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已成为我国劳动者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递小哥、网约司机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典型代表,风里来雨里去,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等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特点,他们的权益保障仍面临诸多挑战,亟待政府及社会各界携手解决。
政策支持发挥主导,政府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更好保障新就业群体的权益。比如,出台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政策,使快递小哥能够以较低的门槛、合理的缴费标准加入社保体系,在养老、医疗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可以探索建立适应快递行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其工作强度、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缴费和赔付标准,让快递小哥在遭遇工伤时不再陷入经济困境等。
法律保障不可或缺。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的用工模式较为复杂,如在外卖骑手属于全职还是兼职,在法律认定关系的性质存在一定难度,,应加快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快递小哥与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界定各方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进行检查,对侵犯快递小哥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相关企业责无旁贷。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在劳动报酬方面,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代表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明确劳动定额标准、抽成比例、考核办法等,根据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报酬,且按时足额发放。在职业发展方面,为快递小哥提供晋升通道和培训机会,让他们能够提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实现个人价值等。平台企业要对用工合作企业发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报酬情况进行监督。
保障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需要政策、法律、监管等多方面共同发力,以政府为主导,平台企业、工会组织等多方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的良好氛围,让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切实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宋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