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因为自己之前的承诺,我一鼓作气再一次读完了简奥斯汀的文学名著《傲慢与偏见》。印象中每一次读《傲慢与偏见》,自己似乎总能全情投入,读到最后一气呵成也真是痛快淋漓。
读完本书后,我觉得有些感悟要认真的总结下,现在不趁热打铁,触发的灵感可随时都会消失。
首先先分析总结下伊丽莎白她这一大家人。
贝内特先生是位有趣的绅士,有很好的见识和相当的智慧,但是年轻时不够成熟,娶了一位家境、见识都和他不在一个层级的女人,也就是贝内特太太。不过可想而知,年轻时候的贝内特太太一定很漂亮,所以男人找一辈子的爱人可千万不要光看外表和贪图情欲。除此之外,贝内特先生在教育女儿们的问题上存在不可原谅的过失,他过于放纵她们以至于除了简和丽齐之外的三个女儿都傻的可笑、愚蠢而又不自知。
贝内特太太是个口无遮拦的女人,她爱自己的丈夫,但是却因为知识和见解的低下而总是出丑,在教育子女上更是极度愚蠢,以致家中的两个小女儿都是和母亲一样的秉性:自私、愚蠢而又放荡。
大女儿简,脾气特别温柔,性情也是特别贤淑,从小说中的描述可以看出她也很善良,总是把人往好的一面去想;她爱自己的每一位亲人,而丽齐则是她最信任的人。她最大的缺点其实也是她最大的优点:过于善良而容易遇人不淑,也会在大事上举棋不定。所以,她是一位真正的大家闺秀,多才多艺并且美轮美奂,我很好奇她的脾性和家中的其他几个姊妹完全不同,这又是如何炼成的呢?
但是,如果她早先遇到的不是宾利而是像威克姆那样的厚颜无耻之人,我并不觉得以她的聪慧能够轻易逃过一劫。
至于本文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昵称丽齐),我觉得这是一位异常自信和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她的容貌不是最美的,但是她拥有足够的自知以及反思能力。她自信到轻而易举地就拒绝了表兄柯林斯先生的求婚甚至没有犹豫一秒钟;而在达西第一次求婚的时候,即使他足够高贵,但他那讨人嫌的性格也半点没能打动丽齐。
在贝内特一家的五个女孩之中,丽齐的个性也是最强的。她虽然率性而为,但碰到大事却绝不含糊,极有主见。这样的性格对于见惯了阿谀谄媚之辈的达西先生来说,绝对算是一股清流。
大小姐和二小姐两人和其余的三个妹妹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总有些关键因素吧?我想,也许是父亲还年轻时把更多的时间、精力都投放在了前两个孩子身上。后面的三个女儿陆续出世的时候贝内特先生年事已高,也就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对他们进行管教了。
其次,我想聊一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宾利先生是个好小伙而且情商不低,走到哪里都很招人喜欢,但是他和简一样存在很典型的性格缺陷:过于善良,遇事缺乏决断力。他和简的结合很棒,但是未来家里总要有人主事,这会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至于傲慢而又个性十足的达西先生,说句实话,小说的前半段我特别讨厌他,因为他总是带着那股高人一等的表情。不过随着他渐渐爱上了丽齐,一切都在悄无声息地变化。达西有钱有势,所以他有傲慢的资本,但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一次求婚会被伊丽莎白严词拒绝。随后,在他的身上也发生了惊人的改变。因为爱情,达西收敛起了自己那吓人的傲慢;记得当丽齐和舅父舅妈一起去彭伯利游玩时,临时出现的主人对他们非常周到。
接下来,我想发表下自己对于一战前英国乡绅或者叫贵族生活的感慨。当时英国真正的贵族阶层,确实很多人都很有见识、品味、风度以及反思的能力;他们有钱有势,但是他们同样努力过人。看看文中达西先生对于妹妹的教育就可知一二,所以有句老话叫“没有三代养不出一个贵族”。达西身为贵族阶层的新生力量,确实也代表了当时英国最典型的贵族形象:傲慢、有主见和渴求真爱。而同时期的女性们,则更多是期待着能够嫁一个好人家。贵族小姐和绅士们平时不用工作,所以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社交和谈情说爱。
文中最后达西和丽齐的结合,非常不易。两个阶层差异巨大的家族,而且丽齐曾经非常厌恶达西,那么最后她为什么会转变呢?我觉得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第一点,达西本来就很英俊潇洒;第二点,达西主动写信给她澄清了一些误会,她开始彻底转变对于达西的印象;最后一点,达西为了她收敛了自己的傲慢,并尽可能地去帮助他的家人脱离困境。美好的爱情,理想和现实一定是兼顾的。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是文学经典中的经典,从问世200多年来一直经久不衰,小说中那些经典对白陶冶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渴求爱情的人们并鼓励他们去勇敢地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最后,用书中达西和丽齐的一句经典对白来结束本次的写作:“你使我明白过来,我既然认定有位姑娘值得我去博得她的欢心,那就决不应该自命不凡地去取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