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不相信有天才的,因为在现在这个充满虚假的社会,那些所谓天才,基本都是靠包装,造假来欺骗公众的。比如“天才少女”蒋方舟就被发现早期文章是她妈妈代笔的。而当我看到张爱玲的文字时,我不得不承认她是个文学天才,但每次我看她的文章时总免不了有一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三岁时就会背诵唐诗宋词,七岁时就写了第一部小说,十三岁写的散文《迟暮》文笔已经非常老道成熟,不得不令人惊叹。十九岁时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让十九岁的我在孤独中遇到了知音一般,是啊,生命总是充满着噬咬性的小烦恼,无论对谁。然而早熟的少年天才常有,而张爱玲却是独一无二的。她在二十三四岁时就写了《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这些经典之作,到达自己创造生涯的巅峰,只有她才有资格说:“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只是巅峰来得太早,之后的作品就难免显得江郎才尽。而张爱玲之为张爱玲,就在于这惊鸿一瞥的极致闪亮。
我一直觉得读完张爱玲,天下的言情小说都不能看了。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里有着很强烈的自传性的意味,我甚至觉得她的小说之所以“传奇”,是因为她自己的爱情经历太“传奇”。张爱玲经历了两段婚姻,第一任丈夫胡兰成比她大14岁,第二任丈夫美国人赖雅比她大30岁,这除了说明张爱玲比其他同龄人更成熟,也可以看出童年时的悲惨经历让她缺少该有的父母之爱,让她在面对感情时表现出过度的依赖。面对“下作的胡兰成”(亦舒语)她仍然说:“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甚至借葛薇龙之口说:“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呜呼,我等凡人怎么能理解张爱玲的痴情呢,我宁愿相信她是幸福的。
张爱玲的小说,故事是冷的,人物是冷的,笔法是冷的,像一堆华丽的废墟,像一束燃烧过的烟花,或是像一炉烟气熏人的沉香屑。她笔下的女人永远是卑微的,卑微地生活,卑微地乞求男人的爱,得不到是凄凉,得到了也不过是一声冷笑。小说里的尖酸刻薄是有意为之,在散文里的张爱玲就会和蔼可亲的多。她的散文大多随意漫不经心,然而却让人感到亲切。但世人爱的就是张爱玲的冰冷,也只记得了冰冷的张爱玲。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75岁时张爱玲孤独地在美国死去,正应了她19岁时的预言。我依然相信她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