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写完了论文,不知不觉超出了规定字数的八千字,一下子写了一万多字。突然回想起以前没日没夜写小说的时代,高中和初中都有过这样忘我的快乐时光。一天几千字并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因为以前写小说纯粹是为了乐趣,所以好像没什么可以阻挡自己的东西。
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时候或许也应该腾出时间来学一些乐器。最近突然有强烈的欲望想学乐器,可是无从下手,在网上买了电吉他,但其实连木吉他都没学过的我根本不懂电吉他的原理。我总是想做更多有趣的事,体验更多快乐,好像这种欲望从没停止过。大学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是这样,因为某些原因很害怕改变原有的状况,所以一直维持自己单一的爱好,没有想过要冲出自己的圈子。虽然那也是一种快乐,可以享受一个人才能体验的乐趣,不过像这样挑战自己,发现新的自我竟也如此有趣。
这也许是因为找到了兴趣相投的朋友。这种兴趣相投并不是只拥有一个爱好,而是在很多方面共通。今天在选购电吉他的时候,也不小心给这个朋友“安利”了一发,结果他也决定买把来玩玩了。我在纠结与红色与黑白色的吉他,黑白色的是最便宜的,但红色却让人更有种想弹奏的冲动,这也许是我的潜意识受到了自己小说角色设定的影响。说起来,也是因为最近构思的小说,才突然对乐器有兴趣。女主角用的贝斯是红色的,这让我感到热情与张扬。我从没设定过这样的角色,不良少女。因为太过新颖,她深深吸引了我。即使这几天在赶论文,我的脑子里也时不时地会想起她来。在我听到某些摇滚节奏的音乐时,四个人物组成的乐队就好像浮现在了我眼前,变得真实起来,好像他们曾经存在于我记忆中似的。
这样的深夜已不多见,我太久没有熬夜写过自己的东西。很多时候,即使熬夜,也不会有多少产出,所以熬夜的魅力也渐渐减退了。
我现在就开始想象电吉他寄来后的情景。我从来没摸过这种东西,觉得它闪闪发亮的外壳像是有魔力一样,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但吉他一般都要买比较贵的,这个价格的吉他被称为“烧火棍”,也就是质量普通甚至劣质到只能当成烧火的木材。我完全不懂音质音色,所以对我来说这点完全不妨碍。为了防止自己的三分钟热度,我特意买了这种廉价又好看的吉他。
我本来想买贝斯,因为一开始查资料是看到的贝斯。贝斯需要更高的技巧,木吉他都没学过的我还是先不要买贝斯比较好,其实买电吉他都算是跳级的行为。
我想起一些关于吉他的小说,入间人间的某篇小说里出现的女主角,是个只会弹吉他的家里蹲软饭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