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的书评
佛曰:因缘果报。我说:怎一个利字了得,欲理说,却还休!
前几天看到冯导的新电影的预告片和一点影评,《我不是潘金莲》名字大家都熟,很抓眼球不是。大电影还没出来时就先看看原著,也算个因吧,既然看了就写个感觉吧,给自己一个交待。
李雪莲为啥子会去一层一层的告状去了?表面上是理字,深层次是面子;官员确是利字。
当时商定离婚是为了保住丈夫的公职,却假戏而真,丈夫另娶,留给她一个真的离婚证。因确是利,有了这个因才有下来的荒诞之事。
见法官、专员都是带着礼去的。礼,利也!可怜见是一可怜人!这时只是状告假离婚的因,当送礼的人骂她“刁民、滚”之后慢慢上升到一种正义的高度。
当拦县长公车时,状告自己的那条立马形象就起来了,她的高度已不是这些官员可触摸到的。
市长的锅背着就有点黑了。拍马之人误传指示,矛盾升级。出拘留后,前夫的话就是那个引信,突然就爆炸开来,后面的故事水到渠成。我不是潘金莲,我是为了一口气而已,为了找个说理的地方。奈何遍寻都没个真正为民的地方!
看世间百态,我尤见怜!
写的官员名字,刘先生都是隐喻着一层意思。王公道、董宪法、荀正义、史为民、蔡富邦……我就笑笑,不能说了。一撸到底,不能说他们不冤。每个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恨不得去踩两脚。众人拾柴不是火焰高,是利高诱人。
平常人要求不高,只需要个需要说理的时候有个地方有人帮着主持所谓的正义。只背后想着自己的乌纱帽的利,不真正做实事命运会和你开玩笑的,在你以为成的时候恰恰反着走。
身在其位不谋其政,恰恰是对现阶段最大的一巴掌。在其位谋其政,不管你有错没常人会继续支持你。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想着利身下就是万丈悬崖。
面子、里子、利,大家都缺都想拿着当正义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