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的蝉鸣唤醒了七月流火的秋天,九月还未曾授衣就迎来一场秋雨,恰逢在教师节,使得这雨更加的浪漫而迷蒙。南方的秋雨是淅漓漓的,如同古代女子身上佩戴的流苏一般,柔和飘逸。
秋天总是让人觉得伤感,落叶缤纷,寒蝉凄切。自古执手相看泪眼似乎总是选择在秋季,仿佛人的离别与树叶有一种莫名的契合。杜牧的《山行》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意境着实是美丽的,在足以与二月的红花相媲美的秋枫中,谁人不会停下脚步,驻足观赏。杜牧的笔下秋天是带着自然之美的节气,这又使得我想到了郁达夫的《故都的秋》,这北国的秋在凄凉里又透着豪迈,北平的四合院里槐树,桂树还有那老北京的人儿都是北国秋天的魂,是郁达夫笔下秋天的魄。南北国之秋的分别就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郁达夫不愧是文学大家,这黄酒白干都是酒,但这味却因地域喜好不同而有差异,稀饭馍馍都可充饥,却也有不同,鲈鱼大蟹都是美味却也相隔甚远。要我说来,这北国之秋与南国之秋最大的差异莫过于这秋雨罢了。
北国的秋雨就如同塞北的汉子,魁梧雄厚,即便凄凉也表现地铮铮铁骨,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南国的秋雨好似江南的女子,婀娜多姿风情万种,小镇的深巷中撑着油纸伞回眸百媚,一个委屈便得梨花带雨。我喜好北方的秋,北方的冬,却也深爱着江南的秋雨。它总是可以走近你的心底流淌在你的血液中,温润你的心田。
突然想起林语堂写秋天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秋天的况味》中午大致说道:燃一支雪茄,慢吸一口吐纳出来,望着那红光炙热,烟雾缭绕,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林语堂能想到把烟和秋相作比较,想必是对它们把玩够深。然而对这秋雨的描写却是异常的少,大抵是因为它的凄凉啸切。
我撑着伞行走在秋雨中,一个人独行踏着湿漉漉的街道,恍如梦境,身边流淌过所有的行人车辆。斑驳陆离的时空仿佛唯独我一人被静止,秋雨打在身上氤氲出一层迷离的光环,扩散开来。这就是江南的秋雨,它总能自然界中一切生灵柔和的融合在一起,慢慢地,毫无提防般,这就是它独特的魅力所在。
秋季实则并无多大特别,如同春夏冬一般只是四季中的一季。然春华秋实,秋天注定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这是一个喜庆的季节,没有文人笔下的离别之感,落叶之殇。秋雨就如同一场预兆,它总会来,来的恰是时候;来的恰到好处;来的浪漫来的迷人。
我喜爱秋雨。秋雨萧瑟,在雨中感受秋天的诗情画意,却有别样的情趣。秋雨不像春雨那样的温和,不像夏雨那样的急骤,秋雨的雨点很细,牛毛细雨洒在身上如玉般凉爽宜人。
这大概就是秋雨的迷人之处吧。“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是时候准备秋天的衣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