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无事,一口气把这部小说看完了。想说点什么。二十七年,安迪用了二十七年的时间在牢房挖了一条通道逃了出去。这是需要怎样的毅力和智慧?读完我愣了许久,无法想象。
安迪是被指控杀了老婆和她的情人入狱的。虽然他竭力辩白,可是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他就是凶手。他被捕入狱,判了无期监禁。
进监狱时安迪三十岁,是个银行家。他在监狱忍受了男同性恋的骚扰,同狱人员的殴打,还有各种各样的意外伤害。他不惧这些,运用自己在理财方面的智慧,帮助监狱长逃税,给监狱警填各种税务报表,教他们炒股,为监狱长洗黑钱,从而让自己在肖申克监狱显得重要起来。
从而赢得了有独立牢房的待遇。还把这儿的图书馆扩大,为犯人争得了看书的便利。这些让肖申克的犯人看到了希望。
安迪一直在谋划逃狱的机会。他本可以有出狱的机会,因为有人可以证明他是清白的。可是监狱长为了把他留在监狱继续给他们服务,帮他们洗黑钱,更怕他出去后会揭发肖申克的不法勾当,把那个证人转移了。
安迪没有了证明清白的希望。他只能思索着越狱。二十七年,他一直在做着这件事情。狱外他的朋友为他早就办好了另一个身份。另外他还有一笔钱由朋友保管。
即使他的朋友死了,他也想到了对策。一切都在按他的计划进行。二十七年后,安迪成功的逃脱了。肖申克监狱搜查了许久,才在他的单独牢房內,在墙上贴着的画报后面,发现了通道。安迪就是从这儿逃走的。
肖申克的救赎,救赎了什么,救赎了安迪的自由,救赎了安迪的希望。也给了“我”追求自由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