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青梅竹马就一定要在一起?

青梅煮酒,竹马斟茶。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树梢鸟在叫,
不知怎的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


1.

我是在大半夜被电话吵醒,作为一只夜猫我的作息是非常有规律的,凌晨两点后准时睡觉到第二天八点,这期间谁敢骚扰我,绝对大刑伺候,杀无赦。

接到电话的时候我处于迷糊阶段,连来电显示都没来得及看,就听见那头鬼哭狼嚎的传来惨叫声。

“安小少,快来接我,这人不生地不熟的我心里发毛啊。”

“你谁啊,大半夜的找死是不是?”我很不耐烦的吼了一句,又听到电话那头传来骂骂咧咧以及呼呼的风声,突然感觉有点清醒,又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世界会叫我安小少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我传说中的青梅竹马。

“许瑾?”我不确定的叫了声,结果对面就传来一声怒吼,大致内容就是安小少你这个没良心的狼心狗肺,枉费我翻山越岭来看你,竟得你如此冷落待遇等等。

我很想回吼一句,谁丫的大半夜翻山越岭来看别人的,扰人清梦还好意思破口大骂。当然,最后我还是乖乖的爬起来,拿着钥匙带着钱包穿着拖鞋去车站接人。


2.

说到我和许瑾的孽缘,那得追溯到很多年前,当我还是一名留守儿童的时候,父母由于工作原因,把我放在爷爷奶奶身边养着。

读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年纪还小,对父母的印象并不是很深,一年或两年才见一次面,我当时对父母亲的印象大概就是他们回家穿的那件衣服的颜色,而轮廓却早已忘记。

小学的作文经常会出现写人物,比如我的爸爸,我的妈妈,哥哥姐姐之类。那时我的作文经常就是我的奶奶,开头就是我的奶奶她是一个善良的老人家,是全世界最好的奶奶。当然,那时班上几乎所有人写得都是我的爸爸,妈妈。许瑾就是其中一个。

许瑾家住我家隔壁,他也没有见过我的爸妈,写完作文后,放学回家路上他就开始恶劣的开玩笑说,安小染是个没爸妈的孩子,没人要的野孩子,同行的小孩就在那里没心没肺跟着笑。

然后我一言不发的上去跟他扭打在一起,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和别人打架,也是到目前为止的最后一次。小朋友打架都是抱在一起在地上滚,结果就是我以两道抓痕留在许瑾脸上告终。

最后被分开的两个人都一身脏兮兮的哭着回家。


3.

回到家后,我以从小就乖小的形象,且以对方骂我是没爹娘的孩子为理由,又加上当然时整个家族的小孩子我最小,奶奶又从小舍不得打骂我作辅助,成功的从在外打架的熊孩子升级为一颗被外人欺负的小白菜。

不仅逃过了惩罚,还安慰的获得两个刚烤好的白薯吃。

许瑾就没有我那么好运了,脸上带着伤,还把一身新衣服弄得都是脏东西,清楚了事情来龙去脉的许爸许妈还把他狠狠地抽了一顿,美名其曰教育熊孩子,纠正三观。

我在门口乐滋滋吃着烤白薯的时候,许瑾抹着眼泪背着书包从家里走出来,我抬头看他,他一脸狼狈,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

他一脸委屈带着哭腔的看着我说,都怪你,害我被我爸妈打,我现在要离家出走了。他还翻开口袋给我看,里面有好多张一毛两毛的散钱,打开书包,里面还有几包糖果和一点瓜子。

离什么家啊,我奶奶说了,晚上出去会让狼叼走的。那天傍晚,我俩就离家出走这个话题在门口聊了好久,最后解决办法就是我把手里的烤白薯分他一个,他把包里的糖果分我一半。

重归于好的我们,各自收回了之前那句以后不准你经过我家门口,不然拿扫把打你的壮志豪言。


4.

村门口有两棵要两三个成年人围起来才包抱得住的大榕树,不知道具体得树龄,只知道从爷爷小时候开始,那两棵大榕树就在那里了。

树下有很多老年人在哪儿乘凉,树上有很多小孩子晃动着双脚,我们许瑾就是其中两个。

自从我们和好后,除了上厕所和各回各家,其他时间几乎形影不离。上山捡柴,下水捉鱼,掏鸟蛋,去地里烤红薯,摘果子,偷鸡蛋,所有熊孩子该做的事情我们几乎都做完了。

那时候许瑾的父母也已经外出打工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许瑾的父母把他接去其他城里上学,那时候许瑾的眼睛红红的看着我:

“安小少,你要给我写信,我会给你回的。你可以打电话给我爸让我听的,千万不要忘记我啊。”

当时我比较自认为已经长大了,于是故作深沉的训斥他说,男子汉大丈夫,你哭什么哭啊,还安慰式给他背了当时唯一一首知道关于送别的古诗: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现在我想起他当时一脸崇拜的说,安小染,你果然读书好厉害啊,就忍不住想捂脸惭愧一番。


5.

初二的时候,许瑾又回镇上上学了,当时已经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了,读书学杂费全免,他在其他城市反而要交赞助费和借读费,于是他又回来了。

从大城市里回来的许瑾,跟我们这些乡下的野孩子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他长高了很多,也白净了不少,不再是过去那个一身泥的猴孩子。

上了中学,上了生物课后开始明白男女有别的我,没有像过去跟他那么亲近,但是由于家住得近,我们还是会每天一起踩着单车,上下放学。那时候的许瑾个子拔高,五官也开始长开,又带着一身其他男生比不来的白净,所以很受女孩子的追捧。

初中的时候流行交笔友,写书信来往,那时候经常有女生拿着信件,让我转交给许瑾,让他回复。无奈许瑾的字写得就跟蚯蚓似得,所以他坚决不交笔友,免得败坏形象。

我们在一起又度过了一年春夏,一起上学,放学,我看他打球,他帮我做值日,我做作业,他抄我作业,一起看电视讨论剧情,一起去黑网吧上网。

中考后,我父母接我回他们身边。那时候的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矮矮跟小豆芽似的小朋友了,由于受到网络和各种杂志小说的熏染,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背诗还背错角色的小女孩了。

于是我特文艺的拍着许瑾的肩膀对他说,相见时难别亦难,春风无力百花残,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从今往后,你我各自安好。

然后,我就在许瑾一脸懵逼的表情下上了车,冲他挥了挥手,车越开越快,我看着他变成一个模糊的小黑点。

然后,突然莫名其妙的哭出声。


6.

许瑾初中后就辍学了,跟着他父母做生意,我高中那会儿他在和一个女孩子谈对象,异地恋,那女孩子是以前的初中同学。

那时候的聊天工具已经很普及了,QQ,微博,微信,我们虽然不常通电话,也经常在社交软件上联系。

我知道他给我的备注是安小少,我给他的备注的是瑾少。这两个称呼来自于我们小时候看金庸的群侠传,里面开口全是少侠,公子。为了高级装逼,开始的时候我俩都唤对方少侠,后来嫌拗口别扭,就把侠字去掉了。

我也知道他有多喜欢那个女生,甚至在深夜里给我打电话哭诉,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卿绝。谈了恋爱的许瑾语文水平果然蹭蹭的往上爬,只是可惜当年教语文的老师现在无法感到欣慰,那姑娘也还是义无反顾的说了分手。

许瑾20岁生日的时候办了个大Patty,当时我也穿过几座城市去参加,一群人群魔乱舞,鬼哭狼嚎,许瑾搂着我的肩膀唱放生,唱完后又喝完一大支啤酒。

醉醺醺的时候他问我,他说兄弟,如果多年后你嫁不出去,我未娶,我们要不要在一起?

当时我听完觉得不能跟一个醉鬼见识,于是我一巴掌招呼在他头上,要是平时我应该就是一脚踹过去了。

我说,得了吧,瑾少,要是我们俩能来电,多年前我未恋,你未爱得时候我们就应该在一起了,说不定书都不用读了,孩子会打酱油了。

估计是我那一巴掌太沉重了,他好像有些清醒,于是傻呵呵的说,说得也是,我一想到要跟安小少你共度一生,就觉得毛骨悚然。

我附和的点头,其实,我也觉得像是在看恐怖片。


7.

我打车到车站的时候,许瑾正在车站旁边的K记里大吃特吃,看他吃得那么欢,我过去又一巴掌招呼在他头上,忍了忍才没把脚下的拖鞋脱出来往他脸上拍。

“许公子,瑾大爷,你说不在家相妻教子的,你这是跋山涉水的来找小的有何贵干?”

“卧槽,安小染,我早知道你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亏我千里迢迢大半夜想来帮你过生日。”许瑾摸着头一脸委屈的说,又狗腿的把没有动过薯条可乐推到我面前。

“我生日在25号啊,瑾大爷。”看在喜欢的薯条可乐份上,我勉强的给了他一个白眼。

“提前过啊,你生日的时候不是又要找座城市出去浪了吗?”他一脸满不在乎的说。

像过去一样,生日的时候打个电话,给我唱首歌,再用一种大恩不言谢的语气说,安小少,你说几百年修来的福气才能修得我这么一位十全十美的青梅竹马,安小少快去看快递到了没有,安小少年年十七岁啊。

我一口薯条如鲠在喉,只能拿起一旁可乐猛喝几口,再装作若无其事的说,赶紧吃,等会带你去找家酒店入住,明天带你去环岛一日游,记得是自费。

他把手搭我肩膀上说,跟哥哥说这些,你生日,费用自然我包,话说,我们安小少又要过十七岁生日了啊。


8.

许瑾走得的时候,我送他去车站,在候车厅的时候他说,安小少,你要不要跟哥回去住几天,顺便见见你可爱的小侄女。

我立马作出防御的姿态,说可别别别,你老婆现在还把我当假想敌呢,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许瑾认同的点头,勒着我的脖子说,我说安小少,你这个人嘛哪儿都好怎么就不是个男的呢?

一听这话我猛翻白眼,得亏我是个女的,要是是个男的,岂不是要和你从小打到大。然后我再用一种遗憾沧桑的语气的说:

人都说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怎么到我这儿就变了,我小时候看武侠小说特别羡慕那些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个人结伴闯江湖红尘作伴潇潇洒洒什么的,但是我得竹马不是马啊,他最多算一头驴。

听我长篇大论完,许瑾也很认同的点头。

我的青梅也不是梅啊,她最多算颗枣,还是裂的那种。

他一说完我的佛山无影脚就招呼过去了,他抱着头乱窜,嚷着,别啊,安小少,我的亲妹,你别一言不合就动武啊。

我收回自己的脚,一脸趾高气扬的说,别乱攀亲戚关系,我亲哥只有一个。于是他又过来哥俩好的拍着我得肩膀说,那当然,我可是比你亲哥还好啊。

于是在我一脸鄙夷下,他终于作出一副依依不舍的表情,进站了。


9.

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就结束了。

话说回来,许瑾后来终于把初恋妹纸追回来了,结婚的时候没有大摆,只请了几个好友,没多久我的小侄女就出生了,名字还是我取的,翻遍了字典,最后取了个自认为文艺却被他认为不三不四的名字。

我以前也写过很多关于他的文章,也有人在下面评论,你们为什么没有想过要在一起?开始的时候我没有回答,觉得没有必要。

现在我突然想告诉你们,因为我们感情太好了,好到我们彼此都认为是对方生命里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我们不会在一起,不为什么,因为我们一直都在一起,从未分开过。

我们之前的羁绊从十几年前开始,也会一直延续到几十年后,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变质的东西。


10.

谁说青梅竹马就一定要在一起?

这个世界上,除却爱情,友情,还有至关重要的亲情。

hey,哥们喝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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