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这么多,还没有和改革开放、走出去扯上多少关系,那我们今天就听老付先讲一讲他的美国之行。
凡事都有因有果。小付读高中一、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逛新华书店看见了很厚很厚的托福书。他当时不知道托福是干什么的,也大概翻了一下,还是毫无概念。
后来,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去美国自费留学需要考托福。正好在工作了两三年以后,小付得到一个机会由公司派他去省内的一个外国语学院学习和他的工科专业有关的英语。
应该说在小付的所有学科中,他的英语成绩是比较好的。这也是有前因的:小付在进初中以前,那个时候已经打倒了“四人帮”,已经有了改革开放的迹象。有一天他去“奶奶”的单位,看见大人们都围着一台红灯牌收音机,在学英语,而且正好是学完26个字母后的第1节课,学的是一个单词,就是“一”。只听得收音机里缓慢、清晰、很标准地在发音“碗”,然后不断地重复:“碗”、“碗”、“碗”。
这个发音倒不难,但小付始终没有建立起英文中的“碗”(one)就是我们中文说的“一”,没有建立起这二者之间的关联。
后来在“奶奶”的要求下,小付可能又去奶奶的单位去了几次,跟着学了几课。
虽然就这么点儿基础,但是不久以后小付进了初中开始学英语的时候,老师就发现小付的发音比大部分同学都标准得多,也熟练得多,于是就把小付指定为课代表。
结果应了老付后来说的那句话:一步领先,步步领先。小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被激发起来了,同时他还积极的帮助同桌一个绰号为“傻大个儿”的同学学英语,比如说字母W,那位同学老不知道或记不住该怎么发音,要么就发不准,小付就出主意,用中文标上发音:“打不溜”。结果反而引来那位同学的忍不住的嬉笑。小付严肃地打断说:严肃认真点儿,这是在学习呢。
由此老付想起他年轻时在国外常驻办事处的时候,教国内去的厨师学英语的数字,以便厨师可以独自去市场买菜:“一”仍然是“碗” “二”是“吐”,“三”是“退”,“四”是“否”,“五”是“父爱吾”……。
话说回来。小付的英语虽然还不错,但是还有一个更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没钱。
小付在外语学院学完英语后,回到原单位就主动申请调到海外去做工程项目。辛辛苦苦干了三年下来,回到国内,和老婆一起迎接大女儿的出生。
小付现在钱也有了,想试一试出国留学。但是很明显那时候天时地利人和这几个条件都不太具备,虽然小付在一家三口住的单身宿舍隔壁借了一个空房间,在空闲时候学英语,但是时不时的,老婆就把小付叫回去伺候大人和孩子。
直到女儿到了三岁上了托儿所小付才又开始捡起英语来学习。
之前说过老付从还是小付开始就主要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结果小付用项目管理的方法来指导自己的自学复习英语、考托福、考GMAT,结果两个都考得比较好,而且是在一边上班还要出差投标的情况下。
虽然老婆不大支持,但是双方的父母都很鼓励,所以小付基本上是从周一到周五,下班后和老婆在另外借住的房子里吃完晚饭以后,就独自学到夜里12点,然后周末再回家去看女儿。一段时间以后,周末学累了,还抽点时间和朋友们一起打打麻将。
这时候朋友把老付打断说:先讲点重点的,讲讲美国是什么样子的,然后再慢慢回忆你的奋斗史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