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

图片发自简书App

[花淙]

我在暗夜里突然醒来。看时间不过凌晨两点半。

房间里很静。除了苏群均匀的鼾声,再无其他声响。

我轻轻地起来,走进隔壁卧室,三岁的女儿睡得正香,安静而甜美。

这是我和苏群住了五年的家。如果不是这一切,不是他和她如此真切地在我身边。

我简直不相信我已是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了。

而在这个静谧得一如往常的深夜,我却莫名其妙地回忆汹涌,想起了青春岁月里的一些人。

女儿床边的洋娃娃还是他前些日子送的。我盯着它出神,他的脸就渐渐浮现在眼前。他叫任冉,我们认识,有十多年了。比认识苏群的时间还要长。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始我就是很反感他(就像我们有时候莫名地讨厌一个人,即使他或她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更何况我们的相识,还是因为他帮了我大忙。

那时候我正在上高中,十七八岁的样子。那天晚上陪母亲一起逛街,在一个路口斜插过一辆开得很快的车,我们躲闪不及,母亲被撞到了腿,有血涌了出来。车没有停,仍旧很快地开走了。尽管那次的事故并不严重,母亲后来也无大碍,但当时的我也许因为年轻,也许因为天黑了,很受惊吓,眼泪立马掉了下来。

然后我就遇见了任冉。他当时和几个朋友在街上闲逛。他们七手八脚地把我母亲送到医院,医生看过没什么大事之后,又把我们送回家。母亲倒是千恩万谢十分热情,可我却不知怎么回事,就是看任冉不顺眼,一直不冷不热的。母亲还把他们让到家里,请烟让茶,后来父亲也来说些感谢的话,我却连话也懒得说,能感觉到任冉好几次偷偷看我,我记得我当时似乎还在心里给他下了个断语:小流氓。直到走的时候,母亲让我送他们出门,在门口任冉才逮住敢跟我说话的机会,说的还是“姑娘,我还不知道你叫啥呢?”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不屑,不客气地冲出一句“你知道我叫什么有什么用?”任冉被呛得一窒,似乎愣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对过他吧,我后来想。沉默了一两分钟后他才又说了一句“哦。那我们走了,你早点休息吧,后会有期。”然后我又呛了一句“没有期了。”现在的我想起他当时的样子,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觉得根本不可能的事还是发生了。他爱上我了。并且穷追不舍。

那些年里傻兮兮的那些事,呵呵,不说也罢。

反正几乎所有能用来表达爱意的方式,他都用过。但我却不为所动。

他的坚持让我惊讶。一追就是六年。我真的想不通我怎么会就是不心动。

六年后的他已经二十四岁了,家里开始催他结婚。可他那时和家里闹,就是不肯结婚,因为我。

我听说了这个消息,然后那年我结婚了。新郎是苏群。他是我大学同学,我们恋爱不过三年。婚礼时也请了任冉,他没有来,我似乎有一丁点的失落。后来没过多久,便听说他也结婚了,我也没有去,只知道他的新娘和我同姓。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再见。直到婚后将近两年,我一直没有怀孕,和苏群去医院看,结果又总是说没有问题。苏群倒还好,安慰我放宽心,但婆婆就日渐显出些冷淡来,甚至大有让儿子休妻再娶之意,弄得苏群很为难,我也压力很大。那天一个人心烦意乱地走在街上,不小心撞了一个人,抬头一看,竟是任冉。

那天我们在茶吧坐了一个下午,他说的第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也让我有些丝丝的怅惘,他说,花淙,你说咱这个城市说小吧也挺大,两年了才让咱俩见这么一面。他说的时候带了些无奈,也带了些感慨,我心里动了动,似乎开始心疼起他来。我对他说了我的烦恼,像对一个相知多年的老友,然而实际上我认识他那么多年跟他说过的话,都没有那天下午多。我说完他笑了,“你的问题在心里,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你压力太大了,是不是从你们刚结婚婆婆就很着急,一天到晚念叨孙子,她给你的压力太大了,一定是这样。”我当时并不相信问题会这么简单,“万一还是不行呢。”他就在我失落的语气里脸上严肃起来,认真而温柔地说了一句,“他要是真不要你了,我要。”我一愣,半晌无言,却在心里说你傻小子啊,你身上有责任了,做事怎么还能那么不管不顾呢。他的妻子在结婚当年就给他生了一儿一女,还是龙凤胎。

但奇迹就是这样出现的。见任冉后没有多久,我就发现我怀孕了,后来我和苏群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危机也解除了。任冉发来一条信息,淙,恭喜你。认识你这么多年,我终于在那天下午,荣幸地成为你的朋友吧。我当时看着这条短信,突然就有些心酸。

从回忆中醒过来,我吻了吻仍旧睡得很香的女儿,回房间继续睡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对任冉没有感觉。但我还是很珍惜这个朋友。这一生有你,我觉得安心。不同于苏群的另一种安心。

[凌铛]

我可从来没想过会和大叔级别的人有什么瓜葛。

但是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

苏怊是我男友。在一起快两年了还总是吵架。那天又吵,气得我闷头睡了半下午,醒来他竟然还没回来,我就拨号(我有个习惯,拨重要的人的号喜欢一个键一个键往出按,总觉得那样感觉特别好),然后鬼使神差地就拨错了最后一位数字,电话接通我也没让对方开口,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当我的最后两个字“混蛋”出口之后,才隐隐觉得不太对劲,然后听到对方说了一句,“小姐,你打错了吧,我叫任冉,不叫苏怊。”我愣了半秒吐出一句“那你还听我说这么多!”“因为你的声音好听啊。”“有病!浪费我电话费!”我挂掉电话,下了个结论,这是个流氓。

以为是两条互不相干的直线,偶然因为一个电话有了交点,之后仍旧各走一边,就像字母“X”,没想到的是,老天安排的,是“Y”。之后和苏怊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改观,三天两头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然后我发现每次吵架了我都喜欢给一个人打电话,那就是任冉。后来,我知道了他今年三十而立,结婚好久了,有两个孩子,还知道了他爱一个女人十二年。就这样电话聊天差不多两个月,像是朋友一样了。对于二十岁的我,他的确是大叔。哈哈。

那天早上又和苏怊吵架,前所未有的厉害。两个人都脸红脖子粗,差点没打起来,最后他指着我你你了半天,什么也没再说,摔门走了。他前脚走我后脚也出了门,不是去追他,我才懒得追他。我跑去了另一个城市,任冉在的那个城市。

他在上班。到了晚上我才见了他。他惊讶于我怎敢一个人乱跑,我惊讶于这个人怎么跟我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呢。吃饭的时候依然聊得很开心,一直到他帮我定了房间,我们走进房间我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因为他就是我的朋友,就像我的哥哥一样啊。我们坐了一会儿,任冉突然握住了我的手,“凌铛”,声音里似乎有一些迷乱,我心里一惊,想把手抽出来,却被握得更紧,我觉得他的手很热,热得发烫。“任冉你……”他一用力把我放倒了,然后整个人压了过来,我就推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凌铛,你今天让不让我回家了”,那时候我觉得,他让我觉得很陌生,完全陌生,“任冉,你疯了吗”推他推不过,说话也不起什么作用,终于逼出了我的眼泪,然后他的手一下子松了下来。我站起身,含着愠怒,身子还有些抖,二话不说走过去拉开门,“你走吧。”当时的我再也说不出第二句话,也不想说什么话。任冉带着难以捉摸的表情看了我一下,然后走了。我当时确实很生气,也难过,难道之前聊得那么好,你的目的就是为了睡我吗。那是我第一次一夜未眠,坐等天亮。甚至苏怊,那天晚上都没有给我来电话。

后来我开始觉得,男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性的小怪兽,它出没的时候,他们自己都不好控制。很多时候是女孩子自己不够自重,怎么能够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呢,那可不是自找么。后来我相信,从那天进房间开始,或者是从任冉握我的手开始,他就不认识我是谁了,只知道我是一个女人,他是一个男人,仅此而已。他没有疯,但在性的小怪兽面前,他确实疯了。几乎所有的男人都会,无一例外。

那天我能逃过一劫,除了我的眼泪,大概还因为之前聊得好吧。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遇到什么样的人。这句话,我依然相信。

苏怊第二天早上出现在我面前。我才突然发现我的手机早就没电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找到我的。我什么也没说,就是紧紧地抱着他。很久很久。

[花溪]

看着任冉和一双儿女嬉闹,儿子和女儿都天真烂漫,他也兴高采烈,笑容可掬地像个孩子。我是他的媳妇儿,却一直不敢自认为是他的女人。

在我看来,他的女人另有其人。就算他娶的是我,为他生孩子的是我,和他一起生活了五年的是我,忙里忙外为他持家的是我,我依然不是他,真正的女人。

而我当年能被他看中,多半也是因为我的姓氏。我姓花,他的女人也姓花。

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在这世间,爱是不能勉强的,婚姻却可以勉强,而这样的事常常发生。

我至今记得学生时代特别仰慕的一位老师讲过的一段话,他说情爱的对象会有“纯情态”“纯理态”和“情理结合态”之分,就像《红楼梦》里黛玉就是宝玉的纯情态,他心里最理想的那个人,而宝钗是宝玉的纯理态,就是有没有感情没关系,只要在别人眼里般配就行了。

那个女子是任冉的纯情态,而我,只是他的纯理态吧。五年的厮守,我也许已经升级为他的“情理结合态”,只不过这份情,也不是爱情,而是恩情。

刚刚结婚的日子确实很难过,新婚的甜蜜于我而言是不存在的。那时也年轻,任冉表面不动声色,但失去最爱的心痛也许抵得上那个失去黛玉的宝玉吧。他对我很客气,是的,是客气。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愿亲近我,几乎让我生出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我是有多差?让一个除父亲之外本该最亲密的男人这样排斥?

如白开水一样淡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就在我快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任冉回来得很晚,一进门酒气熏天,不知道喝了多少,我忙过来扶他,他却连鞋也没换就推着我进了卧室,迫不及待地动作起来。我一时有些错愕,多日的冷淡让我一瞬间有种被陌生人强暴的感觉,只是没过多久就缓过劲来,心里生出一些淡淡的喜悦,他终于肯亲近我了呀。于是伸出胳膊抱着他的身子,配合着他,然而却分明听到他叫出的是另一个名字,那一刻,我快疼死了。

那天完事他很快就睡着了,我却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在那个酒气浓深的夜晚,我哭了很久很久,似乎把一生的眼泪都流干了。

再后来,任冉和我之间终于不再那么生分疏远了,越来越像正常的夫妻。肌肤之亲有时候是件神奇的事情。不久之后我就生了一对龙凤胎,便把精力都放在养育孩子上,任冉也认真努力地赚钱养家,虽然我知道他不爱我,只是感激,但他是我能一辈子依靠的男人。我们不再年轻了,爱不爱的,是年轻人的事了。

守着一双儿女相濡以沫,这辈子,可以了。不过,以后我坚决不让女儿嫁一个不爱她的人,太难熬了,自己的女儿,总是不愿让她受一丁点委屈的。

[苏怊]

“她是个难得的奇女子。怕只怕在尘世姻缘上,难得幸福。”敲完这句话,我停了下来,点起一支烟走到窗口,外面在下雨,淅淅沥沥间,想起了一些往事。

凌铛是我的初恋。和大多数初恋一样,我们最终也分手了。

这都是差不多十年前的事了,现在我们都三十有余了。十年间我谈过不少女朋友,现在却还是单身。也许因为性格太古怪了吧。

最初爱上凌铛,其实也是因为,她的性格在别人眼里,太古怪。

我原本真的以为,两个古怪的人在一起,正合适。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一起一段时间以后,我开始尝试想改变她。后来才发现,我那样做有多蠢。

那天,其实就是分手那天,本来两个人挤在沙发上看电视,我突然对凌铛说,“铛铛,以后咱们结婚了,你就给我顾家顾孩子吧,我养你们。”她的脸色突然就是一变“你,大男子主义?”“不是了,我说的只是男女之间的正常状态啊,婚前让你疯疯也就行了,婚后你做个贤妻良母就足够,我能养你和孩子。”

“苏怊,我做不到,我一辈子也成不了什么贤妻良母,你果真如此,咱们不如好聚好散。”她的语调还是那么平静,平静到让我突然有些火气。

我忍不住抬高了声音,在空荡的室内显得突兀,“凌铛,你别太固执了,全世界的男人都需要贤妻良母,他只会有强势自我的女朋友,却决不会娶一个强势自我的媳妇!不是我说你,你这样下去一辈子也得不到能长相厮守的……”我突然没了声音,最后的几个字像是被什么魔力吸走了一般,这最末一句太斩截而又带点诅咒的味道,我终于闭了口,然而话中包含的意思却再清楚不过。

她愣了一下,冲口而出一句“得不到就得不到,你以为哪个人都稀罕!”转身夺门而出,没有回头。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哭,但以前吵架,她很少哭。以至于我多次说她“你是不是女人啊”,她却每次都嘿嘿笑着回我一句“难道很多人说你是同性恋么”,我便无言以对。

但这一次,是没有可能挽回了。

就这样分开了。但我却从来没后悔过说出那半句话。因为我说的是实话,男人们的终极目标,是温柔持家型。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想起一句词——“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铛铛啊,你就是我十一年前那场梦。

[任冉]

和真正的爱人在一起,果然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爱花淙。就算这份爱永远不能成真。至于原因,我不知道。如果一定要说,我只能说,因为爱,所以爱。

我也爱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媳妇,我的孩子。

但“我爱她”和“我爱她”是两种不同的“爱”。

我并不擅长表达,就说这么多吧。

哦,对了,还有那个偶然闯进我生命的小凌铛。

那天晚上的事,我很抱歉。

谢谢你原谅我。

后来还见过她一次,在她和男友分手之后。她约我出来,竟是在那家多年前和花淙一起去的茶吧。那天她似乎多次重复着“我就是一个倔强的女人”。明明在喝茶,她却说她在喝酒,还念叨着怎么就不醉,怎么就不醉。当时的我差点以为她出了什么问题,下意识地紧握住她的手晃晃,“小凌铛,你没事吧”

她这才像从梦中惊醒一般,神志清楚起来,还很郑重地对我说了一段话“任大叔(她非要这么叫我),我叫凌铛,其实我就是一只铃铛,只有风,能让我脆生生地响,但是却没有一阵风,能长长久久在我身旁,让我不断地响下去。这是我的宿命,我的灵魂是注定孤独的。铃铛的生命,必须响,凌铛的生命,必须响。没有风,那我就用自己的力量,让它响下去。任大叔,你能再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我喜欢听别人的故事,再用自己的话写下来。”除了最后几句,前面的意思我并不是很懂,却不知为什么没有忘掉。

她说,还是比较喜欢和我在电话里聊天。我说,那就电话吧。

[凌铛]

“她是个难得的奇女子。怕只怕在尘世姻缘上,难得幸福。”看到苏怊新出版的书里这句话,我不禁潸然。那是一部小说,情节与我无关。但这句话,是说我的,我知道。

分开多少年了,我似乎被他当年那半句话一语成谶,没有爱人,甚至没有再谈过恋爱。我本来就是一个古怪的人,遇见苏怊,我原本也像他一样以为,两个古怪的人在一起,正合适。结果呢。

这些年,做自己的事业,写自己的书,这只凌铛果真被自己吹响了。叮叮当当间,是多少年华,多少爱。

分手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偶然在苏怊朋友处听说,他每次去KTV必点的就是张宇的《趁早》,而每次唱这首歌,不管他之前情绪多么高涨,总是会一下子低落起来。朋友们奇怪问起,他只淡淡回一句“这首歌里,有一个人。她是我的最爱,但却没办法厮守一生。”

《趁早》也在分手之后成为我的必点曲目。不过是张惠妹版的。这是我们最后的默契么?

……如果你不想要

想退出要趁早

我没有非要一起到老

我可以不问感觉

继续为爱讨好

冷眼地看着你的骄傲

若有情太难了

想别恋要趁早

就算迷恋你的拥抱

忘了就好……

后来,我依然是我的倔强,他依然是他的骄傲。所不同的,是女子们对他趋之若鹜,而男子们却对我敬而远之。他说得没错啊。男人们的终极目标,是温柔持家型。而所相同的,是我和他,终于都还是一个人。

我在苏怊的话后面补了一句——“非要长相厮守,她最终一定会变成我的最恨。”

一定是这样的。

纳兰有一句词“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花淙对于任冉,苏怊对于我,他们是我们十一年前那场梦。永远不能重温,又永远是心上那道真切的刻痕。你的生命里,可也有这样的遗憾么?但是生命的长途,依然温暖而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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