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一池荷叶衣无尽,数树松花食有余。
刚被世人知住处,又移茅屋入深居。”
一位学禅的老者在隐居深山时写下了这样一首诗,他抛弃万千家产,在那里过着清贫的修禅生活,然而他仍旧很快乐。因为他见道了,明心见性了。和这位学禅的老者一样,我的远房姑婆虽不是学禅的,但她却在不经意之间拥有一颗纯净的禅心,同样地隐居深山的她,不愿离开,直到终老,不为别的,只为那片土地,有她太多的爱和寄托。
姑婆姓长,大家都叫她阿长,只有姑公叫她长妞丫头。阿长有三个孩子,个个都很有出息。三个儿子天各一方,大儿子在北京,是个部队里的参谋长,二儿子在上海,是个IT精英,三儿子在深圳,是个金牌律师。
村里的人都很羡慕阿长,说阿长造了孽却又得了福。说她得了福,自然是因为三个儿子都万分出息,自己在年老的时候完全什么都不用做,尽管颐享天年便是。
而说她造了孽,是因为阿长年轻的时候克死了自己的第一任丈夫。阿长双手断掌,按算命的来说,女子双手断掌大多都克夫。而事实上,阿长给别人当过童养媳,她的小丈夫在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她也因此被“婆家”当成扫把星赶出家门,回到了娘家。幸运的是,多年过去,阿长的母亲重新把她留了下来。
那时,母亲考虑到她们的家庭境况好转了许多,再加上病死了一个女儿后,也就只剩下一个小女儿和阿长了。为此,她在征得丈夫同意后,把阿长接回来。时值阿长十二岁,正是青春年少,扎着马尾辫,清秀干净的面容下,在小丈夫死去后,服侍了婆婆整整十二年,受尽欺凌和压迫而依旧坚强的心傲然挺立着。
阿长通情达理,所以她没有怪过谁,她的世界里没有恨,只有不断地原谅,事实上,原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所以,关于当初母亲为何会把她送去当童养媳,她没有一丝怨恨。阿长说,母亲是爱着她的,只是当初生活太困难了,为了那一两亩田地才将她送走地,若不是生活所迫,谁又肯把自己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的孩子送走呢?
但母亲对她多少有点亏欠,送走的孩子,等于没有生过,她也曾听说阿长在婆家受尽百般刁难,但她束手无策,签了字,画了押,这个孩子打小就是别人的媳妇,生是别人家的人,死也是别人家的鬼,这是不可争辩的事实,除非阿长死去。但阿长命大,没有死,好几次婆家人想弄死她,把她推进水塘里,但她抓住了救命的“稻草“没死成;在馒头上设谋下毒害她,但馒头先被家里的大黑狗吃掉了,结果大黑死了,她幸运地活了下来。
从那之后,阿长处处留心,但也不忘记给别人施予恩惠,从来都是不吝啬自己的力气,对别人的需求能帮就忙。因此有人说阿长傻,而阿长却说,吃亏是福,傻人有傻福。人哪!不外乎就是苦今生修来生。
对于阿长命硬克服的谣言,母亲决定,这次要给她算好,挑一个命硬的再嫁,不然就是在害她,也是害别人。为此,她从阿长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挑,一直挑到阿长二十五岁。那时,二十五岁的阿长俨然成为村里的大龄姑娘,再加上大家都听尽阿长克夫谣言,甚至因此有人说阿长这辈子估计都嫁不出去。
02
佛说,万法缘生,皆系缘份,灯火阑珊处,暮然回首中,那个人一定在某个地方等待着机缘巧合时,出现在她的面前。所以,阿长并不着急,也不羡慕那些已经结婚生孩的同龄人。
后来,村里的“好男人”都成家立业了,唯有阿长还单着,直到她二十岁那年遇到了姑公。姑公姓曾,大家都叫他曾瘸子。曾瘸子是个退伍的八路军,虽然只比阿长大十岁,但三十来岁的他看起来俨然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
有过战火纷飞的经历,让本来英俊骁勇的他,多了许多的沧桑,皱纹也悄然爬上额头,再加上先天性家族遗传的白头发以及那打仗时被子弹打穿后又因感染,不得不被截肢的残腿,让他拄着拐杖走在路上,都会被别人误认为是六七十岁的老头。
村里的人都说,阿长嫁了一个瘸腿的老男人,而且还带着一个孩子,这样算来,阿长亏大了。然而,阿长却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只有阿长知道,曾瘸子的顶天立地,重情重义。
那年,阿长二十岁,他们俩是在镇上的私塾里认识的,那会儿阿长给私塾做长工,不外乎就是搞点卫生,修理私塾里破旧的桌椅。曾瘸子在没瘸腿之前,带兵打仗,正是借着镇上这个隐秘的私塾召开的军事会议,而夜晚就借住在阿长做长工的私塾里。
小眼睛、络腮胡子、身材高大,这是阿长第一次见曾瘸子的印象。那时,阿长的心不知为何跳动不停,仿佛眼前的那个男人,前世见过。有时候,感情就是这样,你第一次见到那个人,冥冥之中就被他的气质吸引过去,对他仰慕的同时,还伴有强烈的心动,甚至时至今日,阿长想都没敢想,她竟然可以成为这个英雄的枕边之人。
散会之后,曾瘸子最后一个离开的会场,刚走到门口,巧合的是鞋子烂得走不了。正着急的时候,阿长恰好出现了。人就是这样,出现的时候,不早不晚,也无论身份和地位如何,恰巧能给他的正是他所需要的,这种给予更让人刻骨铭心,往往也就能萌生与众不同的感情。
阿长替他补了鞋子,一针一线整整齐齐,曾瘸子感动之极。两个人就开始聊了起来。那天晚上,曾瘸子给她说起他打仗的故事,而她则给他讲起她做长工的故事,以及家里的琐事。
说来也奇怪,有些人刚刚相识,却有说不完道不尽的情思,你愿意听,他愿意说,你愿意说,他愿意听,一切都是那么怡然自若,仿佛跨越了前世今生,也许彼此就是对方前世未了的缘结吧。
从那时候起,两人虽一个时值中年,一个年华正好,相伴怡然,自得其乐,他们之间的情谊,较之爱情稍淡,较之友情又浓,也许这便是知己,可以跨越年龄,跨越地域,跨越生死,却又相敬如宾,各自安然。
那时,曾瘸子并没有给她任何名分,一来,战事的需要,作为一个铁骨铮铮的八路军,他从应征入伍开始,就立志为革命而生,也为革命而死。二来,他不愿耽误了阿长的幸福,因为他觉得,世间可能会有个比他更爱她的人出现。而阿长并不在乎这些虚名,她从不敢奢求太多,人生能够得一知己,足矣。
03
所以,在得知后来曾瘸子战场失利,落魄不堪的时候,她毅然决然地来到了他的身边,陪伴他照顾他。对于男女之事,她不敢有非分之想,她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子,何德何能得到英雄的青睐,能够守在他的身边,像个丫头便已是前世修来的缘分和福气。而最后,他真正地接受了她,并将她当成自己的心肝的事实让她恍如梦境。
曾瘸子的老家在离阿长家70多公里的深山,隔着好多个村屯以及两座大山一条河,可谓是爬山涉水。远就不用说了,最重要的是曾瘸子的老家是出了名的贫穷,那一带的人一天能吃得上三餐的米饭就已经算得上是富足之家了。
而曾经曾瘸子也因为家庭贫困,讨不到媳妇,三十出头的他才娶了邻村的哑巴姑娘,可孩子生下来不久,哑巴姑娘就因病去世了。为此,他一个人带着孩子投靠了八路军。那个时候,他的儿子喆仔只有两岁,也被留在了部队。爷俩在部队里一直生活着,无欲也无求,几乎没有考虑再娶之事,只愿一辈子都在部队里生活终老。
然而,不幸的是,在他从军的第八年,他的腿遭子弹打中后被截肢,不得不光荣退伍,回到了家乡。都说事业是男人的生命,腿断的那些年,对抗战事业怀有一腔热血的他内心的痛楚可想而知的。
他甚至因此颓废到终日酗酒,性情也极度地暴躁,精神也一度出了问题,甚至动不动就扬言要打人,村里的人也因此在背地里骂他神经病。
而阿长正是在曾瘸子一无所有,颓废不堪的时候,选择放弃姑娘家的身份,毅然绝然地离开家人去照顾他的。母亲为此哭过不知道多少回,在母亲眼里,就算阿长一辈子不嫁人,她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一个无父无母,双腿有一边腿截肢,还带着一个孩子,看起来又老又丑的男人。
可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阿长决定嫁给曾瘸子,七大姑八大姨拦不住、母亲拦不住、父亲也拦不住,准确说,没有人拦得住。事实上,他们之间并没有那么顺利。因为曾瘸子拒绝过阿长,并执意要把她赶走,并不是因为害怕阿长的断掌,而是因为他觉得阿长可以遇到更好的,这么好的姑娘,他实在不想连累她。
诚然,男人最不愿意的就是让自己爱的女人看到他最狼狈不堪的样子,可是阿长任其打骂,都没有离开半步。阿长说,她就像是一张膏药,粘住了就很难撕下来,所以她不会走,她要留下来照顾他,除非她死。曾瘸子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执拗不过之后,慢慢地也从拒绝转为接受。
佛说:“一念心清静,莲花处处开。”曾瘸子接受了阿长,两个人决心一起面对生活的坎坷,一起无视别人的说三道四,他们的爱如莲花,纯净无暇。在曾瘸子眼里,阿长是他挚爱的长妞丫头,而在阿长眼里,曾瘸子就是她灵魂的归宿。
的确,在那个贫寒的时代,物质的匮乏更能彰显爱情的坚贞。之后,他们择期拜了天地,没有大摆宴席,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但却是他们一生之中最美的时光。
新婚的那天,曾瘸子笨手笨脚,捏着桃木梳,生怕扯疼了她。她仍旧有些羞涩,垂着眼皮,不好意思去看镜中的那个男人。而他则是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也挽不好那个发纂。终于,他放弃了,说:
“这家伙,比打场仗还吃力!”
她笑了。
他看着镜中那张笑脸,觉得自己的心化成了一汪春水。许久,他对镜中那个甜美的女人说:“长妞丫头,这一辈子,我要让你不管什么时候想起来,都不后悔嫁给了我……”而就是这句话,这一句新婚燕尔的浪漫诺言,让阿长心甘情愿为这个男人,去赴汤蹈火。
04
看过一段话,“一只蝌蚪变成青蛙,它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变得坚强;一粒沙子变成珍珠,它经历了磨难的考验,变得坚强;一只雏鸟变成雄鹰,它经历了天空的考验,变得坚强。”而曾瘸子则因为贫困之中,与阿长相濡以沫的爱情而变得坚强。为了兑现新婚之夜对阿长的诺言,曾瘸子开始打起精神。“最穷无非讨饭、不死终会出头。”他想,阿长对他如此之好,他就不能辜负阿长的深爱。
真正有本事的男人是很少会跟自己最爱的女人说太多的过去和将来,逆境对他们来说,只是暂时的,自然东山再起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而阿长对于曾瘸子从来都是都是纯净而坦然之心,真正的爱不过是,你输,我陪你东山再起,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的决心。所以对于男人,人世间能有一个女子如此用心地爱着自己,那么即使在尘埃之中,也应该能开出绝美的花朵。
事实上,曾瘸子在部队时,不但会打仗,而且还懂点医术,于是他开始往这方面努力。那时候的医术简单,大多以中医为主,而中医又没有系统理论的学习,所学的东西都是零零星星的,没有人教他,他便自学起来,先是从《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本草纲目》等书籍开始研究,然后从前人的医疗实践中,不断地努力总结,大胆创新,使自己不断成为村里医术高明的“郎中”。
他看病的时候,阿长就在旁边看着,替他抓药方、煎药等,在窄小而被围的水泄不通的屋子里,六个月大身孕的阿长一直忙碌着,毫无怨言。她知道他的腿脚不方便,所以她心甘情愿替他打起了下手,世界上最美好而真实的幸福不过如此了吧,在最艰苦的时候,两个人一起经营一份事业,相互扶持,相互照顾。
曾瘸子的名声越来越大,方圆几百里的村民大病小病都跑来问诊,家境也越来越好转,阿长将赚来的这些钱重新修葺自己的房子,扩大诊所的规模。而为了报答母亲的恩情,阿长还时不时地以姑公的名义给她送点这送点那,为的就是让母亲放心。
但现实中,又是粮票,又是布匹,母亲用不到这么多东西,老母亲对出嫁女儿的惦念和牵挂,不外乎是希望她能嫁到一个好人家,不外乎是希望自己的女婿能把自己的女儿当成宝贝,如此一来,便已心满意足。而出嫁女儿以对方的名义,逢年过节给自己的老母亲买着买那,为了证明自己过得幸福的同时,更多的是一份孝心。而女婿的成功,则让老母亲挣足了面子。母亲逢人就夸姑公有出息,阿长嫁对了人。
阿长是个勤快的姑娘,既要照顾曾瘸子的生活起居,又要种菜,耕地,还要在诊所里帮他打打下手,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小日子过得辛苦而充实。结婚后不久,阿长怀孕了,对于那个年代的女人而言,相夫教子自然是最幸福不过的事情,但是她依旧有所牵挂,而她最牵挂的人不是母亲,不是父亲,而是曾瘸子的大儿子喆仔,也就是他和哑巴姑娘生的儿子。
05
有句话说,真正的慈悲是爱别人,而不是爱自己。阿长爱曾瘸子,而喆仔又是曾瘸子的儿子,推己及人,如此一来,阿长自然不能对年幼的喆仔的成长视而不管。于是,阿长跟曾瘸子商量,要去把喆仔从部队接回来。阿长说,喆仔从小没有母亲,没有母亲的孩子是最可怜的。
曾瘸子的腿脚不方便,再说还要照顾诊所的事情。于是,阿长自己跑到40多公里的部队去把他接了回来,那个时候阿长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了。在部队门口,她从炊事班长手里接过只有8岁的喆仔,但是喆仔不愿意离开。好几次走到半路,他就偷偷跑回部队。阿长又不得不返回去找他。这样折腾了几天后,直到部队派人送他们回村,才成功地把喆仔给“请”回来。
回来之后,不知道谁跟喆仔说,阿长断掌,断掌的女人会害人,因此喆仔认定阿长是妖怪,妖怪会吃了他的父亲。所以,他没少给阿长惹事。但阿长没有怪他,她总说,小孩子调皮点很正常。
直到有一天,喆仔想要吃家门口树上的板栗果,阿长挺着8个月的大肚子,踩着凳子,拿着棍子去打板栗,喆仔跟她开起了“玩笑”,他趁着阿长不注意,把阿长踩在脚下的小板凳拉走,阿长重重地摔在地上,出了很多血,疼得一直在尖叫。喆仔慌了,意识到自己闯了祸,躲了起来。
曾瘸子见状,学过点医术的他知道阿长可能是早产了。但他不是专门做接生的,他帮不了她,只好让邻居找来了接生的大夫,大夫说要阿长要生了,叫曾瘸子快点烧热水来。
两个小时之后,孩子出生了。孩子虽然出来了,但曾瘸子高兴不起来,因为阿长还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其实,他心里很明白,以阿长的状态估计熬不过晚上,而接生的大夫也说了,叫他做好后事的准备。
曾瘸子听了她的这番话,发了疯似地死命摇头。她守在阿长的床边,却无能为力,眼泪一直往下流。曾瘸子觉得,也许这世界上没有比亲眼见到自己最心爱的人在自己的怀里痛苦不堪,昏迷不醒,然后悄无声息地死去更痛苦的事了吧。
但他不敢闭上双眼,他害怕自己再次睁开双眼后,再也看不到阿长,再也感受不到她的温度,而这种痛苦渗透在血液里的每一分每一秒,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这种刺入骨髓的伤痛。
曾瘸子说,长妞丫头,都说你克夫,你倒是克我啊,我不怕克,你不要把你自己克了。喆仔小时候就没了娘,班子又刚出来,都还没叫你一声娘呢,所以你不能走,你要敢走,老子就去把阎王殿给掀他个底。
曾瘸子说完,冲出厅堂,把蜷缩在墙角的喆仔给抓了进来。你个臭小子,看你做的好事,你把你娘弄成什么样子了,你打小就没了亲娘,老子给你找了个娘,你却要百般刁难她,你娘到底哪点做得不好了?我跟你讲你娘要是死了,你这辈子就没娘了,她要是死了,我非得抓你去陪葬不可。
喆仔一听,吓得哇哇大哭。看着床上面色苍白,唇口无色的阿长,意识到自己真的大错特错。他边哭边说,娘,对不起,喆仔错了,您快醒醒,以后喆仔不再这样调皮了,以后喆仔跟班仔一起孝顺您。
这是喆仔第一次把阿长叫娘,这一声娘阿长听到了,而她等这声娘等了很久。都说“绝症”中的人,死和不死之间也是一刹那的事情,而这一刹那取决于某种被唤起的生存的意念。喆仔的这声娘正是阿长的最后一丝生存的意念,并且这种意念变成执念,所以为了这声娘,阿长想她必须要活下来。
如此,阿长在她即将闭眼的时候,又微微地睁开了眼睛,轻咳了一声,嘴唇微动,似乎要说些什么。曾瘸子听到了,眼睛突然亮了起来,立马打起了百分精神,仿佛在沙漠的绝境中看到绿洲一样,瞬间充满了希望。
丫头,你终于醒了,真是谢天谢地,谢阎王老爷放过长妞丫头一把,我曾瘸子今生今世为阎王大老爷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说完,他跪在地上磕了几个响头,把头都磕肿了。
喆仔见阿长睁了眼睛,立即从悲痛转为欣喜。娘,您终于醒了?您再不醒,喆仔得跟你陪葬了。
喆仔这么一说,阿长嘴角上扬,微微地说道,喆仔不许你胡说,娘不会死的,娘还要看喆仔以后实现当军官的梦想呢。
阿长从昏迷到苏醒,曾瘸子和喆仔在短短的瞬间经历了人生中的大悲到大喜。正是这大悲大喜,让他们都更加懂得珍惜彼此。阿长、曾瘸子、喆仔、刚出生的班仔四个人从此在相濡以沫的岁月中更加地相依为命。
后来,在谈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曾瘸子问阿长。长妞丫头,话说那会儿你命悬一线,怎么喆仔一句话你就醒了?喆仔的这句娘感觉比仙丹还灵着哩。
阿长笑了笑说,英雄还未迟暮,美人怎能先逝?丫头我才不会让你死在我后头,我要是先死了,将来谁来为你下葬啊?我可不想你暴尸荒野,我宁愿暴尸荒野的人是我。
曾瘸子眼里噙泪,哽咽着说:“你个臭丫头又说不吉利的话,你要是敢死,老子我闯阎王殿里去,叫她给你改回生死簿,不然老子一枪毙了阎王老子。”
阿长听了,一脸幸福地笑了。
06
阿长恢复了健康,班仔在阿长充足的奶水的滋润下,茁壮地成长。班仔4岁的时候,阿长又生了德仔,而喆仔也渐渐地长大,自然也明白了许多人情世故。在他的眼里,阿长虽然不是他亲生的娘,却比亲娘还要亲。每每他跟班仔或者德仔有争执,阿长总会先站在他这边,从来不会让他感觉到没有亲生母亲的落寞。
因为在阿长的眼里,一开始是因为她深爱着曾瘸子,而喆仔是曾瘸子跟哑巴姑娘的孩子,所以她主动接受喆仔。但现在,喆仔已经彻底融入了她的生命,确切而言,喆仔就像是她身上流动的血液,同曾瘸子、班仔和喆仔一样,是她的整个生命。
渐渐地,喆仔、班仔和德仔都长大成人,他们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美好时代,通过读书,参加高考改变了命运,后来他们相继地娶妻生子,而阿长和曾瘸子也渐渐老去。
喆仔在部队,部队有随军家属的安置政策。某一天,喆仔致电阿长,娘,你辛苦一辈子,现在我跟班仔和德仔都混得还不错,不如你跟爹一起出来跟我们住好了。
娘老了,在大城市住不习惯,跟你爹在乡下这里挺好的,你看,咱们的房子,从以前的土坯房到砖房到现在的楼房,设施俱全,可方便了,阿长回绝了。
喆仔明白阿长的心意,她那是不想麻烦孩子们。阿长觉得,孩子们从一出生就不属于他们,他们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有他们自己的存在方式,所以儿孙自有儿孙福,这样一直以来,对于他们的成长,阿长算不上操心。现在他们长大了,组建自己的家庭,她更是不想给他们增添任何麻烦,更不会跟他们的媳妇存在所谓的有矛盾的婆媳关系。无论儿媳妇还是孙子孙女们,对阿长都是爱在心间,敬在心头。
更重要的是,在这片土地上,她跟曾瘸子相爱了一世,而爱从哪里开始,理应从在哪里结束,落叶会归根,何况是人呢?那一年,曾瘸子80多岁,已经是风烛残年。
那一次意外摔跤后,曾瘸子得了脑梗,左侧肢体偏瘫,左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甚至有时候还会记忆错乱,时而清醒时儿模糊。比如,去集市溜达,他常常不记得回家的路,又比如会经常把喆仔三兄弟搞乱,有时候又老顽童似的,去捡地上别人扔掉的糖或着燃放过的炮芯来玩。但有一件事他不糊涂,那就是阿长。没错,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阿长,只要一时半会儿见不到阿长,他就开始着急,走到哪里都习惯拉着阿长的手,生怕弄丢了阿长。
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两个人无时无刻不在一起,但还是会害怕弄丢对方。有时候自己失忆了,还拼命地在脑海中为对方留有一丝记忆的空间,不愿忘记。因为就像电视剧《金婚》等主题曲里唱的那样,“曾经相约到永远,终点有谁知道,红颜已退白发飘,这一生还是你最好……“
07
所谓有娘的地方就是家,某年中秋节,喆仔、班仔、德仔都拉家带口来看阿长和曾瘸子。一大早上,曾瘸子突然想吃饺子,那天阿长因为要忙着张罗晚上的中秋团圆饭,所以没有时间陪着曾瘸子。喆仔用轮椅推着他到集市上的面馆下了一碗饺子,没想到饺子刚上,还在热腾腾的时候,曾瘸子想都没想就用手抓了两个热腾腾的饺子直接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结果把手给烫伤了。
喆仔见状,赶紧拦住,饺子掉在了地上,摔个稀巴烂。曾瘸子的嘴哆嗦了几下,半天吐出一句话:“你娘也爱吃饺子,她还没吃呢?我得先给她装下,现在没了,我也不吃了。”
说完闹孩子脾气,转身要走。那一次,喆仔热泪盈眶,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父亲对母亲的深情。阿长,这样一个朴实无华,一世无争的女人,让父亲念了一辈子,也恋了一辈子,这样看来,这份相濡以沫的爱情不无道理。
的确,他们之间的爱情掺和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不离不弃和相扶相持。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无论是生病还是健康,无论是失意还是成功,都手牵着手,相互搀扶,在平静的争吵着却依然关心着对方,牵挂着对方,就这样悄然地走过了一生,任由曾经的青春走进白发苍苍的晚年,他们苦过甜过,经历了人生最美的风景。
曾瘸子的病越来越严重,视力更加模糊了,行动也越来越不便,只能终日坐在轮椅上。曾瘸子生病之后,越来越像小孩子,脾气性格也怪异了起来,往往都是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捉摸不透,然而,阿长的关心和照顾反而更加细心。替他洗衣做饭,翻身捶背等,料理得服服帖帖的。
曾瘸子说,长妞丫头,这世界你最好。你什么都能看得透,看得开,当初你问过我,为什么我那么爱你,我忍住没说,你说我不浪漫,但是我现在告诉你,因为你的正直、你的善良、你的一世无争、你身上满满的正能量,即使在我们最苦,最绝望的时候,你从来没有说过放弃,所以丫头,我爱你。
那段话是曾瘸子在最清醒的时候的一番感慨,而那句我爱你是他对她第一次说,也是最后一次说。岁月无情,天命难测,人生总要面临生离死别,然而,曾瘸子觉得,一生一世一双人,一辈子能得她一生所爱,离开也是含笑九泉。
事实上,曾瘸子离开的时候,无比地安详,那时他90岁,就葬在屋子的后山上,他的墓碑被修得大气十足,俨然就像一个未曾离世的英雄,看着她心爱的长妞丫头。而阿长还是没有跟孩子们一起住。
“一个人,一座城,一生心疼”。阿长舍不得离开还存有曾瘸子灵魂和气息的地方,白发苍苍的她就独自守在深山的这座小屋子里,安静地过着最后的日子。每每想念,她就会来到英雄的墓前,呢喃细语,仿佛他们从未分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