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如果说努力和拼尽全力之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当你努力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已经拼尽全力了。当你拼尽全力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还不够努力。〗
今天圣诞节,天气多云,心情尚好。原本压抑的心绪渐渐好转,可能大学的感觉就是:即使你在人群之中也会有隐隐孤独;即使你在独处之时也会有浅浅牵挂。以上种种,不因为别的,可能就是来源于我们内心的无知和迷茫吧。有时候真心想把一件事做到极致,既然事情摆在那里,那么你不去做自然也会有人去做,对于你来说也就等于失去了一次机会。如今社会,“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个道理浅显易懂,其实不然,淘汰我们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既然自己没抓住机会,有何必将自己被淘汰的这个不争事实推卸到那些客观因素当中去呢?所谓“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大概应该也就是这个道理吧。就此打住,因为要期末考试了,我就汇报点自己的学习情况了,以下如是—我写的思修作业,友友们可鉴赏一下我的水平如何啦!
请看下文:
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关于“情与理”的讨论于当今社会是一个焦点问题,其当属于法律要探讨的范畴吧。在上大学以前,我所以为的政治课无疑就是背透教科书,考试不挂科而已,但当上大学以后我才知道并非如此:原来政治课的学习也是对法律知识的涉猎,而且要将其重要性与高中相比的话可能要提升了几个档次吧。我所能感受到的那便是—法律的重要性。
首先我觉得我有必要介绍一下大学所谓的政治教科书的书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对于“与”字以前的六个字我不想过多地浪费笔墨,或许重点描写的对象理应是“与”字之后的四个字,也只有这样才能与我所写的题目对上号吧。
就拿本书的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作为切入点作为我题目的论据吧。
众所周知,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一对孪生体,法律权利即权利主体要求义务主体做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义务则与权利相对应,是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当承担的责任。就拿我们最接地气的权利与义务来说,我们身在校园,以学生的身份和法律衔接,那么我们的义务就是学习和弘扬法律知识,权利就是我们可以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自由地选择履行义务的方式。其实不然,学法并不意味着懂法,就像成年并不意味着成长一样,问问自己,我们真的“法治到底”了吗?可能也就是“呵呵”回避了这个问题吧。
实际上,我们真的是在学法,为什么要学法?究其根源,或者用官方点的用语作答,无非就是以下几点理由:一、学法是增强广大人民意识、法律观念的需要。二、学法是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需要。三、学法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需要。
终上所述,我个人觉得大学生学习法律是很有必要的,对此,学习法律的那一刻我也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嘿嘿,写完此次作业的时候,心里还多少有点小激动哦,我喜欢这种成就感,因为很开心啊,而且对于思修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也是很乐意完成的,不要问我为什么,呵呵,就是感觉呗!
〖愿每一朵花有一个温暖的名字,愿每一棵草有一个甜美的归宿,愿每一个游子有一个避风的港湾,愿每一个曾经有一个轻松的微笑。愿所有的你和我,在这光怪陆离的人世间,能活出自己,朝着光与热出发。〗