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佩曾经在他的博客(可能是中文历史上寿命最长的博客)上说,先锋戏剧导演牟森一直憋着干一票大的,他所说的一件大事有六项指标:
- 它是你自己喜欢、热爱、迷恋和着迷的,为它做任何事都在所不惜,是一种享受。
- 这件事一定是你自己擅长的,包括在技术和操作层面,在所有的层面上,都应该是你擅长的。
- 这件事应该是有市场的,或者说是有收益的,不是单纯的玩票,应该是有回报的。
- 这件事应该是可持续的,不是你干一票干两票这个事就完了,没得可干了,而是可持续的,一票接着一票地做。
- 这件事在最大程度上是你自己一个人可以掌控的,你受制于人的因素相对小。
- 以不变应万变。做一件事要面对的市场环境、资源环境,都是瞬息万变,会发生各种事情的。但是一定要有个东西是贯穿的,是不变的,即所谓的愿景。
我同意这其中的大多数观点,但不同意第三条关于这件事要有收益的看法,因为它同第一条相抵触:既然“为它做任何事都在所不惜”,那么是不是有市场、有收益或是有回报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这一点的存在,我觉得这一票还不够大。
干一票大的,获得些收益,无可厚非。获得了这些回报要用来干嘛呢?在我看来,是为了干一票更大的。这更大的一票,完全可以不必有收益,有回报,反而要花光之前干那一票大的赚来的钱。人死了并不能带走一分一毫,把这些钱用在一件更大的事上不是更好?
要有市场或有收益,势必要迎合观众或是收藏家的口味,不然市场无从谈起。而一个足够有底气的艺术家,可以做一件激怒所有观众或是收藏家的作品,因为无须在意是否有回报,所以可以完全由着自己性子来,做一件自己为之着迷的事,这件事可能完全超出了当下人们的理解范围,在未来才可能得到承认。“干一票大的”和“干一票更大的”的区别在于,一个赚钱,一个花钱。
诺贝尔干了一票大的,攒了无数的钱,之后,他干了一票更大的,设立了诺贝尔奖金,这个奖金显然不会给诺贝尔带来什么收益,但它的意义可能比他的发明更大。
也有很多艺术家,直接就干了一票更大的,比如说曹雪芹,一生潦倒,恐怕到死也没有找到市场,但《红楼梦》是杰作。如果他先干了一票大的,赚足了钱,也许可以把《红楼梦》写完,当然,也可能他压根不再写作了。
干一票大的,这一票未必需要是可持续的,要没完没了地干下去。我觉得,要能够全身而退才更重要。干革命,可以说是一票大的,但很难功成身退。也有人把革命当成“一票更大的”来干,比如说恩格斯,赚了钱,用这些钱来支持马克思,干了一票更大的。
所以说,干一票大的,这一票未必需要是一个人所热爱的,因为,你做大是为了后面干一票更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