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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年前的此时,一个新的生命降临到这个世界。
那一年,父亲三十六虚岁,母亲三十六周岁。婴孩是这个家第六个孩子,第三个男孩。于是,按照习俗,乳名就叫三六。这个婴孩实是我。于是,我是实,三六是名。
我的户口薄生日一直是记载着六月三十日。但多次听父母亲讲过,其实我是二十四点过后出生的,事实上是七月一日出生。我们家是过农历生日,我在家过的生日是都是农历五月二十二。后来有电脑,我将日历往前翻,1964年7月1日对应的的确是农历五月二十二。
报户口将生日往前报一日,原因竟然是上半年出生的,可以多领几尺布票。
小时候对此一直恨恨的。为什么不报七月一日,不取名叫“党生”。直到知天命之年,方悟。于父母,乃老实本分之人,虚报户口一日,求得几尺棉布计划,实为生计所谋,毫无政治机心。一生安分守己,养儿育女平常度日。原来,在那炎烈的季节,狂烈的岁月,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依旧是平静务实保守传承的。
后来,虽然在体制内混过二十年,终归还是平头百姓。直到五十岁,在奥克兰东郊接下一块五英亩半坡地,按中式丈量,刚好是三十六亩。原来三六子命中就是野老百姓,名副其实了。清代俞樾《春在堂随笔》:“元制,庶民无职者,不许取名,止以行第及父母年齿,合计为名。”遂成七言绝句一首,聊作自解。
收官老小行排六,只算儿男应是三。
山中得园三六亩,牧羊种菜更参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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