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企业家史玉柱曾经说:企业不盈利是不道德的。他说这句话的背景是他的巨人集团在1996、1997巨亏,拖累了很多公司和个人,所以他觉得:企业不盈利就是危害社会。
在法律上,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那么,是不是说,我们创办企业的动机就应该是盈利呢?
很多人创业就是为了赚钱,从而过上富足的生活,着原来无可厚非,但大多数人越是想赚钱,越是赚不到钱,或者赚不到大钱。
企业家冯仑说得好:心离钱越远,钱离口袋越近。
马云创办阿里巴巴的初衷是痛感浙江中小企业生意难做,于是发出“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宏愿,最终达成使命,个人也收获了巨额财富。
你为社会做出了多少贡献,让他人得益,他人就愿意心甘情愿地给予回报,事业就会顺风顺水。反之,以盈利为动机,锱铢必较,损人利己,他人必处处防范乃至反击,事业往往无法顺利推进,甚至半途而废。
稻盛和夫创办京瓷公司的动机是把其个人的技术发扬光大,但经过了十多名新员工的待遇逼宫事件后,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确定了公司的使命是:追求全体员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也就是把公司存在的意义从“利己”变为“利他”,从而与员工产生同频共振,得到了员工不惜一切的努力加持,使京瓷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对于心术不正的人,要避免自己的利他之心被利用反遭伤害,直接远离他,不与他发生关系了就可以了。
最后,如果运气不错,在利他使命达成又获得了超出维持生活所需的财务,就应该回馈社会。宇宙的大原则在于成长发展,另一个原则是保持和谐。历史上,蕨类植物由于过于繁茂陷入衰退,恐龙也因过于体型庞大,对食物的需求量过大而在环境剧变后逐步灭绝。
很有意思的是,很多西方富人坚持把收入的10%回馈社会,他们的财富反而还是在不断地增加。
从我之前的经历中,曾多次加入有股权激励的公司,其中有几次的动机是赚钱,实现财务自由,结果都没有达成愿望,而我加入阿里巴巴的时候,纯粹就是被阿里巴巴那种为“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而激情四射地努力而深深地感动,然后毫不犹豫地要加入这样的行列。结果,我意外地收获了财务自由。如今,我也愿意回馈社会,把帮助自己成功的时间管理方法向大众推广,让更多人通过时间管理改善自己的生活,虽然尚未成功,但由于动机良善,我的事业进展顺利,想要的资源通常会自动出现在我面前,充分地验证了“宇宙法则”。我也相信我的利他行为一定能够获得空前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