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外环线管控点及各联合执法站共分流车辆4100余辆,其中东、西外环道路分别分流国三以下车辆1250余辆,查处冒黑烟车410辆、闯禁区货车130辆、未按规定审验货车27起,罚款共计113400元。
【工作部署】
12月27日,交警支队各单位严格按照机动车污染治理“百日攻坚”部署,扎实开展路面整治行动。接市政府应急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8日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泽劲立即要求各勤务大队进一步加大路面和重点企业管控力度,全力保障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各勤务大队根据支队要求,迅速召开会议,结合辖区实际,安排多种措施,推进具体工作落实。
【外环分流】
根据市政府限行通告要求,各联合执法站、交警支队各勤务大队安排专门警力,分别在东外环南延、105国道刘堤头段、105国道安居路口、北二环264卡口设置治理点,分流管控外环线尾气排放不达标重型货车,全力疏导过往车辆有序通行。
【多措并举】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勤务大队与设施大队积极对接,到外环线重点部位实地调研,加快推进限高杆安装工作;同时,深入辖区重点货运企业,传达中央、省、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源头加强重型货车路面管控工作。
【夜间治理】
将夜间路面管控分成两个治理组和时间段,第一组由公安、交通、城管组成的联合执法力量,于22:00时至次日07:00时,在城区主要路段巡逻管控,对闯禁区的大货车进行“多方处罚”;第二组由公安交警机关人员值班,在23:30时至次日02:00时,对重点关注的区域进行巡守。
【日常整治】
城区各勤务大队利用监控设施、路口执勤岗点、治理点、巡逻组,加强城区重点车辆管控;各联合执法站根据工作制度,采取固定查纠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对过往车辆检查力度,严查严防大货车、冒黑烟车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车辆进去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