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否定性原理或者叫否定性的范畴,当然就涉及的是自我已非我的对立统一。如果没有非我的存在,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种内容上的这种有条件性,自我它也不能够完全地成其为自我。因为每一个自我,都是通过非我的存在,而形成自我的。
但是,费希特这里所提到的非我,并不是只在自我之外的其他东西,就像我们通常理解的非我一样,说非我就是他者的存在,或者叫异己者的存在。甚至我们通常会把非我,理解为外部的世界,它以主观的世界完全不同。
在费希特这里,他所理解的非我的概念,还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这样的,外在于自我的事物的存在,他所理解的非我,也完全是在自我之中的非我。但是,他从概念上,把自我与非我区分开来,并且认为非我的存在,恰恰是以自我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自我,当然你不会有非我。因为这个“非”,是建立在自我的前提下的。
所以,对于自我的这种否定性,它就成为所谓的自我否认或者叫自我否定。它不是一个它者的否定,它不是一个因为有一个他者的存在,而对自我的否定,而是一个自我对其自身的否定。在一般的哲学理解当中,这一点是最为难把握的,但同时它又最能够体现费希特思想的辩证法的特征。
这里提到的所谓的根据性的范畴,那根据性范畴,来自于它的第三个原理,也就是所谓的自我设定。它是以非我对自我的对设为前提的。但同时,自我设定自我,又是以自我对非我的规定,为前提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一个是讲自我设定自我,以非我的对设为前提。
你首先是需要有一个是自我形成非我,而从自我到非我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对设的过程。换句话说,由于非我对自我的对设,而使得自我可以设定自我了。如果没有非我的对设,自我就无法设定自我。所以,在第一个原理当中,是形式上跟内容上,都是没有任何条件的。就等于是同义反复。
所以,第一个命题是A=A同义反复,因而,在第一原理所涉及到的实在性的规定中,自我并没有得以展开,自我还处于一种混沌的状态,自我基本上还属于对自身的一种设定的过程。因而,自我对从自我走向非我,实际上是需要非我对自我的一个对设,才得以完成的。这讲的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就是指仍然是从自我走向非我。
但是,这个走向非我,它的朝向应该是反向的。这个反向,是指自我对自身的设定,是由于它能够推出一个自我而形成的自身。也就是说,它是由于自我对非我形成了一个对设,这是第一点,但自我对非我所形成的对设,是由于自我规定了非我。
如果没有自我,就不存在非我,所以,如果没有A,就无所谓非A,我们一再强调,他所提倡的提出的关于非我的说法,无非是指在自我内部,所形成的一个对立面。
所以说北斗是一个自我,北斗的非我是谁?
就是非北斗。非北斗包括了北斗这个自我之外的所有的东西。但是,这所有的东西,都在这个自我设定的范围,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费希特所有关于自我跟非我的说法,其实都是根植于自我本身。
因而,鉴于这两种情况,才形成了关于非我和自我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形成了真正的最初的也就是说,回到了最初的所谓的自我。
这些东西觉得很奇怪,或者说我们反复的强调费希特的理论,其实我们对费希特的介绍,已经比任何的哲学家都多了。我为什么这么强调费希特的作用,就是他在整个德国史上德国哲学史上的作用,它的这种承前启后的作用,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如果没有费希特的话,就没有后来的黑格尔。黑格尔如果仅仅接受了康德的思想,他是不可能形成他自己的理论的。如果没有黑格尔,当然也就没有马克思,这个道理很清楚。
那没有马克思,就没有我们今天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这个历史的渊源,也就是说,从康德到黑格尔,恰恰是通过费希特,当然还有后面所要提到的谢林,但谢林的作用它基本上是走费希特的思想路线。虽然他是从一种所谓的主观的唯心主义,走向了一个所谓客观的唯心主义。但是,他的思想路线,基本上是延续着费希特的思路。
我们通过对他第三个原理,也就是关于所谓的根据性的范畴,而可以引申出费希特思想中间的两个组成部分,也就是它关于所谓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也就是所谓的“理论自我”和“实践自我”的区别。
所谓的理论自我,是自我通过设定非我而完善自身的过程。换句话说,非我本身,它是自我所规定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他的理论的自我,就非常明确,就是理论的自我,恰恰是通过非我的产出,而规定自我的过程。
实践的自我,是通过对设一个非我而实现自我的过程。也就是说,实践的自我,实际上强调的是,非我对自我的限制和约束。因为有了非我,我们才能够完整地谈论自我。在非我对自我的对设过程当中,所形成的意识活动,就是费希特意义上的实践自我的概念。
这是关于他理论自我与实践自我的区别。
费希特的哲学,它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它虽然构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形成了自己完整的关于自我发展的学说。但是,费希特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哲学家,也就是说,费希特的哲学上的兴趣,并不满足于构建一个知识学的体系。构建知识学体系可以说是费希特,他的理论上的工作,但并不是他全部的哲学工作。
为什么这么说?
就是因为费希特,他建立在知识学基础上的关于自我的讨论,其最终的目的是要说明,实践的自我,它是如何在我们的现实的社会当中,产生作用的。
所以,费希特这个人,他不是我们想象的一个纯粹的大学里教教书,满足于思想构造,这样一个哲学家。相反,他对人类社会生活,对当时的社会实践,以及政治实践,都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并且形成了一整套自己的主张。而这一点跟其他的几个哲学家有很大不同。
比如说,康德哲学,虽然也有他自己的伦理学,也有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有他自己的社会哲学等等这样的理论,但是,这些东西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他的思想还仅仅是停留在书斋里的构想,没有成为真正当时社会运动的思想武器。
而费希特不同,费希特不仅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社会思想运动的理论基础,而且把他的理论,直接作用于当时的社会实践,这里面它就明确地提出,关于这种所谓的“实践自我”的概念,充分的体现了费希特试图要用从自我出发,也就是从意识的主体出发,如何去跟外部的世界,如何去跟现实的世界,发生直接对应发生联系的,这么一种理论的冲动。
他有这种理论的冲动,始终想要用他这个理论,去解释和说明外部世界的变化。
所以,虽然他强调非我本身,不过是对自我的一种对设而已,或者说非我的产生,不过是自我内部分化出来的结果。尽管他是这么说的,但他实际上,在现实生活的层面上,他对自我跟非我关系的这种讨论,可以说更大的程度上,是取决于他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两点。
第一个,如果我们要对现实问题给予真正的解释,那只能够从对“自我”,就是具有理性能力和判断能力的自我,所做的一种规定,这是其一。
就是如果我们能够对外部的现实,给出一种合理的解释的话,那我们只能够把现实的活动,看作是一种对人类理性能力或者判断能力的一种规定。
第二点,如果我们可以对现实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我们只能够从这种所谓的理论的自我出发,从理论的自我而进入到实践的自我,就是一方面认识到现实问题的解决,其实都不过是人的理性能力,或者说判断能力的一种规定。但另一个方面,我们要解决现实的问题,又只能够从理论的自我出发,从理论的自我出发,引发出对现实问题的讨论,它们中间有一个什么最重要的环节,能够使得从理论的自我而走向现实的自我或者叫实践的自我?
费希特借用了康德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就叫做自由。换句话说,在费希特的心目当中,只有理论自我它能够充分的自由地发挥自己的理性判断能力,才能够引发出对实践自我的理解,也才能够很好地解释当下的现实活动。如果不基于理性自我,如果没有基于人的理性的判断能力,我们就无法解释现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