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与孔子的富贵观
在对待富贵的问题上,墨子与孔子的思想既有相通之处,也有明显区别。首先,墨子与孔子都不反对追求富贵,总体上而已把追求富贵视作一件有积极意义的事情,但前提是追求的过程和目的要合乎道义。《论语·述而》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孔子提倡获取财富要做到取之有道。孔子虽然认为人人都想追求富贵,但是获取手段不正道,“则仁者不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孔子认为对物质财富的态度,是以身处的环境而论的,如果是处在一个邦有道的社会,如果过着“贫且贱”的生活,这样是可耻的。《论语·泰伯篇》曰:“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孔子更主张安贫乐道,富贵虽人人欲得,但不可强求。总而言之,孔子对富贵的态度是比较超然的。
墨子则将富贵与天道紧密相连,将富与贵理解为天意对人行“兼相爱,交相利”的赏赐。《墨子·天志》论述道:“故天子者,天下之穷(极)贵也,天下之穷富也。故于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
子墨子言曰:‘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然则桀、纣、幽、厉,得其罚何以也。
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诟天,中诟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我所利,交而贼之。恶人者,此为之博也;贱人者,此为之厚也。’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