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令之胭脂红|血色胭脂

文/人鱼海棠


1

秋风瑟瑟,穿过安静小院,便是重帘深卷的内室,室内暖炉袅袅,沉香淡淡,榻上一张小桌上放着点心果品,还有银壶一盏,酒杯两只。

一个满脸污垢的小女孩立于房中,似与这环境格格不入。

她衣不蔽体,从衣服的破烂处,露出白皙的肌肤,右边的眉梢处一颗红色小痣,似点了红色的胭脂,令她如蒙尘的珍珠,有隐隐的华光似要破壳而出。

“乖,叫我一声娘,你就有饭吃,有衣穿了,再也不用受颠簸流离之苦。”  女子周身环香,看着眼前的小女孩,眼神亲切,并无半分厌恶之意,而是柔声细语地劝慰着。

她脸上涂沫着浓重的脂粉,于室内的幽暗的光线下,显出无限的明亮娇艳来。女子手里拿着一个冒着热气的白馒头,十指尖尖,涂满了鲜红的蔻丹,只是涂得太过浓艳,如同滴血一般。

“不,你不是我娘!” 小女孩看着女子手上的白馒头,吞咽着口水,但犹豫了片刻,终是没有把娘字叫出口。她的眼神内透着倔强,还有抹不去的悲伤,眼内水雾氤氲。

最爱她的娘亲,已经死了。这些天,她在破庙里,反复做着同一个梦。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穿着粉嫩的襦裙,在花丛中追着蝴蝶。她的小脸圆嘟嘟的,右边的眉梢处有一颗红色的小痣,在夕阳的暖光照耀下,竟殷红似血。

海棠花瓣纷纷扬扬,海棠树下,一个姿容秀美的少妇温婉地笑着,宠溺地看着小女孩。

梦的最后,那些海棠花变成了熊熊的大火,将她的一切烧成灰烬,她的母亲、父亲,那些经常逗弄她的丫鬟姐姐和可亲的家奴们,全都在火光中痛苦挣扎。

“去春香楼,找小怜姐姐,你就不必挨饥受冻了。” 那晚她被人扔在破庙中,醒来后被一独臂的男子救下,男子把手中的馒头分给她,然后将她带到了这里。

这就是恩公所说的小怜姐姐么?竟是和娘亲一样的美丽,只是脸上的粉厚了些。

女子竟也不恼,只是淡淡一笑,扯出衣襟上的帕子,细细拭去女孩滚落的泪珠,对她脸上的脏污视而不见,似乎擦拭着一件珍贵的器物。

片刻后,她略略偏头,柔声唤道:"吴妈,带这孩子去洗净身子,以后她就叫小月,以后让她和小红一起练习琴棋书画。"

2

小月沐浴完毕,换上了一身粉色的衣裙,怯怯地绞着手,来小柔的面前。

沐浴后,她的面貌焕然一新,露出原来的可人面目。几日的颠簸流离,她胖嘟嘟的小圆脸瘦了下来,竟然显露出尖尖的下巴。眸子像黑曜石一样灵动,琼鼻樱唇,肌肤白嫩,湿漉漉的头发乌黑发亮。

小柔看着面前粉雕玉琢的小月,细长的眸子露出欣赏之意,嘴角轻扯。果然没看错,真是一棵好苗子,钱公子给她带来了一个绝世宝贝。

“吴妈,你觉得小月这孩子,比起小红,谁更胜一筹?” 小柔淡淡地看向一旁的吴妈。

小柔曾是春香楼的当红花魁。她用大部分的积蓄向老鸨要了这个独门独院,与春香楼一墙之隔,只偶尔接待一些旧客,赚些生活费。她这些年替春香楼赚盆满钵满,所以老鸨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吴妈是买了小院后才要来的,她曾经是个练家子,身材矮胖,力气很大,可以顶半个护院。

“回小姐,小月一看就气质不凡。和小红是云泥之别。” 吴妈看出了小柔眼中的喜爱之情。

吴妈的估计是没错的,她打心眼里喜欢小月,打算视为己出,将她培养成一颗闪亮的明珠。老的时候她就有所倚仗了。

“小月,你去厨房找些吃食吧,不叫我娘也行,以后就叫我小柔姐姐。不过,你若是想你娘了,也可以把我当成你的娘亲。” 小柔对小月说着,竟有哽咽之情。

就在今日,顶着凛冽的寒风,多年不见的钱公子突然出现在她的院中,只是他戴了黑色面巾,左手袖子也空荡荡的:“这孩子是我在破庙中捡到的,你来教导她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她死死地盯着他的背影,哽咽着,想说些什么,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不见。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平坦的小腹。如果不出意外,她的孩子,该也有小月一般大了吧。

那个月她托病没有见客,只和钱七有过肌肤相亲。没多久,她发现自己害喜,就在她千方百计生下孩子之时,却被老鸨发现,将她的孩子丢到了大街上,让她自生自灭。之后她想方设法寻回孩子,却一无所获。

“孩子,这就是厨房,你想吃什么,尽管去拿就好。”吴妈把小月带到厨房,便忙其他事情了。

小月刚进到厨房,竟和一个软软的小身子撞了个满怀,她抬眼一看,是一个穿着红衣的小女孩,约四五岁的模样,娇俏可人,眼神灵动。

小女孩定定地扫视了她一眼,扬了一下眉:“我是小红,你叫什么名字?”

“我原来叫小柔,可是吴妈说,我以后就叫小月。”  小月一看,小红的嘴角还有油渍,便掩嘴笑了。敢情她是来厨房偷吃的。

“你笑什么笑,我肚子饿了,过来寻些吃食。不可以吗?” 小红俏脸上一红,扬起小脸,嘟起了油腻腻的小嘴。

“没,没什么,还有什么吃的,我肚子也饿了。” 小月嘴角翘起,“不如,我们一起吃吧!”

“好呀,好呀,那里还有叉烧包,还有鸡腿,来,我们一人一个。”

厨房传来小女孩的窃窃私语,偶尔还能听到银铃般的笑声。

3

年纪相仿的女孩便有了伴,她俩一起学习琴棋书画,一起并排压腿,夜里两人睡在同一张床。

事实上,小红和小月的身份却有本质的不同,小红平时像个丫鬟,吃的东西和吴妈一样。小月却享受小姐般的待遇,十指不沾阳春水。

但是小红却很乐观,在小月压腿痛得流眼泪的时候,小红却很卖力,从不言苦:“现在有吃有穿,比在外面强多了,我养父死了,我只能去大街上乞讨或偷东西吃。”

“听说小柔姐的舞跳得可好了,她凭着一曲广袖舞,一举出名,成了春香楼的花魁。” 小红压着腿,脸上露出无限的向往,幻想着长大后,穿一袭美艳纱裙登台起舞的模样。

“真的啊,我也要多练功,成为像小柔姐姐一样的人。”  小月被小红的乐观感染了,擦掉眼泪,两人相视一笑。

“小月,你眉梢上的红色,是用胭脂点的吧,真是好看极了。我也有红痣,只不过在后腰上。”

“这个红点,我自小就有了。“许是勾起了遥远的往事,小月的眼神变得迷茫了起来。忽然,她又恢复了神采:“我们去找红色的胭脂,你也点上一颗吧,我在右,你在左。好不好?”

“好呀!好呀!” 小红想到了什么,小脸立马垮了下来,“可是,我们去哪里找红色的胭脂呢?只有小怜姐姐那里有。不如,趁她睡着的时候,我们偷偷去拿一点?”

“唉,这样不太好吧?” 小月自觉出了个嗖主意,恨不得掌自己的嘴,咬掉自己的舌头。

是夜,小红潜入了小柔的闺房内,偷偷拿了一盒胭脂。她对镜轻点,眉梢处多了一颗红痣。这样一点,竟然无端在眼角眉梢多了一些风情来。

“吴妈,谁拿了我的胭脂!” 

第二天,一声恼怒的叫声响彻小院,在安静的早晨显得异常的惊心。

小月睡眼朦胧,看到旁边的小红在瑟瑟发抖,嘴巴念念有词:“怎么办,怎么办,我居然睡着了,忘记把胭脂还回去,吴妈会打死我的。” 

正说着,一个矮胖的身影像旋风一样来到两人的房间,是吴妈。她叉着腰,指着小红骂:“小蹄子,你是不是拿了小姐的胭脂!别以为给你学琴棋书画,你就是小姐了,赶紧出来领罚!”

小月看了小红一眼,轻声说,“是我们一起拿的,你要罚,便罚我们吧!”

“小月,你别替她说话了!她偷偷摸摸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想当初,我们小姐把她捡回来的时候,她正在偷别人的点心。我们小姐心善,把她带了回来,没想到啊,她还是死性不改!”

吴妈气得胸口一起一伏,把小红从寒冷的被窝里拎了起来,像拎着一只小鸡,扔在了地上。

吴妈把小红的枕头一扯,一盒胭脂在枕头底下,显得异常的显眼。她把胭脂往小红面前一扔,“小红,你可还有话要说?”

小红穿着寝衣,趴在冷冰冰的地上,因为寒冷和害怕,全身瑟瑟发抖:“吴妈,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小月也赶紧下床,陪着小红跪在了地上,“吴妈,你就饶了小红吧!”

4

正说话间,小月抬眼,只见小柔掀开帘子,进入了房内。

她的头发虽然梳得整整齐齐,缺少了脂粉堆砌的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沧桑,就像一朵褪色的娇花,一下子苍老了几岁。

哪个女子不在乎自己的容颜?更别说,她曾是一个众星捧月般的花魁了。脂粉就是她的面具,就和吃饭呼吸一样不可或缺。难怪,她会因为一盒胭脂而发火。

“小月,来小柔姐姐这里。”小柔径直走到床边,坐在床沿上,朝小月招了招手,又朝匍匐在地上的小红说:“小红,你曾答应过我,不再偷东西,为何还要再犯?吴妈,行刑吧。

吴妈的大手拉起了小月,“小月,听小姐的话,去床上坐着。” 小月只得含着泪,听话地坐回床上。她看到吴妈的手里,多了一个鸡毛掸子。

吴妈走到小红的面前,鸡毛掸子落在了小红的身上,一下一下地,小红发出一声声惨叫。小红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握住了那盒胭脂。她握得紧,指节发白,牙齿把嘴唇都咬出血来。

吴妈打了很久,头上都冒出汗珠来。小红睡觉只穿着一件白色的单衣,上面已经血渍斑斑,衣服烂了,露出了白嫩的皮肉,红白相间,触目惊心。

小月已经不忍再看小红,别过脸去。她身上已经穿上了厚重的衣衫,是小柔怕她冷,替她穿上的。虽然身子恢复了温度,但小月的牙齿还是止不住哆嗦着,上下地打着颤。

“吴妈,你等等。” 原本坐在床边的小柔突然惊叫出声,吴妈的鸡毛掸子停在了半空中。

只见小柔走向掩掩一息的小红,蹲下,颤抖着双手,纤长的手轻抚上小红腰上的红痣。她颤抖着说:“吴妈,快,快把她抱上床。”

此时,小红全身冰冷,脸色苍白,左边眉梢用胭脂点的痣,红得异常的惊心。嘴角流出的血,已经把胭脂盒染红了。抱起小红时,她的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盒胭脂。

“吴妈,快,拿药来。不!叫大夫来!” 小柔惶恐地叫着,声音尖利,语无伦次。

小红被放在床上,盖上了厚实的被子,小柔紧紧地抱着她,泪水大颗大颗地流下来:“小月,你是我的小月。我怎么认不出你来。小月,你快醒醒......”

由于伤势太重,寒气入侵体内,小红发了高烧,那双美丽的眸子再也没有睁开。

小红走后,小月似乎一夜长大了。小红娇俏的身影,总是时不时在她脑海中跳出来。

初见时,她油腻的嘴唇,她们一见如顾,蹲在厨房吃鸡腿,大快朵颐,毫无吃相。她们一起练功压腿,想着长大后穿一袭美艳纱裙登台起舞的模样。

“听说小柔姐的舞跳得可好了,她凭着一曲广袖舞,一举出名,成了春香楼的花魁。”

“小月,你眉梢上的红色,是用胭脂点的吧,真是好看极了。我也有红痣,只不过在后腰上。”

那日秋风起,小月的目光穿过小院,看到小红向她走来。小红穿一件红色的烟罗裙,脸上覆着柔纱,看起来像一个下凡的仙子。

她双手高举过头顶,翻几朵漂亮的手翻花,秀足轻点,折腰,回袖,偏头,一气呵成。转身扫腿间环佩响叮当,有悠扬的歌声响起:

翩翩舞广袖,似鸟海东来。华霆九秋暮,飞袂拂云雨。翩如兰苕翠,婉如游龙举。

5

夜里,闺阁内红烛闪动。小柔看着立在床边的黑衣人,虚弱地说:“钱大哥,你终于来了。”

就如同数年前,身为杀手的钱七总是在花魅小柔的房中突然出现,有时还会赶走别的恩客,小柔却从不会怪他。因为只有钱七会惜她怜她,把她当作一个女人,而不是玩物。

“小柔,你怎么了,你别吓我。” 钱七面戴黑巾,幽深的眼眸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关切。

“我没事,其实,自从生了孩子后,我的身子就差远了。咳咳。”

“孩子,什么孩子?你什么时候生了孩子?”  钱七疑惑,“上次我送孩子来,并未听你说。”

“五年前,你说做了最后一单买卖便来替我赎身。你走后,我便发现怀了你的孩子。我等着你回来迎娶我,我们一家三口,便可永远在一起了。” 小柔眼里泛出泪光,眼神看向罗帐。

曾几何时,他们海誓山盟。他不识字,她便给他讲故事。他给她画眉,侠骨柔情化为绕指柔。

“我的肚子一天天大了,你却没有来,直到我生下孩子,却被老鸨发现。她骂我痴傻:世人皆言戏子无情,又有谁会对戏子有情?她夺走了我的孩子,将她丢弃。我继续留了下来,但从此我已失势,再也不是那个当红的花魁了。”

钱七听到这里,额上的青筋爆起,眼神骇人,手中关节格格作响。

“几年后,我出门购置胭脂时,在街上发现了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她就和你带回来的小月一样,全身脏污,因没有吃食,去偷店主的点心,我怕她被人打,知她父母已不在人世,便将她带了回来。” 小柔掩着胸口,又咳了一声。

“就在几天前,我才发现小红的腰侧有一个胎记。想不到,我朝思暮想的女儿,竟然就在我的眼前。但一切已经太晚,她死了。” 她声音已经沙哑,“为了一盒胭脂,我竟然纵容吴妈打死了她。虽然,那盒胭脂是公子你送给我的礼物。可也不能对那么小的孩子下狠手。”

“我错了,我问过小月,她说小红拿我的胭脂,只是为了在眉梢点一颗痣。一颗和小月一样的痣。”

“我问我自己,为何会因一盒胭脂而发雷霆之怒?是了,我害怕容颜老去。每当我揽镜自照,我害怕面对那张日益苍老的脸。钱公子,你五年多杳无音讯,却蒙着面不以真面目见我,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老了?” 小柔喃喃地说道。

钱七一边的袖管空空如也,左手刚想抚上小柔的脸,听到她的话,心中一凛,手握成拳。他犹豫了片刻,终是扯下脸上的黑巾,露出一张狰狞的脸。

“不,小柔,我是怕你嫌弃我。小月的父亲,其实是允州牧李敬。与你一别后,我奉命刺杀李敬,却中了李敬的埋伏,右臂中刀,虽捡了一条命,却没了一条手臂,脸也毁了。”

“我不敢来见你。直到五年后,我奉命去刺杀小月的父母,听从客人的吩咐,留下了小月一人。我害了小月一家人。现如今, 我们的女儿却因小月而死。报应,这就是报应!”

“你把小月好好培养,将来大有用处。我留下来不走了,以后给你当护院,护你的周全。”

更深露重,长夜寂寥。房内二人哭作一团,在门口的吴妈抹了一把眼泪,悄悄退了下去。

冬去春来,当年泥垢满面的垂髻之童,如今已岁至及笄,小月已经是名动允州的花魁月娘。

得知小红是小柔的亲生女儿,小月不免感叹世事无常。

十几年来,她把小柔当作娘亲对待。而小柔亦把毕生的本领对她倾囊相授。月娘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千娇百媚,万种风情,无人能及,一身红衣,绝代风华。

那是小红爱穿的衣服,她眉梢的痣,红得惊心,似一颗用血染的胭脂。

武侠江湖

武侠江湖琅琊令第三十九期:胭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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