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和我们一起看了电影《真相至上》。
《真相至上》是一部与政治有关的电影,讲的是一个名叫瑞秋的女记者从公正、真实、正义的角度,勇敢对美国政府编织虚假理由从而对委内瑞拉采取军事行动这做了详实报道。引起美国社会强烈反响。同时也让瑞秋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的提名。
瑞秋在披露真相的报道中,透露艾瑞卡是CIA探员的秘密身份,政府以泄露国家安全机密为由将瑞秋扣押并要求她说出自己的消息来源。然而她坚决拒绝说出情报来源。瑞秋被法庭拘留,时间一天天过去,原本支持她的丈夫也离她而去另觅新欢,并拿走儿子的监护权,后又以藐视法庭罪判瑞秋入狱两年。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国家利益面前,一切都变得如此糟糕。
而记者必须为自己的消息提供者保密是因为消息提供者信任新闻媒体和记者,才会向其提供自己掌握的信息。如果媒体和记者不能保守消息来源的秘密,导致消息提供者被迫害,那么以后谁还敢给新闻界提供消息,公众也就无从获知真相。报社和记者始终恪守职业道德、保守消息提供者的身份秘密,直到多年后才曝光了自己的身份。像这样的重大内幕消息的提供者一旦被泄露了身份,不仅会给提供消息的人带来悲惨遭遇,而且没有可以信赖的媒体和记者,也就没有人敢于向报社提供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这势必导致新闻来源趋于枯竭,那么整个新闻事业的根基就会被动摇,新闻自由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当权者与人民相比较而言,公民永远都是力量薄弱的一方。尽管像美国这样一个以崇尚民主、宣扬自由而著称的国家,当公民与政府利益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很多时侯公民永远都是受害者。正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这也是美国1972年“布莱斯伯格案”中法官说的话,“随着时光流逝,政府手中的权利会渗透到各个角落。这些当权者,不管使用什么样的政策手段,只想永远的存在,而人民才是最终的受害者。”其实我觉得这句话才真正说出作为一名公民想说而不敢说的话。政府犯了错误总是试图掩饰过错,当被媒体戳拆曝光的时候,或者说只能由媒体作为监督者,事实才能大白天下的时候,当权者真正该做的是什么?是继续通过各种“有力”手段,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去掩饰自己,还是应该主动交代事实真相,给人民一个合理的解答?在影片中,当女记者把一个所谓的国家重要机密公众于世的时候,美国政府不但没有出面澄清事实真相,反而是委派什么特派检察官来调查女记者,让她说出提供新闻来源的线人。并且努力试图让她说出线人,以惩罚泄露国家秘密的人。维护国家机密或许对一个公民而言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当国家机密成为掩盖当权者过错的秘密时,公民是不是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揭示现实真相,作为一名记者,是不是更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整个案件的审判过程,充分表现了公民与当权者相抗衡,永远是失败者。当人民不能用手中的权利约束当权者的时候,人民就会成为一个失去任何权利的失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