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张先生认识8年,结婚3年。张先生一直有个特点,喜欢流汗,是那种无论夏天还是冬天,吃顿饭的功夫就能大汗淋漓,脑门上的汗珠一颗一颗顺着脸颊往下淌。
其实他也不算胖,一米七的个儿,130斤。他是怕热。
国庆这几天,山城突然热了起来,重新飙回到30多度高温,坐在阳台上就能感觉到外面的热浪扑过来,蒸人。
外面人多天热,所以我们哪也没去,窝在在家里,我备课,改论文,奶奶看剧,遛娃,张先生买菜,做饭。
改论文改累了,有点饿,看看时间,快12点了,我跑到厨房想问问张先生还要多久可以吃午饭,看到他满头大汗,拿着锅铲不停翻炒,我站在厨房门口,到嘴的话又吞了回去。
过了一会,听到张先生从厨房喊来:“吃饭咯!”
“哇,真香啊!今天吃凉拌折耳根,蒜炒红苕尖,红烧鸭,清炖鸡汤呀!”我对着站在旁边的张先生说。
“汤锅里还有银耳炖雪梨。”
“不是有鸡汤了吗?怎么还煮银耳汤?”
“昨天听你说起喉咙有点痛,我想你可能是上火,所以炖点银耳汤,败一败火。”
记得上小学三年级时,我开始学做饭。因为我妈觉得一个女孩子从小就要学会洗衣做饭,打扫家务。所以越早学越好。
可我偏偏不是一个干家务的好苗子,做饭会把饭烧糊了,炒菜会把菜炒咸了……每次我妈都会那我和一个堂妹比,因为堂妹是一个干家务活的好手。
我妈虽然没念过书,但她特别能干,田里的家里的,各种活都做的干净利索,尤其是做饭。那个时候的我经常模仿我妈做菜的样子,但每次做出来的味道都差我妈十万八千里远。
后来,我索性破罐子破摔了,不会做饭又怎么样?大不了以后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啊!
在没有遇到那个人以前,你可能会想嫁一个高富帅,身高一米八,会为你弹吉他。而我的标准却是一个会做饭的男人,当然如果他又是高富帅又有一米八又会弹吉他,那真真是极好的。
可理想的爱情与现实的爱情就像两片树叶,总长的不太一样。
后来,我没有遇到会做饭的高富帅,却遇上了张先生。
张先生和我一样,来自一个国内四五线的小地方,为了能够在山城站稳脚跟,我们每天都忙于工作。因为当时我们两单位距离很远,坐车来回要五六个小时,所以只能在周末相约,一起去外面吃。
后来,我们终于在山城买了一套小三室的房子,虽然张先生依旧很忙,但我们已经不再去外面吃饭。
因为只要每次下班在饭点,张先生都要从超市买菜回家,然后做饭,荤素搭配,十分可口。只要每次一休假,都会在家里做上几个小菜。偶尔,张先生还会配上一点红酒。
有一年,我爸来山城做了一个小手术,和我们一起住了半个多月。他总和我说,张先生是个好孩子,工作努力,为人踏实,家里的家务活,买菜做饭他干的最多。
我说哪里有啊!我做的也不少啊!
我知道张先生下班回家又买菜做饭,很辛苦,所以大部分时候我会主动要求洗碗,虽然我很不喜欢洗碗。因为我希望他能休息一会儿,而他希望我能吃的好点儿。
有人说,相爱容易相处太难。
两个人从相知到相爱,最终走到一起也许不是因为特别的缘分,而是Ta再忙,也愿意为你好好做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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