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见简书的一篇讨论同性恋的文章(《时至今日,你对同性恋情接纳了多少》/点苍),当即正巧经历我所乘的Uber司机和女同乘客吵架之事。
我试着观察社会对同性恋者的目光,观想他们所可能承受的歧视。
【事件】昨Uber车上的一个女孩因为司机路线问题生气摔门而去,司机和我抱怨他是按照GPS驾驶、乘客没礼貌等,最后嘟哝lesbian相关。我脑中反应了一下这个词,惊讶,女同和绕路吵架有半点关系么?(也是惊讶司机能够敏感辨识出那位女孩是同性恋!)但也意识到“同性恋者”会作为一个标志成为被攻击的族群对象。
望着窗外摩登大楼与各姿态人群,我曾以为我处的这个社会对同性恋已接受度极高。某种程度上可见,社会接受是一层,消除歧视又是另一层。
如果性向真是不可改变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吸引,我们有什么理由和立场去“歧视”只是与我们不同的人呢?
被广泛接受的原则
我们判断定义好坏对错的依据是什么?
是“圣经古训”原则?是“道德纲常”原则?是“自古来之”原则?还是人群中的“大多数”原则?
被广泛接受的原则,确是可信可依的吗——
古训是什么时代世代的何人之口而出?
纲常是什么年代为规范怎样的秩序而编?
自古而来的观念是刻板复制的流传还是辩证重组的更迭?
“大多数”=正确?
我们否定一种存在时,依据为何?
溯源而谈。反对同性恋者,大多是从小时候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就声明反对,言语攻击。反而开始试着接纳的,是渐渐长大,有机会去认识去思考,去自我提问的成年人或成长型人。
试问,孩子们的世界观构建从何而来?在教会小孩用有色眼镜看人、用侮辱性称谓对待别人的“社会共识”,是否真的扮演着正确而向上的角色?
我们要培养孩子看到外界的第一眼,是一视同仁,还是区别对待?
在认识这个世界时,是开放的接纳型思维还是攻击的反对型思维?
如果“反对”意见的根源就来自群体意识顺延的传承,那未经深度思考的批判、歧视、攻击就是一种思想的懒惰和不健全。
懒于探究,疏于构建,把自我个体里的“下定义”照搬于普世社会价值。
莫名其妙的歧视
这个社会存在太多莫名其妙的歧视,人们某些“显而易见”的特质被自然而然地作为歧视或异视点。如同性取向,如身体残障。
讽刺的是,那些越是存于大众人心“本来就正确的观念”就越容易被疏于审察,进而越少接受社会的检视与质疑,而越多地被顺延一代又一代。
相较于那些能够被察觉出来的“特质”差异,那些能够轻易站在制高点评断他人的行为才更应被警惕。他们很容易破坏平等,但本质上,没有任何一个灵魂比另一个更加高贵。
去考虑“包容”或“接纳”,本身就隐含了我们的自视为高。如果存在的本身是错误或者具有对他人负面的影响性, 才会需要被包容和接纳。而我们所用存在的关系,本该只是和而不同。
我听过一个同志朋友有类似这样的表达:
正因为这个世界呈现出明面或暗地里的不友善,正因为了解到处境之艰难,他们被促使想要成为独立、强大、使人为之赞叹之人,进而拥有保护自己和爱人能力。
与异性恋人比重微妙不同的是,他们的人生课题里一个重要的使命,那就是——“保护”自己的爱情。
当异性“恋人”们在多维度地考量着对方的存款、学识、坐标、家庭状况时,同性“恋人”们考量的是彼此是否有能力守护爱情。
以爱出发的努力,听起来让人温暖和敬佩。
那么,恋爱以至走入婚姻关系,是该基于相恋的爱情本身,还是该基于社会共识的大数据分析?
我所认识的朋友接受了自己的身份认同,在争取自己的权益中积极向上,如鱼得水,特立独行,在摸爬滚打中建立自信和强大的排除干扰的能力。但一定还有很多人不敢袒露自己,躲在柜子里承受煎熬。
在这个平等多元的世界,容问一句,社会凭什么有资格给予他们异样的眼光和待遇呢?
我为那些明媚自信的朋友骄傲,也希望能给受到歧视目光的朋友们鼓励。
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居高临下地给他人带来伤害,也因如此,任何人都完全有权利选择不被伤害。
你的判断,为何走到了这里
人们给族群贴标签,时间把标签熔造成刻板印象。如果我们没有打破固有思维的勇气,质疑现行观念的试探,追踪现象根源的求索,文明只会行进似浓度不断增高的血流不畅。
因此,我们需要有更多的话题被拿出来讨论,我们要愿意倾听“少数人”站出来为自己发声。
观点会被渐破渐立,断骨生新。越来越多“放浪形骸”的自由美学被接受,越来越多“取诸怀抱”的平等交互被实现。议过方知,你我是否曾有过固步自封,圈成了视野狭窄的臆想世界。
对于一切有争议的话题,我保留我的观点,同时尊重你持有的任何一种信念——只要那是你真正思考过的有意义的发声,而不只是人云亦云的索取,只要那出自于你持续怀抱“这个世界多元且不同”的态度。
不论我们选择哪一种道路,持有哪一种信条,越是走着顺理成章的平坦大路,越要问一句,自己为何走到了这里。
与其反对月之暗,不如拥抱光之明
对于同性恋这个话题,我的了解和认识很很很有限,若有冒犯或偏颇,欢迎科普、指正和讨论。
或许正是因为了解太少,我不知道同性恋有什么危害。相对于不理解为什么要赞成同性婚姻,我更加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要反对。每个人真心地去拥抱自己的爱情和爱人就好啦,为什么要去反对别人的爱呢?
如果同性恋者真的无法爱上异性,那反对同性婚姻,就是反对他们光明正大地拥有受祝福的长久爱的权利。一份反对“爱”与“光明正大”(因为即使反对它还是会存在),真的是社会应该倡导的吗?
我们所听闻的种种同性恋的“负面形象”,真的是同性取向者的本真,还是其中一些因被“不被接受”而压迫至歧途的结果呢?我们在批判对方行为别扭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反思自己所拔出的砍刀呢。
你的厌恶,是否只源自道听途说的刻板印象?
你的反对,是否自捍卫传宗接代的繁殖古训?
我尚浅薄,既对通识之训怀疑存惑,又对他人之恶知之甚少。
我只知,众生平等,爱无差别。
PS
(题外话:今年奥斯卡是同性恋题材赢得了小金人呐!)
昨晚写这篇文章之前,朋友邀请我去GAY BAR。虽然我最后还是一如既往地怂了。
不过,一天遭遇三个关于同性恋的话题,这还是算小众发生的事情吗?
同性恋,真的是小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