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一寒
我走在大街上,非常害怕。
最近的失忆症越来越严重,我不得不服药,以致我很多人都不相信,不相信邻居,不相信女朋友,甚至不相信家人,只选择相信医生。
女朋友经常撒气,但每当到了明天,我就全部忘光了。我只记得自己有一个女朋友,还经常吵架。
我的医生姓陈,秃顶,大肚子,小眼睛,经验老道。
“你这种情况很常见,只需要坚持用药,就能治愈。”陈医生说。
我深信不疑,坚持服药,但我的失忆症却从轻度变成了中度。
我不得不在身上带一些卡片,就像那些老年人一样留一些人名及电话号码用于急需联系,可我今年才26岁。
现在,我忘了自己到大街上要干什么?环顾四周,人来人往,没有人注意我。我急忙翻找一下身上的口袋,里面有我的卡片。
上衣口袋里有一张照片,一个女人的照片,长头发,染成酒红色,没有笑。
这是谁?
我反转照片,后面写着“安妮”两个大字,这笔迹应该是我的吧。除了写着“安妮”,还有一行小字,“东海路24号1幢303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