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女王

在公司加完班已是九点,我起身舒了个懒腰,准备回家。这才刚入冬,凛冽的北风又开始不断嘶吼,放肆地摇撼这座城市,“呜呜”的声音让人心里直发毛。我骂了一句娘,裹紧衣服匆匆踏进夜色。

北京的冬天是极不讨人喜欢的,寒冷且漫长,连阳光都让人觉得灰蒙蒙的,我常常觉得自己有一股发霉的味道。

打开家门的一瞬间,一股暖风扑面而来,竟差点感动的热泪盈眶,一个人生活在繁华却陌生的城市,温暖的感觉总是让我心安。

我接了一杯热水坐下来,思考晚饭吃什么。生活在北京这个城市,吃什么是真的需要好好思考的,因为穷。

还没想好晚饭吃什么,我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早上走的时候忘记关空调了,难怪刚才进屋的时候觉得这么温暖。妈的,白白浪费了一天的电,唉,看来晚饭只能吃昨天剩下的米饭了!

我吃着昨天剩下的米饭,打开电脑。沈格的头像欢快地在我面前跳动着,我点进去,一行小子准确无误地扎进了我的眼睛里。

“大北,我要结婚了!”

我一怔,一大口米饭喷了出来。顿了顿,我拿出手机给她打过去电话。

“真的要结婚了?”我问她。

“嗯!”

“和谁啊?”

“滚,和谁你不知道啊?”

“我还你为你把青哥给甩了。”

“请柬我就不寄给你了,邮费怪贵的。红包你准备给我包多少?”她在电话另一头在笑嘻嘻地问。

“不去,没钱!我晚饭吃的都是昨天剩下的米饭!“

“你敢!”她气势汹汹的。

我认了怂,没好气地问她:“请柬都不给我寄,我咋知道结婚的时间?”

她咯咯地笑,说:“微信发你了,照片版的。”

我抬眼看了一下电脑上微信页面,确有消息提示。迟疑了一会,我开口问她:“姐,你俩突然结婚,是不是没做好安全措施有了爱情的结晶?”

“滚!”我耳朵被震了一下,她气急败坏地挂了电话。

我点开照片,大红色的请柬映入眼帘,一张照片印在最显眼的位置。一袭白色婚纱的沈格妆容精致,笑的眉眼如花、温柔似水,身旁的男人西装革履,儒雅温文。下方印着一行小楷: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还文言文,敢情这俩人把请柬当成结婚证来用了啊!

我愤愤不平,这张花式秀恩爱的请柬对我这个单身狗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我要做出单身狗的英勇反击,发消息给她:“请柬上的句子是结婚证词,还放婚纱照,请柬都做成了结婚证,真是不要脸!”

“我乐意,怎么着?”她回复的迅速。

“你们对我这个单身人士造成很大的心理阴影!!”我仍然愤慨,“你们得补偿我。”

“好啊,回头把我们家毛毛的御用皇家狗粮给你吃点!”

“请礼貌删除好友并断绝好友关系!!”和她打嘴仗我从来没赢过。

“大北,你能不能早来一天?”她在电话里问我。

我心里一乐,说:“你是不是想我给青哥当伴郎啊?好啊,没问题!我也想沾沾你们的喜气。”

“伴郎已经有了,伴娘你要不要试试?”从她发来的消息中我仿佛都能看到她此时正笑的前仰后合的模样。

欺人太甚,我怒炸,关上手机,不再理她。

我爬起身到阳台抽烟,几颗沾满了霜花的星星,周身闪着寒光挂在幽黑色的天空上,像是在对我挤眉弄眼。抽完一根烟折回卧室,看着自己的被窝仍然如早上走的时候一样凌乱,整个家里没有丝毫女人的生气,我悲伤逆流成河,我也想找一个暖被窝的人啊!

关灯睡觉!可躺在床上却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起请柬上的照片来,还真是郎才女貌,妈的!

“叮咚”,手机响了一下,我打开,是沈格发给我的消息:大北,我真的要嫁给顾青了,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这一天,可我心里却不知怎的总是慌,你早来一天行吗?就当来送送我。

我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一样,心里一颤,眼眶却不由得湿了。我回她:好。姐,祝你们幸福。

我吃了一个月的米饭,揣着一个厚厚的红包坐上了南下的飞机,去出席沈格的婚礼。飞机起飞的瞬间加速度让我心里一阵翻腾,往事的线不断从记忆的深处扯出,我闭上眼,任它在我眼前飞舞。

和沈格已认识太多年,我还记那个阳光热烈的午后,初次见到沈格时的情景。彼时,我大二,新生开学时我和几个同学在学校摆摊卖电话卡。我在烈阳的暴晒下挥舞着宣传单向路边匆匆行走的新生大声叫卖,理会我的人并不多,他们大多都在和自己的父母好奇地观望着这座他们将会度过四件漫长岁月但此刻却又如此陌生的校园。我有气无力的像条即将要干死的鱼,四周尘土飞扬,她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地向我走来,微微扬了扬下巴,嘴里轻轻吐出两个字:“办卡。”我看到尘土在她长长的睫毛上欢快地跳跃着,她咧开嘴笑,又说了一遍:“办卡。”我缓过神来,给她办手续,说:“坐。”

那年,她刚考到T大英语系的研究生,我是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交的第一个朋友。我二十一岁,她二十四岁。

后来我曾反复回忆起这些场景,问她是否还记得,她歪着头想了一会说忘记了,只记得当年挥舞着宣传单叫卖的我像极了古时挥着手绢接客的青楼女子,她觉得实在好笑才去买了我的卡。

沈格天生路痴,我给她做了一个星期的向导,才带她把学校的教室、食堂、浴室等等的校园设施方位分辨清楚。她请我去吃羊肉泡以示感谢,在这个南方的城市里,要吃上一顿西北特色羊肉泡并不是易事,我们跑了小半个城才找到了一家。

乳白的羊汤里,一条条红色的羊血,脆绿色的香菜和葱,鲜红的辣油漫开,羊杂肉片伴着金黄色碎饼散落其间。我自小怕辣,迟迟不敢动筷子,沈格埋下头哧溜哧溜地吃的欢快,抬头嘴唇上便多了一层辣油,汤碗上冒出的在她的眼前氤氲出了一片雾气,她摘下眼镜擦去额头上沁出的汗珠,望着我笑出声来:你怎么不吃?

我望着眼前这个长了一副温婉面容却又如此热气腾腾的西北姑娘,不知该如何解释。只好硬着头皮去吃,却被辣的咳个不停,她递过来一瓶水笑的前仰后合:你要是生活在西北就得要饿死喽!

我问她为什么不留在西北,却要来这个南方城市上学。她回答的风淡云轻,“在黄河边上生活了这么多年,想换个环境,来看看南方的碧水青山、才子佳人。”我说那你以后想要吃羊肉泡就不那么容易了,她摇摇头,没回答我,径直走在我前面不再说话。许久,她猛地抬起头转过身说:“我那天看到学校有卖肉夹馍的,你以后请我吃!”她盯住我,眼睛微红,我以为她是想家了,说好。

新年伊始,我向心仪的姑娘表白被拒绝,我很纳闷、很生气。我约沈格出来勒串,气冲冲的问她:“我这么帅为什么还能被拒绝?”

“兄弟!你是来搞笑的吗?”她差点喷我一脸可乐。

“哎,你说你们女人都是怎么想的啊,我可感觉她很喜欢我呢!”

“请注意用词,我们是女孩。”

“行,行。你们女孩,女孩。”我懒得和她废话。

她用胳膊肘撑着脸冥思了好久,郑重的和我说:“应该是你太自恋了!”

“算了。”我叹了一口气,“问你也没用,先吃饭,吃饭。”我把面前的串往她桌边推了推。

“哎,我说你这什么态度啊!”她抓起一把还带着吃剩的鸡翅骨头的竹签往桌子上一拍,发出一声清脆的“啪”声,“什么叫问我没用!”

“人家都说女大学生是小龙女,女研究生是李莫愁。你说我追小龙女问你这李莫愁能有用吗?”我啃着鸡翅含糊不清的说。

沈格没吱声,我继续说:“唉,我说你这几年大学真是白念了啊,咋就没搞个对象?我可告诉你,再不搞就快变成灭绝师太了啊!”

“你这要脸有脸要胸有胸的,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放心,都帅.....”

“你也觉得我像李莫愁?”沈格突然开口打断了我,脸皱巴巴地。

“网上说的!不过你还不是老女人,还有机会抓住青春的尾巴,你还.....”

说到一半我抬起头却撞上了沈格的两行清泪,我怔住了,顿时局促不安。认识她这么长时间以来,她给我的印记总是大大咧咧的爽朗,像汉子像兄弟。可今天她却在我面前流了泪,我每次见到女孩流泪都会慌乱,更何况是她,结结巴巴地忙改口说:“那个,我刚才开玩笑瞎说的,大学不谈恋爱的多了去了,优秀的人都单身。你不是李莫愁,你是小龙女......”

沈格好像没在听我说话,举起面前的酒瓶一口气灌了下去,放下酒瓶后她就面色潮红、眼神飘忽了,她摆摆手苦笑说:“谁说我大学没谈恋爱了,只不过后来被人甩了啊!”

“卧槽!”我又是一怔,酒瓶差点掉在地上。沈格又拿起一瓶酒要吹,我上手去拦被她挡开,她仰头对着酒瓶,喉咙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我当时懵了圈不知该怎么办,只好盯着她不断蠕动的喉咙跟着咽唾沫,一边咽唾沫一边对她说:“你这么牛逼,又长的好看,优秀的男人多的是,你随便找啊,快别喝了、别喝了,我请你吃肉夹馍啊......”

沈格把酒瓶往桌子上使劲一蹲,头也跟着低了下去,大声喘着粗气。我顺势夺过她手中的酒瓶,“姐,咱不至于啊,两条腿的男人多了去了,以后咱想找啥样的就找啥样的。你要是不嫌弃,你看我行不......”

沈格用手把头发拨到脑后,晕晕地吐出一口气问我:“我丑吗?”“不丑不丑,你好看!”我赶紧甩头。“那我身材那里差吗?”我盯着她不断起伏的胸口咽了口唾沫,“不差!”

“那我他妈为什么会被甩?!”

可能是因为你脸美胸大,他觉得配不上你。我看着她手中紧攥着的酒瓶没敢说出来。

从校门口的烧烤摊走到沈格宿舍楼下一千多米的距离,我们走完共用时两个小时零七分。在这两个小时零七分里,我扶着醉娘沈格画了无数S弯道,吐了三次,吓走一对正花前月下的小情侣,骂了她前任无数次娘。当然,在她声泪俱下的骂娘中,我凭着强大的逻辑推力能力,拼凑出来了一部狗血恋爱史——《沈格和她前任的故事》,也明白了开学伊始她请我吃羊肉泡说起为什么不留在西北时为何会微红了眼睛。

我们姑且称作前任为小黄同志吧,小黄和沈格是大学同班同学,沈格肤白貌美,小黄体健貌端,两人那是郎才女貌,就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要是不在一起简直都对不起上帝。于是大二那年的尾巴,在小黄同志苦苦不懈的追求下,沈格也顺应上帝的美意与小黄同志“比翼连枝”了。沈格从此以后便泡在了小黄的山盟海誓、甜言蜜语里,她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按照她那时候的状态,小黄就是命中注定的爱人啊!

时间转啊转,就转到了毕业。面对着这个毕业即分手的季节,沈格依然还泡在小黄同志为她亲手建造的蜜罐里,在沈格看来,她和小黄同志早就已经修炼到“伉俪情深”的境界了,等毕了业就该直奔着“举案齐眉”去了。直到她发现小黄同志也已经和别人“伉俪情深”了,她才明白自己像傻子一样被人遛了好几圈。

于是,在小黄和别人“伉俪情深”的时候,她大步流星的走到他们面前,使出吃奶的力气左右开弓在小黄脸上练了练手劲,小黄捂着红肿的脸颊说沈格太过强势,他过的太辛苦,他要的是一个对他嘘寒问暖小鸟依人的女朋友,而不是一个比他强悍的女王。

沈格听了又是两个大嘴巴甩过去,“我他妈坚强独立还错了?”小黄同志捂着肿的更厉害的脸颊说,“沈格,你没错,只是我们不合适。你成全我们吧。”

成全?多美好的一个词现在竟被用的这么残酷。好啊,那就成全你们。

原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命中注定,只是上帝无聊闲的蛋疼和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后来我再和沈格说起小黄,证明我的推断是基本正确的。唯一差错在于,沈格说她就打了小黄一次,第二次没打。其实她是想打的,但是第一次甩完小黄她的手就肿了,疼的厉害打不了了。

第二天中午,沈格请我吃鸡公煲,变态辣的。她说是要为昨天的严重失态对我造成的麻烦表示歉意和答谢,我辣的吐着舌头笑她太做作了,“不能喝还逞能,结果出了大糗,是想封我口吧!”她嘴硬还不承认,“咱们俩貌似没有什么共同朋友吧,我用得着封你口吗。”

“那可不一定,你昨天还是要我给你介绍学弟呢。”

沈格佯怒,推给我一瓶可乐,“介绍你个大头鬼啊,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我被辣的满头大汗赶紧抓过可乐喝了一大口,“哎,那个你昨天晚上说的那事还算数不。”

“恩,什么啊?”她好奇的探过身来。

“你说,以后有机会我们一起睡觉啊。”

“滚!”

这个世界上能够抹去旧情人痕迹的无外乎两样,一是时间,二是新欢。等到研二的时候,小黄对沈格来说,影响基本等同于小黄狗了。她在市郊的一所专科院校找了一份英语助教的工作,开始整天忙碌起来,有时候我一个星期都见不着她的面。

沈格急赤白脸地找我的时候我正在给一个刚认识的外国语学院的学妹画像,她让我赶紧到图书馆三楼的活动厅来,说有急事。

活动厅前台已经围了一撮人,她站后面的一把椅子上,掂着脚尖伸着脖子朝里张望着。我气急败坏,一把把她拽下来,“你叫我来就是看这个?知不知道小爷为了你刚刚甩下一个学妹,外院的!”

她面不改色的挑挑眉,“外院的怎么了,姐也是,回头我给你介绍个不就行了。”

“神经病!”我转身要走。她欺身上来,手搭在我肩膀上眼神笑的迷离,“唉唉,有正事,有正事。”

我随着她挤过攒动的人群,小心的俯下身来。她努努嘴,“看,棋赛,是不是正事。”我顺着她的眼神看去,前方一溜桌子上摆着几副下了大半的围棋,两边则是凝眉苦思的下棋人。“嗯。”我点点头,“下棋是正事没错,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我铁着脸问沈格。她讪讪的笑,“额,好像是......关系不大,不过我们可以培养培养兴趣爱好嘛。”

“你?你是不是有事?”我迟疑的望着沈格。她直了直腰,笑的一脸不自然,“哈,我能有什么事,没有。”

“不说算了。”我转身准备离开。

“唉,别走别走。”她拉住我,“你看那个,他叫顾青。你们艺术系的,你认识不?”她用手指着长桌最左边的方向。

我循着望去,顾青坐的端正,他穿着合体的白衬衣,俊朗白净的脸庞棱角分明。挽着袖口手里捏着一颗棋子,稍稍皱着眉思考着下一步应该如何落子。“不熟,没怎么见过,听人提起过,大四的。哎,你别看他长的还行,但就是个南方的小男人,一点也不爷们。”

沈格掐了我一把,瞪着眼,“谁说的他不爷们?你不知道别胡说!”

“我和他们大四的喝酒,他们说的!”

“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你了解他吗!?”

“呦呵,说的给你了解他是的!”

“我就是了解他!”她脱口而出,随即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别过脸去不再说话。

我也明白了,她不是来看棋的,是来看人的。然后看着她抑制不住地笑出了声。

她脸上渐渐泛起红潮,没好气的说:“你笑什么!”

我看着她扭捏的模样,打她的趣,“沈格啊沈格,没想到你还好这口呀。恩,不错,老.......啊!”

“不许说我吃嫩草!”她粗暴地踩上了我的脚。

我怕她再做出什么暴力举动,蹲下一边揉脚一边说:“好,不说了不说了。看棋赛,看棋赛。”

她不再理会我,双手插着兜目光流转于那个眉目清秀的少年。募的,她喃喃念道:“井底点灯深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我问她念得什么诗,她脸色一红,说没什么。

棋赛结束已近正午,沈格在门口等顾青,我在一旁玩手机。“大北,过来打个招呼呀。”我抬起迎上他们二人的目光,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做出一个生硬的微笑:“学长好,我设计06级的。”

他礼貌的颔首微笑,“咱们在周老师的速写课上见过,你画的很棒。没想到你和沈格是好朋友。”我尴尬的笑笑,“没想到学长的不光学习好,棋也下的不错。”

他继续淡淡的笑着说,“我就是平常喜欢,说不上下的好。这次是来给我围棋社的同学捧场。”

顾青说话太斯文礼貌,我感觉和他对话有点别扭,正准备着用一句“学长,再见”结束这场对话的时候,沈格突然开了口,“我们一起去吃饭吧?”我用余光看到她瞟过来的眼神,赶忙识趣的说我还有事就不一起吃了,然后便悻悻的和他们拜拜了。

晚上,沈格请我吃饭。“把我叫过去就为了让我看他下棋?”我愤愤的说。

沈格嘿嘿的笑,“我紧张,让你给我壮胆。”

我说,呵呵,你紧张?

她嫣然一笑,我喜欢他。

我被噎住了。“我喜欢他”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却胜过任何冗长的话语。明晃晃的刺眼睛。

那已经是深秋了。沈格在结束完上午的英语课之后便匆匆坐公交赶回学校,从她上课的地方到我们学校的路途漫长,那是一辆环城公交,终点站正是T大。所以她也不必担心坐过站,在从窗外投射过来的暖暖的阳光下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她是被一阵嘈杂的撞击声吵醒的,睡眼惺忪下,她看到站在旁边挺拔的顾青和前方一个粗壮的中年男人对峙着,中年男人口中不断的骂骂咧咧。见她醒了,顾青朝她璨然一笑递来一个东西,“你的钱包。”

沈格顿时清醒,忙接过来,正是她的钱包。她抬头看到顾青的嘴角边有淡淡的血迹和他散落在地上的画板便也知是怎么回事了。沈格顿时怒上心头,她站起来把钱包放在包里,“司机,停车!”话音刚落,她便如离弦的箭冲出,然后跃起、出腿,一个凶猛的侧踢正中在那个骂骂咧咧的中年男人头上。随着她的落地,中年男人也应声倒下,砸出一声闷响。

沈格在被小黄同志劈腿后的那段日子心头积压了太多的愤恨,便报了一个跆拳道的训练班。那套侧踢的动作,她曾在沙袋上踢出过无数遍,早已经练得轻车熟路了。起初,她练跆拳道只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后来却发现自己竟渐渐地喜欢上了跆拳道,便一直坚持练习了。飞踢那个中年男人的时候,她已经拿了红黑带。

踢完人后,沈格整整衣服,捡起地上的画板背在背上,一手拿着包一手拽着顾青在一车人震惊和呆愣的目光下面无表情的走了下去。

“谢谢你啊。”沈格感激的说。

“没事,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厉害。不过,以后坐公交别再睡觉了,就算要睡也不要睡那么死了。”他话语中有戏谑的口吻,但依旧笑的温和。

沈格没由来的便红了脸庞。她慌忙从背上摘下画板想还给顾青,却发现画板被摔裂开了,可她心中却闪现出了一丝喜悦。她坚持要赔给顾青一个新的画板并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在得知两人同校的时候沈格心里不免又窃喜了一下。可当顾青礼貌的叫了她一句“学姐”后她气的脸都绿了,她义正言辞的告诉顾青不要叫她“学姐”,可以叫她“沈格”或者“格格”。

“格格,我呸,你咋不叫娘娘、嬷嬷呀!”我被她嗲到了,忍不住吐槽了她一番。

沈格没搭我的茬,继续讲述她和顾青的相遇。

两人坐在树荫下聊了很久的天才发现所处之地并不是公交站,顾青便提议步行到前方的公交站去等车。沈格并未搭话,只是径直走到路边招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然后朝顾青挥手示意他过来。

两人坐进出租车的后排里,由于画板放在一边占了不少地方,两人挨得很近,没人说话,气氛平静的尴尬。沈格却觉得这样的平静也挺好的,起码她能感受到顾青温暖的气息。道路上尽是飘零的落叶,满眼望去都是萧索的气息,她并不喜欢这样的时节。在沈格看来,深秋的景色虽美,但万物太过于死寂,她不喜欢没有活力的世界,她喜欢生机盎然的春天,喜欢明媚的阳光,就如同她喜欢顾青那个粲然的笑容一样。

沈格不想打破这份难得的平静,她微闭双眼枕着自己的双手倚靠在座位上。想起不久之前发生在公交车上的那一幕,为一个陌生的女子仗义出手,他是那么的明朗动人。不是高大、帅气,而是那份温润如玉的气质,面对着那些暴力和污言秽语,他不卑不亢淡然的模样着实动人。该怎么来形容他呢?沈格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词就是“温文儒雅”。恩,对,就是温文儒雅,但却又不失勇气,像个侠客。

沈格突然感觉到自己被人轻轻推了一下,她睁开眼,一只修长干净的手横在自己面前,手里拿着一只白色耳机。“要不要一起?”他笑了笑。“好啊。”沈格接过耳机放在耳旁,是周杰伦的《七里香》。“那饱满的稻穗,幸福了这个季节。而你的脸颊像田里熟透的蕃茄,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的名字很美,我此刻却只想亲吻你倔强的嘴。”喃喃呒呒的唱腔传至耳边,却又一种如沐清风的凉爽。

回到学校后,两人分别。起初是沈格以画板的事为借口两人常常见面,一来二去便渐渐熟稔了。慢慢地,顾青也开始主动约她吃饭看电影,而且还常会抽出时间陪她去市郊上英语课。在两人把曾经上演过全武行的环城公交的座位全坐过一遍之后,顾青终于牵起了沈格的手。”。沈格心里住起了蹦蹦乱跳的小鹿,便有了拉我去看他棋赛的事情。

“你就这样把自己交待了?”我砸吧着嘴问沈格。

她重重点了点头,“嗯!现在你知道他爷们了吧?”

“他被别人打了,然后你把别人给打了。怎么看都是你更爷们啊。”我质疑她。

她嘴角撇开一个弧度,“滚蛋,他那是谦和,哪像你们这些浑人。”

“花痴!”

“我乐意!”

回去后,我突然想起沈格念叨的那首诗,在网上查了下得知是温庭筠的《杨柳枝》。后面两句是:“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嗬,还挺有文化。

没几天,我就随班里去写生了。一个月后再回来,他们已经出双成对了。顾青叫起了她“格格”,而她那副娇嗔的小女人模样更是惊掉了我的眼珠。我终于明白一句话:女汉子之所以是女汉子,只是因为她不想在你面前温柔。

在爱面前,没有什么不可能。

我虽然与顾青同属艺术系,之前却谈不上认识,更不要说了解了。等我渐渐和他熟知后,才明白他并不是如传言那般“小男人”。他出身书香门第,身上有股浓厚的书卷气,模样倒是俊朗,但身材太过削瘦,这才呈现出一副文弱的样子。他不爱热闹,不喜欢做那些“浪费时间和生命”无聊事,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提前规划,沈格说他是“每天的每一秒钟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的人。”他总是把情绪收拢的很好,他人口中的闲言碎语,也并不在放在心上为之烦扰。为人处事他有自己的原则,不做作,不迎合,不卑不亢的活出了自己。

一个转身,顾青便毕业了。我正为自己终于爬到大学的食物链顶端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沈格的心里却又住进咚咚乱撞的小鹿了,虽然她絮絮叨叨的毫无逻辑,但我也明白了她的不安:小黄的杀伤力虽然已是基本和小黄狗持平,可后遗症还在啊!

她恐慌在这个毕业时节自己会再一次流泪。

“大不了你就再打一次人呗!”我说。

她脸上是少见的沮丧,“可我这次不想打了。”

她难得的认真,我也没心思再开她的玩笑,“爱情这档子事,冷暖自知,我真的爱莫能助。但我觉得你应该相信。”

“相信什么?”

“爱,这个世界上最美好最不可辜负的东西。”

她低头思忖良久,然后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即使是女王,但爱对她来说也依然最重要。”

第二天的晚上,我正在宿舍复习外美史,沈格打来电话说顾青受伤了,让我赶紧去校医院给她送钱,她声音里有隐隐的哭腔。

我心头一颤,沈格不是说今天晚上要和顾青吃饭谈心,难不成顾青是小黄2.0版本,沈格把他给打了?

在奔赴校医院的路上,我扪心自问这几年蹭了沈格不少饭,她遇人不淑我怎么也该表示表示,于是便在路上顺了一根木棍带了过去,以备不时之需。

没想到校医院竟也满是消毒水的气味,顾青坐在急诊室的椅子上打着点滴,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沈格站在一旁,红着眼睛。

“你干的?”我把她拉到一边。

“嗯!”

哼,看来我料想的没错,果然又是一个小黄狗!我一个箭步冲过去揪住顾青的衣领,同时另一只手甩出木棍,“姐,你想怎么收拾他?我不会手下留情的!”

没想到沈格一把拽住我的头发把我扯了出去,夺下我手中的棍子大喊:“你干嘛?!”

哎,咋的这是,我这不是给你报仇雪恨呢。我疼得呲牙咧嘴又一脸懵圈,“这王八蛋不是把你甩了?”

沈格咯咯笑出声来,坐在一旁把玩着刚从我手中拿下的棍子,她指指顾青:“你问他,有没有甩了我?”

顾青看着我,眼里笑意正浓。妈的,难道我整岔劈了?

我发誓,接下来沈格声情并茂的讲述对严重摧残了我这颗脆弱的心灵。

晚上沈格约顾青出来。两人刚在校门口的烧烤摊就座,沈格就叫了一箱啤酒,全开!然后压根没给对面茫然的顾青说话的机会,腾腾就干了一瓶。一瓶啤酒下肚,她就智力-50,胆子+50了,接着她就把自己和小黄的故事和盘托出了。故事讲完,她眼泪汪汪地说出了自己心中的不安:顾青,你会不会也离开我?”

他笑的璀璨,一字一句郑重的回答她:“我遇见你很晚,但我会陪伴你很久。”

“很久是多久?”

“直至死亡。”

沈格已泣不成声。直至死亡,这句话如清风拂面的温柔,刻进了她的生命。

接着,她抄起桌子上的啤酒腾腾又干了一瓶,然后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毕业季,正值分手的季节,每天晚上都会有男男女女在酒精的催化下劳燕分飞,大家早就对此见怪不怪。恰巧对面一桌的男生有人在抱着吉他唱歌,见沈格抱头痛哭,以为她也是一个刚被分手的怨女,便唱了一首歌《祝你分手快乐》。

酒不仅壮怂人胆,更壮沉在爱情里女人的胆,她拿起桌上的酒瓶,三步并一步地走到唱歌的男生跟前敬了人一瓶:“谁说我们分手了?不许唱《分手快乐》,给我唱《明天我要嫁给你啦》。”

一瓶又干,沈格算是彻底上了头,随之智商再减50,胆气再加50。她朝顾青鬼魅一笑,然后便一个鱼跃扑了上去,飞起来的一瞬间,沈格觉得自己就像从天界飘然而下的仙女,而后会以一个优美的身姿落入面前爱人的怀抱,然后在众人的见证下深情热吻。只是,她高估了自己酒后的灵动和低估了自己的体重,顾青本来是抱住了她,奈何身下的小板凳没能承受起他们二人的重量,随着三角板凳的倾斜,二人也随之向后双双倒去。沈格一声惊呼,顾青来不及多想一个转手紧紧把她抱在上面,而此时她的手中还拿着刚刚喝下的啤酒瓶,不偏不倚,顾青后脑勺正落在了沈格手中的酒瓶上。

“哗!”的一声,酒瓶炸裂,两人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的时候顾青脑后已经鲜红一片了,此时沈格的酒早已醒了大半,慌乱之下倒还没丧失理智,立刻带着顾青去了校医院包扎伤口。

沈格说,他们从地上起来的时候顾青的第一句话是:“格格,你没事吧?”她傻傻地点了点头,便被他紧紧拥入怀中。而此时,顾青的脑袋后面鲜血正直流。

那一刻,沈格觉得,自己这辈子不会错了。

这事都能干出来?妈的,两个神经,我悲愤地咬牙切齿。沈格笑意盈盈地看着我,“钱呢?”

嗨,我真是欠,匆忙赶来给两个秀了一手花式作死恩爱的人送钱,可谁让咱是活雷锋呢,来都来了,只好把钱包丢给沈格:“别忘了还钱。”然后挥挥衣袖大步流星地离开。

走出医院大门,发现宿舍钥匙落在了急诊室里,便转身回去取。急诊室里,沈格正埋首在顾青怀中,一脸幸福的模样。我轻轻探进去身子,指指钥匙的位置笑着说:“嘿,不好意思,打扰了,我钥匙。”

沈格斜睨我一眼,半个眼珠都是白的,“自己拿,拿了赶快走。”

我拿过钥匙,冲顾青扬了扬头,“嘿,学长,你可得小心以后经常被她开瓢啊!”

“滚!”随着沈格嘹亮的话音飞至而来的还有我刚才甩给她的钱包,在关门的那一瞬间,我也分明看到了顾青看向沈格那满是温柔的眼神。

外面已是深夜,月亮挂在天空,皎洁明亮。不知是谁说过的一句话:月亮是情人的魂魄。转念却又想起小黄,在心里默默对他说了句话:即使她强悍如女王,依然有人对她爱至心头。

一年后,我和沈格也迎来了毕业。我回了北京,她孤身一人去了顾青的家乡。五年里,我们相见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多的是依靠网络传递彼此的思念和回忆那些明媚的往昔。而我,也渐渐从他们感情的见证者变成了一个单纯的倾听者,就连倾听,也只是偏隅一角而已。不过这样也好,我能听到他们最幸福的模样。

飞机降落,刚刚入夜。我步入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北京的繁华,但空气里有生活的气息。这座南国之城,离沈格的西北家乡有数千里之遥,她只能在酒店出嫁。我站在酒店的楼道尽头看她门前忙碌的人群,再过十几个小时,她将和挚爱的人走进婚姻的殿堂,这是尘世间最完美的幸福。

我想起多年前初见沈格的样子,那时我从未想过会和她变成如此好的朋友。我们阔别已久,见面定会汹涌起回忆,而她此刻不应该被回忆打扰,她应该安安稳稳的走完自己少女时代最后的一段路程。我给她发去信息:“娘家人已到,安心。明天送你出嫁。”片刻后,她回过来一个笑脸,说好。

第二天的婚礼,有喧闹的嘈杂,有缤纷的热烈,有汹涌的眼泪。

汹涌的眼泪来自新郎顾青的新婚发言。他不再似当年文弱,眉宇间散发着成熟和干练的气质。不变的是他笑起来依旧粲然,“我和格格认识七年,这七年来,我们携手一步步走过。人们都说七年之痒,可我们却在相爱七年之后步入婚姻。我们争吵笑骂,感动依偎,但我们彼此爱着,包容着对方。我没想过什么七年之痒,我只知道我终于娶了自己爱的姑娘,我=终于可以兑现自己许下的诺言,终于可以和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多么的幸运和幸福。我们用七年的时间,把自己融进了彼此的生命里。真正相爱的人,才会知道,把“我”和“她”变成了“我们”是历经了怎样的曲折沧桑。”

顾青已然哽咽,他转向沈格继续说,“格格,你常说自己脾气不好时而任性,可着就是我深爱的人啊,两个相爱的人不就是要一起相互包容吗。你从遥远的北方而来,带着真诚和热烈,像深蓝色的大海,像清凉的冰啤酒,涌向了我的世界。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普通的北方姑娘,但是对于我而言,你就是我的北方女王。格格,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想和你一起柴米油盐,一起牵手度过岁月的难关,一起看月明星稀潮起潮落。直到我们死去,我依然会紧紧拥抱你。”

沈格骄傲而深情,她接过话筒,“我们互相爱着,就是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事。”

我站在台下,别过头去,泪光闪烁。

我想起那个承诺。

我遇见你很晚,但我会陪伴你很久。

很久是多久?

直至死亡。

婚礼结束,我和他们叙旧。提前准备好的祝福和玩笑却怎么也说不出,只是和沈格轻轻拥抱,“女王,祝福你们。”她已没了婚礼时的感动和娇羞,笑的依旧爽朗,“谢谢啊,现在我很幸福!”我笑笑没说话,她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你感动,但不要这么深沉嘛,一点也不像你了!”

“红包是给了,但新婚礼物还没给你们呢?”

“亏你还记得!”沈格笑骂。

我把包装好的礼盒递给顾青,“等我走了你们再拆开。”

“什么呀?还搞得神神秘秘的。”沈格拿过礼盒打算强拆。

还好顾青及时制止了她,“江北都说了,我们就听他的吧,说不定是给你的惊喜。”看顾青这么说,沈格也只好作罢。

已是深夜,我和他们告别,他们送我到酒店楼下。沈格挎着顾青的臂弯,一副小女人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女王。我笑着向他们挥手作别:“青青女王,春宵一刻值千金!”

回到北京,我打开手机,看到沈格更新了朋友圈:北方女王,新婚快乐。配图是一个肉夹馍和一碗飘满辣油的羊肉泡。

我看了一眼自己碗里的米饭,妈的,欺人太甚。

我满含热泪地在下面评论:怎么样,我送的印度神油好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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