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被害案12月11日在东京地方法庭开庭审理。江歌的妈妈,刘鑫,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以及犯罪嫌疑人陈世峰的家人均到庭。庭上第一个小时爆出惊人内幕。
一、杀害江歌的水果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二、日本警方录音显示:门是被刘鑫反锁的!
三、江歌多次按门铃,刘鑫始终未开门!
根据我国刑法“先行行为”的概念,刘鑫递刀后锁门因其行为已促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她不仅仅应负道德上的义务,她到底走的有多远?
本案的被告陈世峰在法庭上表现得很冷静。日本警方指控陈世峰杀人是有预谋的,因其手段残暴,而且带了换洗衣服。陈世峰的律师称,那些衣物是他准备送去洗衣店的,他还用手机查过附近有没有干洗店。
警方指控作为凶器的水果刀来自陈世峰的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室里,但是陈世峰否认,称作为凶器的水果刀是刘鑫从房间里拿出来递给江歌用来防身的,递刀后刘鑫迅速锁上了房门,任凭江歌不断在门外用手肘按门铃。刀最终被陈世峰夺走。
在本案开庭之前,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刘鑫都坚称自己没有锁门!
被告陈世峰在法庭上否认部分罪行,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他与江歌在搏斗中不小心将刀刺到了江歌脖子的动脉上。尸检结果显示,江歌死因正是第一刀,因颈部动脉流血过多死亡。
陈世峰的律师说,当陈世峰看到江歌倒下后,考虑到还要负担医药费,于是有了杀意。但造成江歌死亡的第一刀,是夺刀造成的,当时并没有杀意。因此他承认恐吓罪,否认杀人罪。按照日本法律,过失致死和蓄意杀人的罪名都是故意杀人罪,但两者的行为评价不同,量刑也有较大差别。如果是故意杀人或者蓄谋杀人,从情节上和量刑上都会从重。
一、从庭审第一天的情况来看,案情逐渐明朗,刘鑫说了多少谎话,还有哪些真相被隐瞒?
二、刘鑫递刀给江歌用来防卫,但在江歌面临危急时刻却反锁门拒不打开,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单纯的民事责任还是要承担刑责
三、陈世峰承认了部分罪行,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最终他究竟会被认定为误杀,还是谋杀?
本案还在审理过程中,这些谜团也会逐渐浮出水面,大家的关注点似乎并不在陈世峰的身上,而更多集中在在刘鑫那里,同样是受害者,面对因己而起的事端,面对室友的危难,她的种种表现把事件推向了最坏的一面,作为看客的我们更多的是出于情感上的愤慨,但法律上的指引却可让江歌的悲剧不再重演,怎样的结局才可告慰她年青的灵魂?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