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凉剑圣】本文预计阅读耗时9分钟
战国时代牛耕开始逐渐推广到全国之后,牛就成为重要的生产工具。为了促进生产,很多朝代都以法律的形式,禁止宰杀耕牛。
例如《汉书·龚遂传》记载:“禁私杀牛马,牛用耕田,有宰食者,杀无赦”。《淮南子·说山训》载:“杀牛,必亡之数。”高诱注曰:“牛者,所以植谷者,民之命,是以王法禁杀牛,民犯禁杀之者诛,故曰必亡之数。”
如此看来,按政府法令,秦汉之后,中国古代不应存在牛肉菜肴,只有“法外狂徒”才会吃牛肉。
因此很多人在解读《水浒传》时,将梁山好汉动不动吃几斤牛肉的行为,视为作者为体现好汉们的叛逆精神,有意设置的情节。
▲图为戴敦邦新绘水浒传
但现实却并没有这样复杂,官府虽然制定了极为严酷的法令禁止宰杀耕牛,但相关法令在执行的过程中却是一团糟。
汉代的《西京杂记》中记载,汉高祖刘邦在还是亭长的时候,曾经负责押送刑徒去关中,刑徒兵们给他准备了酒、牛肝、鹿肚,一行人吃饱喝足之后才上路。
无独有偶,《朝野佥载》记载唐代武则天时期,有位叫严升期的御史,喜欢吃牛肉,因此在地方巡查时,当地官员总会用牛肉来招待他,加上他颇为贪财,因此被江南百姓称为“金牛御史”。
当然,这两个案例,尚属于官员仗着权势,知法犯法。但接下来的案例就是民间百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了。
根据《宋会要》记载,宋真宗时期,宦官出差洛阳,返回开封途中发现沿途有大量贩卖牛肉的店铺,于是向皇帝汇报。
皇帝闻讯后大怒,命令全国官员对私自杀牛的人严加惩处,但浙江地区的官员很快汇报说当地吃牛肉的风气太过兴盛,牵扯人员太多,监狱都人满为患了,希望皇帝网开一面,法不责众。
宋真宗最终也只能无奈地下诏,说浙江百姓素来有吃牛肉的习惯,杀牛的人虽然有罪,但买牛肉的百姓不应问罪,这场皇帝亲自下令开展的禁吃牛肉的整风运动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事实上,在宋代的各种史料中,不乏违规杀牛达上千头的专业屠户。而且这类“违法”的勾当不但存在于政府难以管控的乡村,就连城市中也同样存在。
南宋官员胡颖在去地方上任时,就发现不仅在乡村存在大量牛肉店,就连在城市中这种违法的店铺都比比皆是,气的胡颖感叹“小人之无忌惮,一至于此。”翻译过来就是这些老百姓胆大包天,藐视国法,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官员都对民间违法乱纪的行为无动于衷,唐朝画家韩滉素来对牛这种帮助农民犁地的生物有很深的感情,这一点从他创作的创作《五牛图》中就可见一斑。
根据《唐语林》的记载,韩滉在浙西任职期间,不但处死了私自屠杀耕牛的屠夫,还将他们曝尸数日,希望能震慑后来人。
不过从前文提到的宋代浙江百姓对牛肉的喜爱来看,大画家的“雷霆手段”并没能改变浙江地区喜食牛肉的风气。
为了解决民间不停违法宰杀耕牛的情况,还有一些官员选择另辟蹊径,认为牛肉每斤能卖100文钱,杀一头牛可得牛肉200到300斤,整头牛肉可卖2、3万文,而一头活牛才值5000到7000文钱。
利润过高,才是牛肉贸易屡禁不止的原因,因此应该规定牛肉价格每斤不得超过20文,这样无利可图之后,民间自然不会再买卖牛肉。
可这些官员显然没有想过,既然老百姓从未遵守过不得私自杀牛的禁令,又怎么会遵守牛肉不得超过20文的禁令呢?
在这种“全民犯法”的情况下,大部分官员对于民间宰杀牛肉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例如山东莱州的官府,就公然无视朝廷法度,在境内开设了牛肉税,只要老百姓肯交钱,就允许百姓杀牛。
甚至就连朝廷体制内的人员,都枉顾朝廷法令。
宋朝军队的士兵经常私自宰杀耕牛开荤,绍兴年间甚至出现过士兵杀牛过程中出现失误,牛受伤后挣脱绳索逃逸,伤及附近民众的恶性事件,被当时人称为“牛祸”。
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大词人辛弃疾为何敢无视朝廷禁止杀牛的法令,公然写下“八百里①分麾下炙”的诗句,想要用牛肉来犒赏将士,因为当时大部分人真就没把这条法令放在眼里。
①《世说新语.汰侈》记载:晋王恺有良牛,名“八百里驳”,后世诗词多以“八百里”指牛。
但这类规定恐怕也没有得到过良好执行。
南宋书籍《夷坚志》中,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农户刚生了20多天的小牛死了,肉贩上门收购,农户开价2000钱。
肉贩说:“如果将小牛连皮带骨都卖了,确实值2000钱,但要走正常流程,你必须到衙门去登记牛的死因,还需要找邻居和里正来作证,这往来肯定要给点好处的。如果这事情交给我,就不用那么麻烦了,不需要任何手续。不过我只有800文,你卖不卖?”
最终怕招惹官司的农户同意了肉贩的要求,以800文的价格贱卖了小牛。可见当时很多人由于畏惧官府手续繁琐、吃拿卡要,宁愿低价贱卖死牛,也不愿走法律程序。
到了后来的元、明、清三代,民间食用牛肉的风俗,也没有减少的迹象。
蒙古人建立元朝后,虽然在中原地区延续了汉族传统禁屠牛的法令。但蒙古人、色目人、边疆牧民和云贵苗民都无须遵守此类法令。
宋朝皇帝三令五申都管不了民间吃牛肉,蒙古人这种态度,自然更不可能改变民间的风气。
在元朝人的诗文、戏曲中,我们常能读到杀牛的描述。
例如元朝诗人陶宗仪进城缴纳田赋,沿途见到这般景象:“比屋屠牛肆,高竿卖酒旗。”元曲作者曹伯诚创作短曲《卖花声》:“不知魏晋,无论秦汉,脍牛烹羊荐新蒜。”
明朝建立后,从朱元璋开始的历代明朝皇帝虽然都三令五申禁止杀牛,但这些法令并没有起到太大的效果。
明朝人沈德符所写的《万历野获编》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万历十四年,巡城御史杨四知见京城百姓居然敢无视朝廷禁止屠牛的法令,买卖牛肉,非常气愤。于是搬出朱元璋当年制定的律法,张榜悬赏,让百姓告发违规杀牛的人。
当时京城有个叫满剌的回回人(泛指回族人),以杀牛为生,自觉生计被断,于是联合其他屠夫,带着刀一起到杨四知门前抗议。结果杨四知竟被吓得收回了悬赏令。
这固然和杨四知懦弱的性格有关,但也从侧面说明了万历年间,禁止屠牛的法令已经名存实亡。
民间吃牛肉的风气盛行,甚至衍生出以杀牛为主业的屠夫。而杀牛业者联合起来抗议,居然能逼迫堂堂巡城御史收回成命,也可见当时牛肉贸易规模之大。
在这种“人人违法”,“法不责众”的风气下,吃牛肉自然也说不上是什么表达“叛逆精神”的行为。
实际上在《水浒传》中,大部分时候也是店小二主动推销店内有牛肉,并非梁山好汉主动点牛肉。
施耐庵让好汉们吃牛肉,仅仅是把自己所处的元末明初时期,随处可见的饮食习惯顺手写了出来而已。
除去《水浒传》,在《三言二拍》等描写小市民生活的小说中,牛肉依然是出镜率较高的食物,那些面对牛肉大快朵颐的食客,大半都是良民。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红楼梦》这种描写上层社会生活的小说中,就几乎看不到牛肉的身影了。
联系清末很多较大的宗族,都有禁止子孙后代杀牛的祖训,这也从侧面说明牛肉禁令更多的是影响了那些家大业大的富贵人家,平头百姓则很少遵循这类法规,这也使得秦汉之后,牛肉从专供天子、诸侯享有的顶级祭品,变为带有一股市井气息的民间美食。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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