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取得明显成效。
树立正确政绩观。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从省级机关抓起,扎实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落实“基层减负年”措施,推动各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一是精简文件数量。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保达到减少30%~50%的目标。二是改进文风。大力弘扬“短实新”文风,各级各类文件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文风朴实,坚决压缩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科学把握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请示报告规定,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的报告,一般在贯彻落实取得进展和成效后报告,避免一味求快。
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一是减少会议数量。例如对时间或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合并开会或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会议。二是提高会议实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坚持务实高效,不照本宣科,不泛泛表态;坚决防止对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一是严格考核控制频次。在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上,突出对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把绩效考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改革、法制建设、环境保护、精准脱贫等多项内容的考核一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二是严格考核计划管理。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单位提供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将本单位上级对口部门或本单位承担的某项工作列入综合考核内容的政策依据,对于没有省、市政策依据的部门,该部门在此之前承担的各项工作将不再列入全县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同时,规定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乡镇、村为对象的考核项目。三是积极改进考核方法。在考核方法设置上,县委组织部实施“两报、一考、一分析”考评机制,强化日常考核监控。四是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县委组织部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单位提供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将本单位上级对口部门或本单位承担的某项工作列为“一票否决”考核项目的政策依据,对于没有省、市政策依据的部门,该部门在此之前承担的工作将不得擅自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层层签订责任状,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通过摸排,目前我县扶贫、安全生产两项工作与基层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同时,安全生产工作列为了“一票否决”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