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向来读书毫无章法,毫无目的,全靠感觉。因此也浪费时间读了一些没有营养的书,但还是毫无章法的继续着…曾因为喜欢某著名主播,于是买了他和妻子合写的书,本是有感于他们的经历才买书,结果发现书的内容太让人失望。就好像你想喝一杯纯果汁,结果上来的却是色素勾兑的自来水…
言归正传,无意间瞥见《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并没有太在意,以为是心灵治愈系的鸡汤,心想喝一点“鸡汤”也无妨吧,毕竟我还不是内心强大的人。
读上两章就发现完全放不下了!主人公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酒厂工作了四十年的刚退休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花了87天,从西南徒步到东北,几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为了鼓励他二十多年未见的身患癌症的旧友。用信念来支撑朋友活下去!老人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知道了很多别人的秘密…不过,路上遇到的种种,终归是别人的故事!最让人动容的是老人边走边回忆自己的一生,一个个碎片的记忆串联起了老人平凡而又让人伤感的一生…
二
在哈罗德的记忆里,父母没有给过他温馨的爱,身为军人的父亲,战后回国,性情大变,酗酒,暴力,放纵,抑郁…母亲活得随性,自私,甚至冷漠到连一个拥抱都不愿意给儿子,更别说为儿子做一顿饭。
终于在十三岁那年,母亲厌倦了父亲,厌倦了这个家,没有一丝留念,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去追求她想要的生活。就这样,拿着行李走出家门,哈罗德胆怯的不敢挽留,只有默默的看着母亲远去的背影…
接下来的三年,父亲依旧酗酒,暴躁,并带着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喊着不同的阿姨,但是没有一个阿姨给过他母性的关爱。父亲仍旧冷漠的对待他唯一的儿子,十六岁那年,哈罗德被古怪的父亲赶出家门…从此他成了一个自生自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