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晚间疯子
“再三年,你未嫁我未娶的话,我俩凑合算了!”
“30岁,我未娶你未嫁,我们就一起吧。”
“我就喜欢微胖型的,要毕业你还没找到男朋友,我也没有女朋友,说好了我俩一起过!”
……
人们总不约而同地做一些事,许下类似的承诺便是其中一件。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对象,给自己许下这样诺言的对象,不知现在你们都怎么样了?
养狗的人都知道,散步的时候狗狗要是认准了一个地方撒尿,第一次会在那儿撒尿“标记”。意思是告诫其他的狗——这是本狗地盘,别来撒野。不知为何,“经年之后,你未嫁我未娶……”给我一种类似的道不明的感觉——先做好标记。
狗狗是为了占地盘,那人呢,为何都喜欢许下这样的承诺。
有人纯属想给自己留条后路,那是自私型。这类人一般还会美其名曰“给自己留条后路,也就是给对方留条后路”。“婊子还给自己立贞洁牌坊”,说的就是则种(第二声第三声,耳补蔡少芬语气)。
有人是因为爱而不得,只能如此;当然也有双方确实都想再等等,都想留后路进一步发展的,故而有此说。后两者其实都因为“恋人未满”。
年轻的时候,总觉得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分开,不理解所谓的“恋人未满”是么斯?在年长一些,渐渐会明了,爱和在一起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约等号都不行。
喜欢,是在一起的一个先决条件;而要在一起,还涉及性格、习惯、观念等个人因素。等基本的因素都吻合了,才会有感情,有爱,这时候才会在一起。这些个条件有些可以磨合、有些需要经历时间磨砺和凸显,而在还未完全磨合、未了解之前,两个人就属于“恋人未满”的状态。
不过,恋人未满并不包含小说、电视剧等剧情中因为家族仇恨、宗教派别等不能在一起的情况。那就是不合适、不能,没有什么满不满。现实生活没那么戏剧。更深刻的解释,恋人未满主要是主观认识不全面不到位导致,而小说等中的情况是客观所致。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如今都很好奇,有没有兑现过这样承诺的好同志?没有的话,说这些承诺的双方后来都怎么样了?你们在联系吗?还会说到这个梗吗?
当然,如果现在刚好到兑现期限,而兑现条件都还在的,不管谁跟你许下过这样的诺言,或者你跟谁许下过这样的诺言,是不是差不多都该兑现了?(恩,对,作为人民的好子弟我今天也为专门督促这些些人,不用叫我雷锋。毕竟,承诺是件美妙的事情,饱含期许和信任。可也就因了那一份心心念念的憧憬,满怀的信任,兑现不了的承诺格外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