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声慢,我自手书#
曾看过一篇文章,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话是:很多人都逃不掉喜欢同桌的命运,因为他们是在我们最躁动时遇见的,距离我们最近的人。而我今日,想谈的便是我的同桌,但是与上述说法不一致的是我俩之间是非爱情的存在。
时间停留于高二文科分班后……
话说起我这同桌,以前就有所耳闻,是个典型的妇女之友,广受班里女同学的喜欢。不曾想,在一次月考之后,我居然被分配与他成了同桌。至此之后,本就靠墙靠边的位置,居然也能被围个水泄不通,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为此,我心中十分不悦,索性对这个同桌不理不睬。(本想图个清静,却引来了祸水)
某日,美术老师要求当堂作画“蒙娜丽莎”,每组最差劲的要当模特一周,供美术生做参考。而我,天生没有艺术细胞,画的自然差些,面临当模特的危险。这时,作为美术组长的同桌将自己的画交了上去,对老师笑笑说:“老师,我们组普遍画的不错,实在找不出画的差劲的作品,这模特只能我当了。”下课后,我敲了敲他的桌子,还没来的及说话,只听见他漫不经心的说,“我也想过把你的画交上去,只是我觉得你长得不太符合现代审美,不太容易下笔……”我听后一脸懵。
从那以后,我撤了中间充当三八线的书,开始了正常的同桌生活。
在往后的相处过程中,我们有着共同看一本小说,听着同一首歌的经历,有着互开玩笑,斗智斗勇的时候,也有着彼此说不出的默契……
其实,说实话,同桌各方面都很优秀,有着阳光的外表,学习成绩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他还“乐于助我”,由于我的数学基础较差,经常听不懂老师所讲的知识点,他常常耐心的给我讲题,原因是不能给他这样的学霸同桌丢脸。
今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每逢听到这首同桌的你,往事历历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