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爱你,但是很可惜,你从未喜欢过我,更何况谈爱?我必须放弃,但是很残酷,我无法做到。
今天是喜欢你的第502天,你知道的第174天,你和她交往的第269天,我们不会再遇见的第1天。
我是个花心的人,所有的爱情都是日久生情。包括你,但又不包括你,因为你是日久生情中又有点不一样的人。总觉得一见钟情这个词不适合我们,因为你不曾喜欢过我,而我,也对你的外表没多大兴趣。
好看的人太多,有趣的灵魂太少。也许,你就是那个有趣的灵魂吧。其实我们很像,真的。一样的性格,一样的习惯,一样的喜好,一样为人处世的方式,相似到我以为你是另一个自己。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没办法在一起吧。
今天吃散伙饭的时候,很奇怪,你来得很晚,来了也没喝酒,而我,拿着酒杯,一杯杯白酒下肚,却无比清醒。你看起来焦急无比,问后才知道,她的电话没人接,你担心,于是匆匆离去找她。
她是我的朋友,可爱,单纯,孩子气。很可笑吧,你说,你们在一起还是因为我。她的缺乏安全感,让你远离了饭局,她的担心,让你早早回家,她的小脾气,让你无比费心。我呢?换了一个接一个的男朋友,转场于一个又一个的饭局,听着你们的爱情,吞着一杯又一杯的酒。
流连于你一次又一次朋友般的关心中,往返于你一次又一次不自知的伤害中,苟延残喘,却依旧表现的坚强。
单恋,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而我的这种,已经不是用痛苦就可以形容的了。不过这下好了,你们都去了远方,不会再有人和我分享你们爱情的点滴了,我也能有足够的时间恢复成从前的自己,不问世事,悠然得做他们口中的女神。
他们说如果要忘记一个人,需要时间或新欢。新欢我试过了,没用。所以啊,拜托你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