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据说人的一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儒、道、释。
儒怕死,道怕生,释是向死而生。但生而为人,总有一死,人生,本就是向死而生。
死亡是生命的终点,韶华易逝,垂暮将至,人无法选择出生,却可以选择如何度过一生,以及,如何死去。
如果我老了,疾病缠身,一天一天地坐在轮椅上,看着子女儿孙进进出出忙着各自的事。
天亮了天又黑了,我将自己的一生回忆了一遍又一遍,开始觉得人间不过如此,与其肉体被禁锢,不如将灵魂解放,让我去天堂、地狱,或是虫子的肚子里。
这样结束平淡的一生,似乎也不错。至少在看这部电影之前,我是这么想的。
二
因癌症需住院治疗的妻子艾拉,患阿兹海默症只能进养老院的丈夫约翰,携手走过一辈子,却在人生的尽头面临永远地分开度过余生。
于是他们做了一个决定:在儿子来之前,开着名叫“leisure seeker”(求闲者)的老旧房车,从马塞诸塞州一路南行,目的地西锁岛,前往约翰偶像海明威的故居。
这是一部老年公路片,却取名《爱在记忆消逝前》,不同于《爱在》三部曲,不是青年时期的热恋,不是壮年时期的迷恋,不是中年时期的危机爱恋,而是两个老人的迟暮之恋。
他们共同经历过多年的风风雨雨,品尝了婚姻里的酸甜苦辣,最后以一场任性的“忘年私奔”为他们的爱情画上精彩的句号。
不疯魔不成活,原来还有这种迎接生命尽头的方式,既浪漫又疯狂。或许爱你的最高境界,就是用生命的最后一程陪伴你。
三
如果有一天你将忘记所有事,只能留下一份记忆,你会选择将哪个记忆碎片永远留在脑海里?你的情敌?爱人的样貌?女儿的小名?
反正约翰只记住了海明威,阿兹海默症让他每天只有几分钟清醒的时间,他会认不出妻子儿女的样子,却可以随口说出海明威的所有作品。
前一秒还对艾拉说:“我来给你煮杯咖啡”,后一秒就进入人生三问状态:“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到哪里去”。
他经常闹状况:尿裤子、撇下艾拉开车上路、走失……艾拉常被惹得发脾气,却总是在冲他发火之后马上道歉: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对你的。
有天早晨,约翰叫醒她:你有看到艾拉吗?她22岁,是个金发碧眼的美丽女子。她崩溃:你把我的约翰还给我,他是个学富五车的高个子帅哥。
后来约翰说:把你偷走的那个人也把我偷走了。
四
人生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时间偷走了曾经的美丽与聪明,但即使这样,海明威笔下的老人依旧没有停下脚步,拖回大鱼的巨大白骨。
约翰和艾拉也是,尽管人生充满遗憾,精神和身体日渐消沉,也要用尽全力奔赴目的地。
最难忘房车营地里,两个老人在沉沉夜幕下,喝着酒,安静地看一帧帧幻灯片,艾拉用一张张老照片帮助约翰回忆起自己的一生。
他们住500美金一晚的酒店,开了香槟,喝起交杯酒,和着音乐跳起舞,像热恋中的年轻人。
衰老是不可逆的,疾病给人带来痛苦与无奈,但有了爱与陪伴,所有的困难都不再是事儿。
当他们终于到了海明威故居,艾拉因病晕倒被带去医院,约翰在人群里玩得开心,后来他似乎想起了什么,问身边的人:能帮帮我吗?我在找……
他突然想不起在找什么,直到看见艾拉掉在地上的包,他拿出包里的口红,在鼻子下闻了闻,高兴的说:我在找我太太!
五
约翰找到医院,带着艾拉偷偷逃出来,他们在加勒比的海风中,度过美妙的夜晚。
艾拉打开房车引擎,浓烟开始冒出,她平静地走向熟睡的约翰,依偎在他怀里,一起走向人生尽头。
她在留给儿女的信中写道:我想不到没有我的世界,约翰会怎样,不要为我们的离去感到自责,我们很快乐。
老去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它令人无力,老去的终点是死亡,死亡令人悲痛。但这部电影的死亡却让人感到欣慰胜过悲伤。
年轻时我们追求诗和远方,害怕老之将至,可或许岁月悠悠,等真的到了人生的后半程,没有走遍万水千山,却寻找到另外一些更珍贵的东西,那是亲情,也是爱意。
如今我们依然年轻,依然渴望诗和远方,但也不再那么惧怕衰老,甚至多了几分对迟暮之恋的憧憬和向往。
反正都是要死的,在那之前,不如跟这个世界好好道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