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其实鲁迅的语言堪称用语的典范

每个在九年义务教育的阳光沐浴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并不陌生,鲁迅的金句随口即来,然而大多数人似乎对鲁迅“恨之入骨”,所谓中学生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这不仅仅是调笑的段子,也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

的确是,作为过来人,除了小学鲁迅在课桌上刻“早”字的那篇课文略感亲切,初中所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立刻觉得生涩拗口,不但体会不到百草园的自由快乐,还对这样长篇幅的课文很是反感。

时隔多年,我依稀记得这样的描写: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

那是因为当年老师强加给我们的背诵的精彩段落。生动的乐园,快活的天地,由于缺乏生活体验,愣是体会不到百草园里的果红木绿、自由整饬。

《社戏》在当年也多半无感,印象最深的去全家兴致勃勃带周樟寿(鲁迅儿时学名)去看戏之前,父亲突然很煞风景,拿出一卷诗书,强令熟读背诵方可前去。

小樟寿只得硬着头皮去咀嚼记忆那些恼人的文字,虽说他记忆超群,不一会儿就倒背如流,然而先前的欢悦和兴致早已荡然无存,两岸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五猖会的热闹,都如同梦一样从眼前过去。这种扫兴的境况也时时上演在我们的成长之路,经历不一,况味却相同。

最有趣的是《阿长与山海经》。鲁迅从小就表现出对书籍独有的热恋沉迷。

《山海经》里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长着翅膀的人,这一切都叫他惦念痴迷,可是这本书一直不得到手。

因为期望太殷的缘故,一向迂腐,只是个粗人的长妈妈也关切起来,而且一声不响地如了他的愿。

他像珍护花木一样珍护着这些书籍,整天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它们。漆黑的大门和四围的高墙把他同外部的天地隔开,他只能从书籍里探索和发现着那个开阔的世界。

到了高中,鲁迅的篇目基本是浓墨重彩了,我记得有《祝福》、《拿来主义》、《记念刘和珍君》、《灯下漫笔》、《药》、《阿Q正传》等,说实话,很不喜欢,也学得痛苦。

每每学到他的文章都很头疼,总以为他被过分解读得厉害。现在再回头看,才发现自己犯了个最大的错误,即因为自己胃口不好而去责备食物

他的文章用典丰富,而且由于受到当时险恶环境的限制,很多观点不便直说,只能采用各种隐喻、借古讽今的手法来表示,缺乏阅历的人是不大容易看懂的。

大学误入中文,更是不得了,现代文学书里面鲁迅是重头戏。这还不够,还另外专门开设了鲁迅的课程。

《鲁迅全集》一本厚厚的,讲课的女老师微胖,我之所以耐下性子去读鲁迅,是因为每节课她那圆溜溜的眼睛总喜欢落在我身上,好像我总能接住她的话似的。

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荐读,慢慢地,鲁迅也不再那么高冷而严肃了,他的打油诗,滑稽搞怪,逗比本性外露,颠覆他传统的刻板形象。

我的失恋——拟古的新打油诗

鲁迅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现代人读鲁迅往往没感觉,毕竟年代不同,生活经验不同。

其实,择一角落,当你静静地读着鲁迅时,你无法不为他深厚的语言功底而赞叹,不得不为他头脑清醒又敢说真话的性情而震惊

他完全可以过林语堂、梁实秋或他弟弟那样的生活,写那样小情调的文章的。他有这样的襟怀、视野、天分和文笔。只要他乐意,他可以成为一个悦目、幽默、温柔、清秀的小说家,或者一个出色的学者。

但他选择用这样的执拗,在一个没有信仰为支撑的国度里,独自战斗下去,为人民发声,为革命一头猛扎进去,他称得上是大写的民族魂!

所以,我们孩子有必要从小读一点儿鲁迅,不说别的,光是他洗练、贴切的用词,沉实稳重,张驰有度的句法就让人惊叹。他的语言堪称学生用语的典范。

一直让人笑谈的《秋夜》开篇写道:

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听者嬉笑者不少,我也忍不住偷笑,这是鲁迅写的吗?这句话实在有点无趣。

我们来仿例造几个句子,你会发现,看似无趣的句子似乎真的有别样的内涵。

我家书架上有两本书,一本是鲁迅的,另一本也是鲁迅的;

我心里藏着两个朋友,一个是男的,另一个也是男的;

我的相册里藏着两张照片,一张是爸爸的,另一张也是爸爸的……

第一句足以显示对鲁迅作品的喜爱,第二句足见内心的些许落寞,第三句足以突出对爸爸的思念。

所以,你看,鲁迅轻描淡写一笔,语言的美感出来了,一种单调、孤寂的心情也渐渐弥散,简单句子折射出人的心理,不愧是语言大师!

再如小说《故乡》里,那个圆脑袋、紫色的脸,头戴银项圈的小伙伴闰土曾经带给自己那么多新奇与期待,几十年后再度重逢,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一声“老爷”,宣告二人的默契和友谊破裂。阶级地位天差地别,一层厚厚的隔膜横在二人中间。

人生有各种各样的欢乐。失去的欢乐,总会从繁复的世界中找到新的补充。惟有友情不能代偿,那种默契的愉快,一旦失去便永远无法填补;乃至重新回忆起来,也只能令人感到无限的孤独与忧伤。

在《祝福》一文中,祥林嫂第一次出现在鲁镇时,她是一个寡妇,做了鲁四老爷家的佣工。

“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却还是红的……但看她模样还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只是顺着眼,不开一句口,很像一个安分耐劳的人”。

“顺着眼”,突出的是祥林嫂安分守己的性格,体现的是她吃苦耐劳的品质,展现的是她良好的身体状态。

后来第二次丧夫,又没了孩子的依靠,她不得不再次到鲁镇帮工。此时的祥林嫂穿孝的衣着和头饰同第一次相同,所不同的是眼角上带些泪痕,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这很明显是今不如昔了。这表明祥林嫂的境遇一次不如一次,打击接踵而来,经过了难得的抗争后她还是回到了不幸的起点上。

从她“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的“眼光”里,我们不难看出,这时她忍受的精神痛苦,比第一次出现在鲁镇时更为深重,她的悲剧命运进一步发展着。

后来祥林嫂捐了门槛回来后,“眼光也分外有神”。她认为,这下可以和别人一样平起平坐了,也能够好好的办“祝福”了,这生动地表现她自以为赎了罪孽后的欢快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心情。可没料到鲁四老爷的一声断喝彻底击碎了她的愿望。于是她被赶出鲁四老爷家的日子当然也就为期不远了。

于是当“我”在河边遇见祥林嫂时,只见她

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

无疑她已到了流落街头,沦为乞丐的地步了。这表明她在无数次的严重打击和折磨下,已陷入极度悲哀,内心痛苦已无法表露,精神已完全麻木了,很明显已失去对生活的希望。

其中冷漠、腐朽的鲁四老爷那一声呵斥也暗藏玄机,“放下吧!祥林嫂!”

按我们正常的说话顺序应该是先称呼,再说事,但鲁四老爷是先厉声责令她放下东西,生怕祥林嫂沾了这些东西以后会惹来什么不吉祥的事,这一声呵斥,便是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吃人本质的直接体现!

《祝福》一文,祥林嫂神态的变化便是她悲惨命运最好的体现。

关于鲁迅语言的精妙典当,不一而足,嬉笑怒骂自成一体。如果能在写作中运用一二,定能增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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