族的歧视依然根深蒂固,并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芬奇律师在面临被孤立、被唾骂、被恐吓和生命遭受袭击的危险境遇下,毅然为黑人青年辩护,他是一个清醒的人,一个能独立思考而不被“众人”所左右的人,这样的“个人”在团体中举足轻重,只有这样的“个人”才能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芬奇律师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能让他身处孤岛而坚守正义。
小说以八岁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来讲述父亲芬奇律师的故事,让我们来看看孩子眼中的父亲。
他生活节俭,资助弟弟学业。喜欢梅科姆小镇,几乎和镇上每个家庭都有血缘或姻亲关系;
他不做女儿同学的父亲做的那些事:他从不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他只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他告诉女儿和人相处的小技巧,要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因为一个人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
他在明确知道自己不会赢的情况下,仍坚持辩护,他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
他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染上梅科姆的通病。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与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
他是“弹无虚发”的神枪手,但他从不恃才而傲!
他做事的原则是“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因为人的良心,不能遵循从众原则。
他是孩子心目中真正的绅士!
虽然案件结果黑人青年被陪审团判为有罪,芬奇律师输了诉讼,但是他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大家知道,芬奇律师是小镇唯一一位能在这种案子上让陪审团拖延那么久的人。总算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是迈出去了。
很长一段时间,总以为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所以做什么事情都不自信,认为个人力量很微弱,只有大家一起做,才能实现目标。用从众的心理对身边的事情做出判断。
其实,个人是可以影响团体的,并不是有了团体,就没有个人。而且,在团体中,个人是应该保持清醒,不能有从众心理,不能因为是在团体里面,一切事情就都稀里糊涂地随着大家走,以为做了坏事也有团体负责。
不管在什么团体,什么组织,什么社群中,你应该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就像芬奇律师所言“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
小说的名字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只唱歌给人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人们唱歌。
知更鸟在书中是善良人群的象征,隐喻了无辜的人被陷害,也隐喻了法律的健全,文明的进步,必然会伴随着痛苦和罪恶。
当今美国,虽然已没有“黑鬼”的称呼,但是种族歧视问题依然存在。美国非裔总统奥巴马的当选,引起全球轰动,这无疑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突破。
从哈珀·李到奥巴马这条路虽然走得漫长而艰辛,但毕竟在走着,就如书中莫迪小姐评价阿蒂克斯说的话,“好,我们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韩国电影《熔炉》里有一句话:“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熔炉》是由发生在韩国真实的性侵聋哑儿童事件改编成的电影。影片上映后,韩国出台《熔炉法》,被侵犯的孩子得到政府赔偿,电影改变国家法律。
世界从来都不是挂满鲜花和美好的,能保持个人独立思考,坚持做一个勇敢的清醒的个人,用自身的力量去影响这个略显扭曲的世界,虽然微弱,但总会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