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爱生命》之前,我很少刻意去读某位作家的书,即使是同一位作家,或许也迷恋这本、讨厌那本。但是杰克·伦敦的笔下墨水的痕迹似乎对我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爱不释手都不足以评价我对于他的小说的喜爱。
《杰克伦敦小说选》是他一百五十余篇短篇小说中的十七篇合集,意犹未尽大概无法完全叙述,我阖上这本书时的依依不舍。
他笔下的男人、女人、小孩甚至是狗,都呈现出一种奇异的灵性,人的捉摸不定、人格的独特顽固、人性的诡谲莫测,臻美的或者卑劣的都让人几乎想要落泪。
他笔下残酷的荒野,以极尖锐的冷眼挖掘出我们生活在人类文明之下,被文明皮囊包裹的血肉之下,代代流传深入骨髓的暴虐——或者换一个词语:
兽性。
人作为生灵和自然的磨合,人作为动物和野兽的抗争,人作为人和自身兽性的融合。就如同《简·爱》曾写过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
在死亡面前,连上帝都无足轻重。老人、年轻人、金钱、美貌、个人的性格……这一切都在有生之年才有意义,死亡是平等的,没有残酷可言。但正因如此,死亡才显出它的残酷:
它是合理的,却不合情。
《一块牛排》中的拳击手,《墨西哥人》中倔强的小墨西哥人,还有抗争到底的顾劳甚至是回归荒野变成一条狼的狗,巴克对主人的忠诚……痛苦的惋惜,苦难中的积极,痛失吾爱的烈痛。太淋漓尽致,死亡让生命之花美得让人窒息、短暂得让人顿首。
然而人间也总是充满了意外和例外,比如说:爱。
《女人的刚毅》里一个年轻的淘金者买下一个印第安女人,他对她很公道,就像一个合格的主人公道的对他的狗一样。这个比喻或许令人奇怪甚至不适,但是稍微琢磨就会发现它贴切的一针见血,这个男人身上近乎本能的公正被描绘出来了,因为淘金热时期的美国,印第安奴隶的地位和狗是相同的,甚至差一些。
这个女人用一种近乎理所应当的态度爱上了这个男人,为他做一切事,从未抱怨,生死攸关间省下自己的口粮留给她爱的这个男人,最终死在了鹿隘口的风雪里。
相成比较的是《在甲板的天篷下面》中那个被称为卡鲁塞尔斯小姐的漂亮女人,她的美和她的恶毒成正比,她的脆弱和她的恶劣也是成正比的——在众人的阻止下,她像一个恶作剧的孩子,带着天真的恶意,用一枚金质硬币诱使一个贫穷的印第安小孩,跳进了鲨鱼觅食的海里。这个孩子被咬成两截,而她虚弱的扶着甲板回了房间。
这就是他笔下的女人,可爱的像是坠落人间的天使,可恨的像是爬上人间的魔鬼。
我反复揣摩咀嚼,终于发觉他的小说吸引我之处在于当他流浪人间之后,那双眼睛所看到的不仅仅是皮囊,更是灵魂;甚至也不仅仅是灵魂,是我们这种生活在钢铁大厦之间双脚站立的动物的共性,是人对一个时代的构建和探索。
是人生为动物,骨子里对鲜血的渴望;是人生为灵长,头脑中理性对兽性的克制;是人存在社会性,心脏对情感的极度渴望;是人生而为人,思想中对于生命意义的思考。
对生命的尊重,对爱的忠诚和推崇,对人复杂的迷恋。
热爱生命。
这或许,就是他小说中永恒不变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