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实验
晚上睡觉前,尘可再一次没有熄灯。她听别人说,光亮属于人间,灯后即是鬼域。
为什么不把人和鬼分开?
人鬼殊途,教神话史的老师说,之所以没有另造天地安放鬼,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曾经也是人,他们也会有回忆、怀念的抒情时刻,在一些特定时刻会忍不住回到他们曾经住过的地方看一看。另一方面,殊途同归,鬼总是要投胎的,这种深夜游魂,是缅怀也是告别。鬼在投胎前一般有一年的时间来熟悉阴间行走纪律,算是“投胎预科班”。这期间表现得好的就可以拿到去往人间的签证,时间长短因鬼而异。
尘可忍不住想,如果我留了一盏小夜灯呢?
她大学念的考古学,这种灵异事件听得比谁都多,再加上多年来马克思主义的良好熏陶,二十二年了,神和鬼一个也没见着,早就把心底那点儿恐惧给磨没了。反倒是听得愈多愈觉得好奇,非亲自动手以身试法不可。
这不,今天已经是她为鬼留灯的第四天了。
穿着宽大的睡袍,卸了妆的尘可披头散发,抱着个kindle窝在床上,kindle的背光灯幽幽地打在脸上,按她闺蜜李子言的话来说是,“比鬼还像鬼”。啊对了,床头还点着一盏五颜六色的“小夜灯”,这是从听到人鬼界限的那天晚上就插上了的,整整闪了三天。有没有鬼趁尘可睡着的时候来过她不知道,她只是觉得有些伤心,原来平时看起来什么都无所谓的自己竟如此缺乏安全感,哪怕是对于自己。每次迷迷糊糊睁开眼都被那妖冶的灯光活活吓醒,生怕自己这是某天晚上突然心血来潮躺在哪间廉价宾馆上演了一场夜不归宿。
放下kindle,拉好窗帘,放下头发,摘下眼镜放好,打开小夜灯,再关掉房间的灯管,OK,万事俱备。
“这次只用了五秒钟,又进步了,嘿嘿……等等……我刚刚是在在意什么?好无聊……”
刚准备睡下,尘可只觉得两股间一紧,一股尿意油然而生。她轻手轻脚地蒙上被子,不易觉察地连翻了两个身,然后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了,这尿没憋回去,反而全身都是尿意,一丝睡意也无……
一声长叹,被子被踢到一边,尘可终于还是摸索着按亮了卧室的老台灯。
这灯从她三个月前搬来的时候就有,据房东说,这是原屋主人的,至于是哪一届屋主的就不知道了。因为,这灯真不是一般老!灯罩破破烂烂的就不说了,反正它也不是很亮,开到最大一档也是油尽灯枯的感觉,最为关键的是,由于按钮那里经常接触不良,灯光忽明忽暗,白日里看着好好的一间屋子瞬间被搞得好像传说中的鬼屋。
只是,尘可双眼裸眼视力不到3.5,属于高度近视,所以这盏深夜闪烁的老台灯在摘下了眼镜的她看来不过是生活中无数个看不清楚的光糊糊团子中的一个,这也是她当初敢于独自一人租下这间陈年公寓的原因,至少表面上是这样子的——
02租房
“我跟你说放一百个心,反正有什么我也看不见,就当没看见好了”,尘可笑嘻嘻地挂了闺蜜的电话,当即对房东表示这地方她盘下了。先前被闺蜜盘问得一脸阴沉的房东太太顿时乐不可支,说这房子其实挺好的,租金也不贵,就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租客,可惜了……说着瞥了静立一旁的丈夫一眼,大概是想得到丈夫的支持。然而,男人只是盯着卧室那盏旧台灯发呆,对女人的暗示是一点反应也无。
女人觉得有些尴尬,忍不住用手搡了男人一把,男人出神中被人惊醒,惊恐万状地望向女人,在妻子的注视下,男人瞬间恢复了平静,朝陈可讪讪地笑,又一连串地点头,“是,是这样。”
尘可忙笑着应和道:“你们这房子真的是便宜我了,这样吧,等我明天搬过来了,请一定过来尝尝我的手艺!”
出来社会上行走了两年多,尘可早已被卷进成人世界的旋涡,渐渐洗去学生时代的天真与自然,曾经不会说谎的她,终于也习惯了逢场作戏和虚与委蛇。但这一次,尘可说是的真心话。
尘可跟着房东夫妇四处转悠的时候就发现,这个一线城市900一个月的小套间虽旧了些,但装修得体,不仅有厨房、独卫,还有一个落地窗小客厅和阳台,简直不能再划算了!于是,二话不说交了半年的租金,并且决定隔天就从合租的宿舍收拾东西搬过来。
夫妇俩听了尘可的邀请后异口同声地说:“好呀!”,又都扯了扯嘴角,笑起来的面容竟惊人地相似。
尘可不禁眯了眯眼睛,“是本来就有夫妻相还是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不仅生活习惯,就连音容笑貌也因为受到同一份岁月雕刻而变得形神俱似……”
男人掏出两把新钥匙用手捏着送到尘可面前,她条件反射地伸手去接,钥匙突然啪嗒一下砸进手心里,不痛,她的手离钥匙不远了,只是被钥匙上的锯齿弄得痒痒的。但是,男人的这个动作很奇怪,就是那种,一般人不得不用手捏取脏物时充满了嫌弃和恐惧的手势。这一砸彻底将尘可九天之外的神思拉了回来,她快速地瞥了一眼她的房东,发觉两人的嘴唇都抿得紧紧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托着的两把钥匙,仿佛那不是什么钥匙而是一个让人不得不认真对待的活物。
在刚做完一桩顺心的买卖后,这样的神色显得尤为诡异。
不过,尽管二人表情凝重,常年跟随导师出入墓穴,摸死人捡白骨的尘可还是相当地镇定自若,她一把攥紧钥匙放到身后,含笑送走了房东夫妇。靠在门框前等了大概五分钟,估摸着房东夫妇已经走远了。尘可重新回到屋中,把所有的电灯打开,窗帘也大大的拉开,然后从卧室开始,用那种考古人特有的目光打量着屋里的一切。
实木制的床上套着遮尘白布,床边一张等高的方形小几作床头柜,一个带透明玻璃门的实木格子书架,随便拉开一个格子都能抖落一地尘土。书摆得很密,尘可用力抽出一本,不小心把格子里的其他书也连带着抽了出来,那几本书仿佛为了庆祝自己得以重见天日,都以最自由的姿态,重重砸向地面,在一阵尘土飞扬和剧烈呛咳中,尘可瞥见手中拿着的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虽然咳得眼泪都出来了,该翻的白眼还是要翻的。
书架旁是被同样的白布罩着的古早书桌,桌上和并排的三个抽屉里空空如也。
尘可抓起白布一角正要盖回桌上,眼角却瞥到其中一个抽屉的右下角有片亮光闪了一下,便条件反射地伸手去摸。然而,指腹刚触到抽屉,尘可便像被蜜蜂蛰了一样收回了手,那双本就黑圆的大眼睛顿时睁得溜圆,若不是有上下眼皮合力拦着,肯定就要挣出眶外去。
尘可盯着自己的手指有点出神,心却跳得很快,血液跟着那鼓点沸腾上涌,有点头晕。
刚刚手指抚过的那片区域十分光滑,显然自己并不是第一个触碰这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