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好久没有和你一起说话了,很想念你意气风发的模样。
这些年来,你过得还好吗,偶尔会不会想起我呢?
01
我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烟雨蒙蒙,手指下的书过了好几分钟没有翻一页。滴答一声,眼角的泪滑落到了书上,晕染开来。
几分钟之前,闺蜜小可打电话给我,她在那边大声叫嚷:“苏柠,现在你满意了吧?陈格有女朋友了。”
陈格是谁?
那个我喜欢了六年的少年。
那个我无论看到哪部偶像剧都会联想到的人。
我喜欢他要从六年前说起。那个时候,我们没有智能手机,所有的爱都藏在心里,也会从眼睛里偷偷跑出来。
陈格是小可的表哥,只比小可大三个月,高中和她一个班级。
我和小可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在同一个学校,我帮她戴过鲜艳的红领巾,她会用一天一块钱的零花钱买十种零食,每种零食一角钱。她把零食分给我,和我一起在学校的每个角落奔跑嬉戏。
高中文理分班,我选择文科。小可选择了理科,和陈格一个班级。
在高二开学的第二个星期遇见陈格。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天的陈格穿了一件白色外套。他站在黑板前给同学们讲解数学题目,而后转身在黑板上洋洋洒洒地写下解题过程。
我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帆布鞋,往后缩了缩,背着黑色的书包回家了。
第二天小可一大早跑到我的教室门口,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对我笑,她瞪我一眼,把她手里的小笼包放在我的桌子上。她说:“苏柠,昨天我放学了等到天黑都没见到你,后来碰到你们班值日的同学,她们给我说你回家了。你为什么不等我?”
漂亮的小可,温柔善良的小可,在这时变得像一个小孩,她执拗地认为我必须和她一起回家才是她的好朋友。
“我昨天有事,我妈让我回去帮她卖菜。”
“那你应该跟我说一声啊,我又不会怪你。”
“我忘记了。对不起,小可。”我拉着她白嫩的手,左右摇晃,作撒娇状。
“以后,你不要再这样了。”她摆摆手,将她的书包甩到肩上,“我先去上课了。”她踩着铃声跑上楼,马尾甩地都要飞起来了。
她总是那么好哄,外表大大咧咧的她,心里柔软得像她买给我吃的棉花糖。
02
我家境不好,小学时爸妈离婚,我跟了妈,爸和另一个女人立马组建新的家庭。我妈没什么文化,只会种菜卖菜,一辈子都在土地上忙碌。
小可就不一样了,她爸妈都是老师,有学识有素质。
小可带我去她家玩时,她妈从厨房里端出橘子放在桌上。
我们在房间里一起写作业,她耐心地教我怎么做数学题,怎么写作文。
隐约听到门外他们在说话。
“小格回来了啊,那待会你带你妹妹他们一起出去玩玩。”
“好啊。”是少年的声音。
我问小可,“有客人来你家了吗?”
小可头也不抬,“是我的表哥,他高二高三都要住在我们家了,他的爸妈忙着做生意。”
“怎么以前没听说你有表哥?”
“说过的,你忘记了。”
做完作业,我推开房间的门,坐在沙发上低头和叔叔下着象棋的少年抬眼看了我一眼。我的呼吸一滞。幸好他立马将视线对着小可,他说:“待会我带你们出去玩。”
那天,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陈格。小可不叫他为表哥,都叫他的名字。
陈格带我们去坐摩天轮,我和小可并排坐,他坐在我的正对面,我不敢直视他,一会向右看,一会向左看。
偶尔小可和陈格说话时,我会努力插话,想多和陈格说几句话。
他像一个温润的翩翩公子,随我们怎么闹腾,他依然风淡云轻。
03
高三。
我告诉小可我有喜欢的人了。
小可追着我问到底是谁?
她把班级里所有男孩的名字都猜了一遍,我摇头。
小可双手抱紧自己,她说:“苏柠,你该不会喜欢我吧。”她紧张地看着我。
我揉乱她的头发,“小可,你有病吧。”
“到底是谁啊?”
“看。”
我用眼神示意小可朝窗户那边看,小可转过头,她慢慢地睁大眼睛。
“陈格?”小可感到不可置信。
我盯着小可,没有再摇头。
我喜欢他,认真且怂。
“那我去告诉他。”小可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一刻也停不下来。
我拉住她的手,“现在是高三,我不想影响他学习。”
小可又信了,她总是很相信我。
03
大学,小可和陈格在北京读大学,我在武汉。
我发消息给陈格,我说:“以后都不能随时找你们玩了。”
陈格在一分钟之后回复了我,“我可以来找你。”
我拿着手机的手在抖。
我何尝不知道陈格喜欢我呢。
每次我们三个人走在一起时,他总走在我的旁边。小可说起笑话,我和他对望着笑。晚霞慢慢消失不见,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他的眼珠里发着光。仔细看,他的瞳孔里有我。
我不会和陈格在一起的。哪怕他已经打电话给我说喜欢我,我也迟迟不回答。他的声音一点一点地消失在我的耳边。
凌晨三点,惊醒过来,外面还在下雨,已经下了三天的雨丝毫没有要停的迹象。
我摸了摸枕头,湿了一片。
自从小可告诉我陈格有女朋友后,我便整夜整夜地做梦,梦里全是我们三个人的学生模样。
三人行,走过镇上的每一条大街小巷。
他家境优渥,而我的衣服里只有校服最好看了,我第一次喝香飘飘奶茶还是他买给我喝的。我和他门不当户不对,走在一起我会自卑。
我时常在梦醒十分想着,如果当初陈格和我表白,我什么都不顾就和他在一起,现在会不会就不一样了。我会不会就是他的女朋友,陪他走过从初恋到热恋,最后经过七年之痒,白头不分离。
当时的我想等长大后,经济独立,我再拖着行李箱跑到北京,我会说:“我也很喜欢你啊,陈格。”
我真的很喜欢你啊,陈格。
可是,来不及了,你不是我的,从来都不是,以后也不是。
以后我遇见我喜欢的人,我不管是穿着几十块的衣服还是光着脚,我都要眯起眼睛,勾起唇角,轻轻说一声“嘿,我喜欢你,如果你也喜欢我的话,我们就谈恋爱吧。”
——END——
无戒365天写作训练营打卡第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